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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法律制度日臻完善,律师业迎来了法治时代的春天。有人说,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也有人说,律师是自由职业者,法学院学生难就业的原因之一是很多毕业生立志当一名律师,纷纷走上了异常艰辛的创业之路;我认为,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法律已经逐渐成为每个人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准则。你可以不知道、不熟悉、不了解它,但它却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地充斥在你的整个生活之中,遍及每一个角落。正如一首诗写的那样,“你见或者不见,我就在那里”。律师就是运用法律专业知识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人,律师的执业特点和职业性质决定了其在众多行业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但正如每个行业都有其相应的游戏规则一样,律师这个行业也有一定的要求和规范,笔者在此总结了律师行业的几个显著特点,和大家一起分享。
第一,律师是一个讲究精准的行业
客户的要求是无止尽的,但平心而论,律师是一个良心活儿。律师说话要严谨,做事要细致,考虑要周全。当事人不懂,有时候“起诉”与“上诉”混为一谈,但律师不可以,虽然只相差一个字,但意思却有天壤之别;当事人不知,有时候“传唤”和“拘留”无法区分,但律师不能,虽然形式上都是被叫去问话,做个笔录,但时间长短大相径庭;当事人不晓得,上诉时间从何时开始起算到何时为止,但律师必须精准地计算到年月日。习总书记曾提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律师行业,这句话可以演绎为“当事人利益无小事”。不管标的额是一万还是一百万,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头等大事。就像离婚,家事律师可能每天都要处理若干个离婚案件,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一辈子也就这么一次,其重要性不可同日而语。作为律师,需要把当事人的每一个案件都认真对待、谨慎处理,来不得半点马虎和丝毫懈怠。古语有云,“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律师需要准确记忆法条,清晰把控相关时间节点,及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让当事人觉得把这件事情交给你来办比自己办还要放心,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办理好每一个经手的案件,抓住每一次树立良好口碑的机会。只有这样,案子才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源源不断。否则律师失去的可能不止眼前的这一个客户,而是以它为中心辐射开来的一批潜在客户。
第二,律师是一个追求质量的行业
律师的产品是无形的法律服务,既然是服务,就存在服务质量问题。在律师业务领域,如何对其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科学评判是一项重要的课题。
由于缺乏统一的评判标准,律师准入门槛限制单一,导致律师行业良莠不齐。有律师只是拿着执业证混日子,认为律师代理就是简单地走程序,过手不过心;有律师半路出家,可能前两天还在卖红薯,后来经过“拼命三郎”式地看书通过司法考试,然后在律所实习一年就在从事律师代理服务;有律师自己对法条尚处于一知半解的阶段,就在代理当事人案件。这些乱象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受损,从而出现一系列投诉,甚至提起法律服务合同诉讼。对客户而言,寻求一名优秀的律师解决燃眉之急是最关键的一步,但“优秀”的标准何在?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笔者认为,单纯的依靠客户来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是极其不科学的。众所周知,客户对于律师最大的期望就是实现自己的诉求,但在一场诉讼中,除了撤诉和调解结案之外,原告与被告之间必然有一方甚至双方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全部的支持。当客户的希望部分或者全部没有实现时,容易对律师产生一定的敌对情绪,此时对律师服务的评价往往会降低,但难道凭此就可以说明律师提供的服务质量差吗?显然是有失偏颇的。笔者认为应当从多方面多层次地对律师服务进行评价和考核。考核制度就是一个风向标,枪指在哪里,子弹就会往哪里打。对于律师,应当从法院(刑事案件是公安、检察院及法院)、客户、司法局、律师协会四个维度,从执业道德与品质、执业纪律与规范、法律程序与法律适用等方面设定一些具体的评价项目逐个积分考核,每年定期评选出优秀律师和优秀律师事务所进行通报表扬,树立一定的楷模,让大家以其为榜样,逐渐向高层次、优质量、严规范的发展目标靠拢,提升律师界的品牌和档次。
第三,律师是一个谦卑温逊的行业
曾有人说,律师是一个四处求人的职业:在法官面前要低眉哈腰以求得有利裁判;在客户面前要兼具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分析师的双重角色以博得客户信任;在前辈面前虚心请教以获得办案经验真传。
