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虞佳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来源


9月11日,被称为“中国街球王”的吴悠在昆明1903篮球公园参加昆明街球公开赛半决赛时,与云南本土球队的球员上演“全武行”,其被打视频在网络迅速传播。至于谁对谁错,作为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就不评论了,但面对层现迭出的篮球暴力,我们是不是要思忖一下——篮球竞技为何会产生暴力事件?篮球该如何远离暴力?


谈到篮球场上的暴力事件,最著名的就是“奥本山宫事件”(不多说了,说多了都是泪,我的阿泰??)。从NBA到CBA,从国家队到俱乐部,甚至在日常的篮球比赛中我们都能看到斗殴。为何篮球暴力屡禁却毫无止意?从本人篮球爱好者的角度,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竞技体育不可避免会产生冲突,而冲突是孕育暴力的温床


篮球要求在单位时间内,撕裂对方的防守把球放进对方的篮筐,同时也要铸成铜墙铁壁来阻止对方将球扔进自己的篮筐。在这种撕裂VS反撕裂的循环里,冲突就变得不可避免。尽管比赛有规则加以约束,但双方仍然会渴求超越已有强度的身体对抗来压制对方。可以说,篮球规则本身允许暴力存在,而这种暴力在量变后极易引发质变,一旦放上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规则就被突破,合理规则范围内的暴力就演变为打架与斗殴。


其二,暴力美学不断被鼓吹,使得篮球崇尚暴力


从卡特暴扣法国常人,到多米尼克的“双手大风车”再到勒布朗的“战斧式劈扣”;从隔扣到骑扣,从封盖到钉板,无一不让人看的目瞪口呆、热血沸腾。樱木的那句“教练,我想打球”跃然眼帘。但这往往也是引发暴力的引子,多少次回看巴克利和奥尼尔的“拳击”,就仅仅是因为那个进球??。


其三,裁判不按规则吹罚,也不会控场


当然,有些暴力不能完全归因于球员本身,在一定场合下,裁判也存在问题。就拿吴悠昆明球场被殴一事来说,裁判按照事前的规定进行吹罚,那么后续斗殴的事情也不会发生。虽然裁判的违规吹罚不是引起斗殴的直接原因,但起码是因他而起,当裁判过于偏袒一方,很难保证球员不会寻求以篮球暴力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当然运动员这种做法本身存在问题,但即便如此也难保不会发生。


峰回路转,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应该在熟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球场上作出自己的回应。我们不是专业的运动员,也不是职业的运动员,那些体坛的、俱乐部的“行规”、“部规”甚至是“潜规”都与我们如浮云,我们所能依据的也仅仅就是普遍适用于我们每个人的法律法规。那么在竞技体育行业中,有哪些规范与篮球暴力有关呢?


首先是《体育法》,该法第53条规定

 

在体育活动中,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该法第24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最后是《刑法》。如果运动员在球场上的过度暴力已经触及到刑法的底线,那么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就会在原地等着他,不增不减。但是考虑到竞技体育有其固有的特殊性以及竞技体育中暴力的不同,我们刑法会区别对待和区别处理。学界认为,要参与到竞技体育中去,必然是自愿承担一定的风险。那么当这种风险发生时,引发这种风险的人免责,这叫“被害人承诺”。是不是听完之后感觉有点怵?没事,还没讲完呢!但是,刑法不仅仅有法益保护的机能,也具有规范指引的机能。如果无限地放大被害人对自己权益处置的态度的重要性,那么法律的指引机能就会大受创击。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法益,被害人都能够做出承诺的,譬如说生命。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不是所有篮球竞技场上的暴力都是被害人做过承诺的。当行为人以伤害的故意参与到篮球竞技中去,那么这样的暴力在处理上不应当以被害人承诺作为其脱责的充足理由。前文所述的篮球场上的暴力,应当是技术本身所具有的,不带附加动作的暴力。譬如说转身时略带的肘击,而不是重拳;譬如说抢篮板时的推搡而不是锁喉;再譬如说是上篮时的拉人而不是冲撞……暴力是否是篮球运动所必须的是审查篮球暴力事件中的关键,当其非必须,那么就不应当考虑被害人承诺所带来的免责减责,而应当适用于社会上一般暴力的处理态度。而当其未超出行为幅度,那么在一般情形下就应当运用被害人承诺的理论来处理。


聚焦到吴悠昆明被殴事件中,在街球王自己的微博中有这样的截图(见文末),至于昆明本土球队是不是事先有预谋地打算在球场上引发暴力来针对吴悠及其球队有待调查,倘若查证属实,那么就应当按照社会上一般的暴力案件进行处理。孰是孰非仍有待调查,但作为吃瓜群众本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原则将默默关注本事件并口不择言。同时,作为经历过球场暴力的过来人,还需叮嘱大家以下几点:

 

1.能不打野球就尽量不打野球,毕竟“无兄弟,不篮球”。对于社会一般人来说,篮球与我们是爱好不是专业更非职业,即便不是专业球员,我们仍然可以从中找到很多!


2.即便不幸打了野球也要综合分析打球所在地的风俗、民情以及敌我双方的人数及力量再妥善抉择。下面该怎么做就自己把握好了,冲动的小火苗也要尽量克制一下。


3.如果实在不行,那就说出八字真言--“把球给我,我要回家!”(量谁都不能把你咋样)


纯属笑谈,毕竟我们还是打球不是打人,与其一拳头一巴掌地在场下呼着,不如场上真刀真枪地斗几百个回合,再论高下!

 

 

 

 

实习编辑/马瑞跃

<<<<<<< HEAD
======= >>>>>>> 96172cdab5db5d05644eea1a7a596661ab9491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