从企业法务的角度看律师服务需求
2017-03-23
文/李祎
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联系无讼阅读小秘书(wusongyueduxms)
一、企业法务现状
企业法务,在法律专业掌握层面尤其是知产、投资并购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以及诉讼相关的经验要求较强的事务方面,必然与律师存在很大差别,无法相提并论。法务存在的目的,即是为企业预防风险、日常法律文本支持(更多的是合同方面)、纠纷处理,业务谈判、创收、并购及上市支持等属于终极目标,但限于很多因素,绝大数企业,很少有法务可以做到。故而,法务更多的是了解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规定,熟悉公司日常业务内容,对公司业务层面更加了解,在日常合同中畅游,偶尔处理如合同违约责任的纠纷等,遇到标的额大、对企业至关重要的案子,以及专业性要求较强的项目,基本会由外部律师处理。
二、企业法务在外聘律师时的作用
不管企业重视法务部门与否,在涉及到重要法律事务需要处理时,老板大多会让法务去寻找合适的律所。当然,部分是老板介绍的律师,但是具体对接还是由法务处理,毕竟隔行如隔山,存在沟通障碍,而且,老板也就初次会谈,事后基本只问进度及结果。基本稍具规模的公司,多由法务部负责律师的寻找、接洽及工作对接。
三、外聘律师的原因及目的
首先,此项目内部法务处理起来比较棘手,不管是在能力上还是精力上亦或是其他方面;其次,此项目事关重大,最终结果承担问题上,内部法务与外聘律师截然不同;再次,律师拥有的法律知识、诉讼经验及资源等,非企业法务能比;最后,法务向律师学习,律师再解决此项目的同时,协助完善此类问题的处理方案等。
四、律师服务现状
目前来讲,对企业而言,律师服务主要分为专项法律事务合作、常年合作等。一般小公司不会区分,基本找一个律所,什么都找这个所做。中大型公司,一方面是法律服务需求较多,二是法律服务质量的要求较高,三是法律服务的结果对业务的影响大。因而,会根据律所,选择专项律师,同时,就某个专业领域,还会单独签署常法合作。律师服务的质量及效果,与后续合作的频次及范围有直接必然的关系。当然,也倾向于寻找较大的律所,一来可能需要借助律所的名气,来说明一些问题;二来国内甚至国外有分所,合作起来比较方面,处于互联网时代,基本是案子全国跑。
五、合作过程中企业的需求
建议律师根据被服务企业的具体情况,合适的选择提供服务的具体标准。不同的情况,企业的具体需求也不同,最好的不一定是最合适的。
(一)没有完善法务团队的企业
1.处理问题的出发点,是企业想要以什么样的条件,达到什么目的。选择战略是拖时间,还是快刀斩乱麻,亦或是破财消灾等;
2.需要的是律师给出选择题,然后给出每个选择题的结果,供企业选择;
3.需要清晰明了的告知,整个项目处理的安排及主要时间节点,对企业至关重要的节点(如提交管辖上诉时间),需要提前提示并给出建议。
4.结合案件,给出企业相关问题的优化及完善方案,且方案要求可操作性强。
注:企业领导,更多的关注商业经营情况,法律事务上,关心的是结果以及如何能尽可能的降低结果的不利影响。
(二)有完善的法务团队
如果有法务,基本上法务会和不同的律所对接过,此时最怕的就是法务接触过服务质量极高的律师。这样会使得本次合作,要求也相应提高,当然,费用上也是按照高标准给出的。
而且,即使对接法务之前没有遇到十分厉害的律师,那么,你可以做那位让他依赖并依此来衡量其他服务的律师。此类服务,建议报价要稍高,不要出现自己报价低,企业服务要求高,律师认为不划算,最终不欢而散的律师。更不能报价高,服务质量不达标,尤其是初次合作,合伙人接案子,交给实习生处理。当然,合伙人毕竟精力有限,很多基础性工作助理处理,但是在合作成熟之前,文本出口要统一,出去的内容要把关。
建议:
1.报价准确:沟通本次合作的主要情况,预估工作量,给出合理报价;
2.服务质量有保证:重要会议、重要的法律咨询,给出备忘录,形式上体现出专业。内容上如能理论结合实践,并给出可能情况等,会让企业法务觉得有意外的收获,进而更加信赖律师;
3.反馈及时:企业的需求,基本与商业行为、领导安排等有直接关系,尤其在催促的时候,律师的及时反馈很重要;
4.主动、有效沟通:通过电话,邮件等,就重要问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降低沟通成本和理解上偏差的发生;
5.增值服务:着眼于解决委托事项的基础上,律师应根据对企业的了解以及相关经验,给出增值的服务,如相关规范意见,简单法律分享会等。
切忌:
1.一次合作中,文本由不同的人员发出,且行为格式不统一;
2.律师内部对接不畅或没有备忘,导致企业法务需要多次沟通,效率不高(不是法务要求太高,而且律师就是高大上的存在);
3.重要的法律意见需求或者合作刚开始的文本,即由助理完成(法务相信,律师助理也有非常专业的,但是助理的思路、格局、全面性、经验性以及对企业需求的把握等,必然与主办律师有一定差距。法务作为查看方案的人,必然要求写的人水平要远高于自己,否则出的意见,法务都懂,或者无法切实的解决企业问题,则无法继续合作)。我的法务生涯中,即遇到了原本近20万律师费的诉讼,因为一接手既由助理处理,后我方执意要求解除合同,即使为了一份助理的简单法律意见,支付3万现金,也要解除。
4.文本中将客户的产品或者企业名称等写错,存在较多的错别字等。有完善法务部门的企业,所有文本盖章之前,法务都会认真查看,因此错别字会影响印象,认为律师不专业,不细心。
以上,为从事法律工作5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五年、已经老去但还不能在北京执业的我,根据对接律师总结的简单经验,也是我第一次写法律类文章投稿,希望有个不错的开始,激励我写专业文章哦,我是知产狗。望指正~
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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