起初,我曾畏惧过自己是否可以在多重角色之间辗转变换,后来,随着律师执业的一步步深入,我发现其实也并不尽如斯人所言。法官虽然在法庭上铁面无私,但闭庭后是很乐意和律师沟通交流的,尤其是对于部分复杂案件,法官也期望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帮助他还原案件真相、得到内心确信,进而作出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判决。客户也不是所有的都是暴脾气,有部分客户的素质也是很高的,遇事冷静、处事果断,觉得你行就给你做,觉得不适合就交个朋友,买卖不成情谊在。这部分客户在为人处事方面还是很赞的。律界前辈那就更不用说了,一开始还觉得他们高不可攀,但渐渐地,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后才发现他们中相当多的人也十分平易近人,一点架子都没有,他们同样乐于与各种各样的人交流,尤其对青年律师疼爱有佳。“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终究是你们的。” 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徐宗新经常如是说。但话又说回来,年轻人,有时容易心高气傲,有时难免眼高手低,所以有一点必须时刻提醒自己,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永远都有比你强的人。嗓门大不一定有理,辩论也不一定要吵架,你可以有气势但一定不能太强势、太咄咄逼人,你可以据理力争但一定不能态度强硬、蛮横无理,律师要以理服人、以柔克刚。律师的核心工作就是说服法官,但一定不能把法官当傻瓜,法官不理解律师的观点,那只能说明律师还没有说清楚、道明白、讲透彻,永远都不要质疑法官的智商。律师与法官交流要注意说话的态度和讲话的方式方法,讲究沟通的艺术。
第四,律师是一个百家争鸣的行业
曾经一直以为,一个人在用将近20年的时间学会123,知道“1就是1、2就是2”,明白“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然后读大学,发现1有时不是1,2有时不是2,开始带着怀疑的态度去重新审视一切事物;再后来读研究生,发现任何事物都具有多面性,1从某个角度来看就是1,从某个理论来看就约等于0.9999999999,1可能本身就已经包含了2,也有可能内在地排除了2,关键在于分析问题的角度和理解运用的方法。
几乎每个问题都有好几种情况,而且每种情况都有相应的理论可以支撑,任何一种解释都可以说得通,开始明白“自圆其说”这个词的深刻含义。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复杂和捉摸不定,我也变得越来越谨慎和深思熟虑,对于任何一个他人看似很简单明了的问题也会三思而答。就拿司空见惯的离婚纠纷来说,同样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有时是自己的,有时不是自己的,有时是一个人的,有时是两个人的,而且说归一个人所有有相应的理由及法律规定,说归两个人共有也有相应的理由及法律规定。所以,在律师眼中,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定的,没有什么官司是有标准的,没有什么问题是有唯一确定的答案,总有特殊情况,总有各种例外。就像法条中很常见的一句话叫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律师的客户之所以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归根结底就在于律师擅长分析案件的关键点并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一面。原告律师为原告代言,被告律师为被告代言,任何一件事情都可能存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形。两家争鸣,两花齐放。
第五,律师是一个业务共享的行业
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蒋勇律师曾说过,“律师是共享经济、合作性消费”。共享经济的特点是在陌生的个体之间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物品交换。据福布斯估计,2013年共享经济价值达到35亿美元,增长25%。例如叫车服务平台uber最近成功融资12亿美元,其价值已经超过180亿美元。在经济学中,科斯定理是指如果交易费用为零,不管产权初始如何界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那些财富最大化的安排,即市场机制会自动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笔者认为,这一定律同样适用于法律服务领域。
举一个简单易懂的例子,如果新疆的律师到杭州来办案的成本高于将案件介绍给杭州当地律师办理的费用,那么该名律师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将案件介绍出去进行合作办案,共同收取代理费。也就是说,在手握案源的律师把案子介绍出去能获得相对满意的费用的情况下,他更加愿意合作办案而不是自己出差办案,进而获得双赢的效果。徐宗新律师也说过,“律师业务很多都是来自于同行推介”。每个律师身边都有一定的案源,在这些案源中,总有一些是自己擅长的领域,有一些是自己并不熟悉的领域,那么专业的事情就交给专业的人士来做,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一些自己不擅长的领域就介绍给其他以该专业领域见长的律师同行来代理。这样一来,客户会对你更有好感,其他律师同行也会将自己碰到的不熟悉的案件介绍给你来做,这样协同互助,让整个业务源流动起来,会创造出更加丰厚的效益。截止到2014年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27.1万多人,全国律师事务所规模有2.2万家,共有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265家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设立了330家代表机构,法律服务市场规模近500亿。如果将这些律师资源进行整合的话,法律市场规模将呈现火箭式增长,创造更辉煌的成绩。
第六,律师是一个展示个性的行业
