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张丽雪 张丽雪   2017-07-09
 
文/张丽雪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联系无讼阅读小秘书(wusongyueduxms)

 
劳动争议通常是指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发生劳动纠纷后,一般会经历三个程序:调解、仲裁、诉讼。此处仲裁前置,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时,不能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其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再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一、仲裁前置程序的相关规定

(一)法条的规定

1.《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条解读

上述两个法条在程序上都明确了劳动争议发生以后的解决程序的先后程序都包括调解、仲裁、诉讼。但是《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在调解之前加了协商的程序,并且申请调解的对象界定的是调解组织,没有局限于本单位的调解委员会。

(三)法条指引的案例

1.(2016)苏民申5522号:①本案诉请依据为《经营风险承诺书》[内容为:“本人负责独立经营阳光东升公司服装六部期间,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守法经营。本人承诺以自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作为担保,按照公司规定承担经营费用,承担因经营而产生的风险费用和亏损。”②本案诉讼请求主张李志勇赔偿经营亏损、计新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志勇在答辩期内即提出管辖异议,并提供证据证明其和阳光东升公司在2012年4月1日即形成劳动合同关系,阳光东升公司按月向其发放工资,本案属于劳动争议。③二审法院认定其双方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并认为劳动争议纠纷需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后,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驳回申请人再审申请。

2.(2015)沈中民五终字第02186号:①案件争议焦点:关于李怀斌要求市政集团从2014年10月起依法补交社平工资的上诉请求。市政集团主张2014年10月23日对李怀斌作出除名决定并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而李怀斌否认知晓该除名决定,双方对除名决定是否产生效力发生争议,因该争议未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因除名决定的效力可以认定双方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以及市政集团应否向李怀斌继续支付工资。②法院裁决:故于除名决定的争议未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时,一审法院对李怀斌的该项请求不予审理并无不当,二审驳回再审申请。

二、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主要是因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关于劳动关系的确认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中有表述。此外与之相关的包括调动人员、互相借调、帮工等。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主要是与劳动合同本身相关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相关的内容法律与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或约定的,主要争议在于辞退后的补偿金等。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主要是因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引发的争议;其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有较为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而其他内容需要根据各地或各单位的情况具体确定。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主要是因支付、拖欠、标准、金额大小等涉及报酬和费用的问题引发的争议,此处的争议是在实践中大量存在的,通常的争议焦点都在这一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本款为兜底条款,主要是上述五项未列出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可以受理的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的程序

(一)起草仲裁申请

主要内容包括:主体,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需要写明身份信息(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住址;企业的营业执照、法人信息);请求事项,明确具体的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围绕着相关的违法事实,运用采集获得的证据结合相应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和劳动法理论进行阐释,阐释目的是为了支持劳动仲裁的具体请求事项;同时,列明申请依据的证据清单。

(二)仲裁开庭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仲裁程序是需要开庭的,开庭的程序基本与法院开庭一致。在此要说明的是,反仲裁申请的提交。如果在开庭当天提交,则不会当天开庭,仲裁员可能会商议另行安排时间开庭。

(三)不服仲裁裁决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践中,仲裁裁决生效的几率不大,一般都会到法院诉讼,而法院对于此类案件,主要审查是否通过了仲裁前置,在具体审判中很少借鉴仲裁的裁决,都是重新进行审理,有一部分人会认为仲裁前置的程序是没有必要的,浪费资源与时间,或许未来法律会进一步的规定,法律一直在进步!
 

 

 

编排/谢昊

责编/张雨  微信号:Ann199313


在读

热门评论

点击看看法律人在讨论什么
<<<<<<< HEAD
======= >>>>>>> 96172cdab5db5d05644eea1a7a596661ab9491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