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难免会碰上黑心商家,吃到黑心食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无疑是最正确选择,但是若有人因为向商家索赔而被判刑八年六个月,恐怕超出了许多人的认知。
黑龙江货车司机李海峰在2014年12月在一家超市购买了四包今麦郎方便面,食用后出现了腹痛、腹泻的症状,并且发现方便面已经过期近一年,此外醋包中有异物,故李海峰拨打了12315热线,对方却以过期食品不接受投诉为由拒绝了他的维权请求。2015年1月,李海峰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方便面中的醋包进行了检测,并得出了汞含量超标的结论,随后,李海峰将检测结果寄给了位于河北省邢台市的今麦郎公司,并索赔450万元人民币。
面对李海峰的天价索赔,今麦郎以恶意敲诈为由向警方报警,李海峰随即被公安局临时羁押,继而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近日隆尧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海峰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法院认为,李海峰的维权请求不具有合理理由,450万的数额超过了社会通念与社会的容忍程度,具有非法占有今麦郎公司财务的主观故意。并且,李海峰在明知检测机构无资质、检测结果无效力的情况下仍据检测结果向今麦郎索赔,并威胁今麦郎不满足其要求即将检测结果向媒体公开,属于使用威胁方法向今麦郎公司强索财务。而且法院表示,考虑到李海峰敲诈行为未遂,已从轻判决。
一审判决书
该案被曝光后,也引起了网络上的热议,大多数网友认为李海峰不应该被判刑或者量刑过重。有人调侃,法院是今麦郎开的吗,这法院也是醉了!也有网友评论,当权利被认定为行恶之时,法治就又被侮辱了一次。这种判决留下的肯定是恶劣影响。
当然也存在着不同的声音,不少网友评论说,买到了过期食品,为何要告生产公司而不告生产商?李海峰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就编造致癌消息谣言,当然是敲诈了。也有网友指责各家媒体的报道普遍不负责任,有“标题党”之嫌。
各位大咖小咖们,你们对李海峰被判刑有什么样的看法呢?你们又有没有机智的维权经历可以和大家分享的呢?你们又怎样看待各媒体对该案的报道呢?快来发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