近几年,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逐步推进,我国律师执业人数逐年上升。以浙江省为例,律师执业人数从2010年年底的9289人增加到2014年年底的14144人,增幅高达52.3%。其中不乏涌现出一些以律师服务专业化领域为特色的律师,如浙江省内有以刑事诉讼业务为主的靖霖所徐宗新律师、以能源法律事务为特色的阳光时代律所的陈臻律师以及以建筑工程纠纷为主的腾飞金鹰律所的金鹰律师等等。随着律师业务的逐渐细分,个性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法律服务市场日益显现,让客户遇到某领域纠纷的第一反应就是找擅长该领域的律师。律师职业本身就是一个多元化的平台,每一个律师服务的个性化特征都比较突出。同一个案件,不同的律师会结合自身的执业经验、综合素质与方法技巧等多方面内容得出截然不同的应对方法和处理思路。张扬个性,展现自我。在这个平台中,你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你可能擅长交际,那就作为案源拓展律师;擅长写作,就作为案头律师;擅长网络搜索,就作为律师助理;擅长言辞,就作为诉讼律师。
律师可以是一个人身兼数种角色,也可以是一个分工合作的团队。曾有人说,“当律师,一个人永远干不过一群人”。但我认为,各有利弊。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好处,比如执行力较强,一个团队也有团队的优势,比如可以头脑风暴、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如果你身处于一个律师团队中,一定要注意包容、合作、牺牲三大精神,要把握一个原则,自己优秀没有用,要让团队中的每个人都有所提高,提升团队整体形象。
第七,律师是一个永远学习的行业
时光在流逝,时代在进步,律师也需要不断提高。面对多如牛毛的法律规定,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实务,有些律师就像老虎吃天无从下手。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曾说过,“当你的才华还撑不起你的野心的时候,你就应该静下心来学习;当你的能力还驾驭不了你的目标的时候,你就应该沉下心来历练。”
现实生活日新月异,法律本身在制定出后就显示出天然的滞后性。尤其近几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很多新型产品推向市场,参次不齐。淘宝对传统零售业的冲击,优步对出租车传统行业的挑战,微博微信对人与人之间交流方式的变革,这些“新生儿”的出现倒逼相关部门作出及时必要的应对策略和风险把控,而律师的任务则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文件制定到贯彻落实,整个过程都离不开律师的参与,正所谓“需求是学习最大的动力”,律师在解决问题之前不得不先去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背景,这也是需要不断观察、学习、积累的。目前,为适应法治时代的要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三大基础诉讼法都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出台了配套的司法解释,这些都是律师在日常办案的过程中需要反复用到的东西,律师必须要熟练掌握、牢记于心。除了法条,还有在司法实务中出现的裁判规则和裁判案例,还有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具体操作规程,这些都囊括在律师学习的范围之内。所以,当你选择了律师这个职业,就注定了你“生命不息、学习不止”的命运。
第八,律师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行业
鉴于目前很多高校的司法考试通过率频频刷新,法学院毕业生大多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门槛又以法律职业资格证为最大难点,所以大部分毕业生只是将律师职业当作最后选择,很多人没找到心仪的工作就去当律师。其实不然,律师执业过程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一开始的三到五年尤其重要,也最为艰难,很多人忍受不了而选择退出,真正能坚持到底的人凤毛麟角。而在这些坚持下来的人之中能做出名气来的律师又屈指可数,所以在律师行业也同样适用“二八定律”。即百分之八十的资源掌握在百分之二十的律师手中。做得好,名气大,业务也就越多,业务多了,名气就会更大,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这在社会学中被称为“马太效应”,即任何个体、群体或地区,一旦在某一个方面(如金钱、名誉、地位等)获得成功和进步,就会产生一种积累优势,就会有更多的机会取得更大的成功和进步。所以,做律师简单,但做一名优秀的律师很难,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学功底,还要有服务意识,更要有不畏艰难向前冲的勇气和笃定信念迈步进的决心。客户选择律师就像在商场买东西一样,必须有一样能够吸引它的注意力,或者是质量,或者是价格,或者是包装,或者是服务态度,又或者是客户看重的其他方面……但如果一样都没有,那恐怕迟早会被这个行业所淘汰。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在外人看来,律师是一个高大上的职业。多数人提起律师的第一印象就是,进出高档写字楼,开着劳斯莱斯,住着独栋别墅,随手签着上千万的合同,很是风光。近些年律师形象甚至屡屡被搬上荧屏。《离婚律师》中的罗鹂巧舌如簧,《金牌律师》中的苏东日进斗金,《何以笙箫默》中的何以琛勤奋好学、精通专业。实际上,很多律师的现实生活是这样的。前期与当事人谈判,谈案件,谈合同,谈费用,难;中期在律所内讨论,与同事争论,给主任审批,向首席汇报,烦;后期与对方律师争辩,答辩状,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苦;还要与法官保持密切联系,材料递交,取证申请、财产保全……累!面对客户提出的各种各样要求,面对法官一张张严肃冷酷的脸,面对对方律师的唇枪舌战,说到底,律师就是一个在夹缝中求生存的职业。如果你还没有准备好,那就谨慎进入这个残酷无情、竞争激烈的律师行业;如果你打算进入或者已经进入,那么,就请你要做好“战斗到底”、“誓死卫国”的心理准备。让我们一起努力,守望成功!我相信: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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