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刚 德衡律师集团合伙人

侯卫惠 葛庆庆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梁燕臣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供稿

 

随着韩进海运进入法定管理程序消息的公布,涉及韩进海运的大量业务出现了波动,在韩进海运这艘大船将倾之际,航运业也面临着种种风险与机遇。毫无疑问,韩进这艘大船的覆没肯定会牵连甚广,据目前的消息,韩进海运的船舶、集装箱等在各个港口被大量扣押,所涉货主、货代、订舱代理、其他船公司等均面临不同程度的损失。如果上述消息属实,如何应对迫在眉睫的风险已经成为了重中之重。


一、确定自己的定位,进行应对


1、货主


首先,确定自己持有的提单的种类。目前,航运市场上流通着种种不同的提单,比如货代提单、无船承运人提单、船东的海运提单等等。货主首先要明确自己目前所持有的提单种类,如果是韩进公司直接签发的船东海运提单,可以直接向船东主张权利,一旦船舶到港,尽快主张权利提取货物;反之,如果只是持有了货代提单,可能需要在目的港进行换单,能否顺利换单、取得船东海运提单,在目前的环境下,已经存在了风险,建议尽快与自己的货代和目的港船代取得联系,以自己持有的货代提单向前者施压,以货物到港后无法提货可能提起法律程序向船代施压。特殊情况下,如果持有的是无船承运人提单,一方面,向无船承运人以该提单提出提取或返还货物的请求,要求无船承运人确保货物可以正常被提取或返还;另一方面,要求无船承运人告知实际承运人的情况,提供实际承运人的提单,如果实际承运人为韩进公司,立即同时向两方主张自己提单下的权利。


其次,确定货物目前的位置,掌握货物去向。如果货物仍未或已经装箱,但尚未上船,立即要求货代取消该票货物的订舱,取消托运单,提取空箱的返还空箱,交运重柜的,立即联系撤回或交付其他承运人。货物已经装箱上船的,确定承运船舶名称以及航线,密切关注该船舶的动态,明确该船舶是否可以顺利抵达目的港,如果可能产生中途被扣押等风险,做好货物转运的相关准备。货物已经抵达目的港的,立即报关提取货物,避免船舶或集装箱被扣押引发的危险。


针对冻柜及其他特殊货物,由于货物的特殊性,当出现船舶扣押等状况时,货物极可能产生损坏并引发其他扩大损失。建议立即向货物运输所涉及的相关主体发送函件,重新明确货物的特殊性,要求做好相应的仓储、运输等义务,注意取得保留证据,比如冻柜的温度记录等,避免因为货物特殊性引起的损失。


2、货代


首先,加强与货主之间的沟通联系,对一切操作,尽可能的取得货主的确认。无论货物处于什么状态,如果该票货物涉及了韩进承运,立即向货主告知该事宜,并针对不同类型的货物,按照上述针对货主的意见进行建议,请货主自行确定如何操作该票货物,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取得货主确认之后,再进行相应的操作,并注意留存相关书面证据。作为代理,一定尽到代理的职责,向自己的委托人告知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避免因自身过错导致货主损失。


其次,确定自己的单据是否为无船承运人提单。如果仅仅是作为代理履行职责,只需要确定自身代理义务履行完毕即可。但是,对于具有无船承运人身份的货代而言,一定确认自己向货主开具的提单是否为无船承运人提单,如果为无船承运人提单,那么货主可能直接抛开韩进,直接以该提单主张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定注意货物的动向,积极联系转运或其他事宜,确保货物不会出现状况。同时,如果确定自己只是在货物的操作中履行了代理义务,只是出于其他原因提供了无船承运人提单,可以与货主之间进行确认,明确己方身份为货运代理而非无船承运人。


最后,密切注意其他船公司动向,尤其是CKYHE联盟。一方面,当船舶在中途被扣押时,为货物的转运做准备;另一方面,如果提单显示为CKYHE联盟其他船公司,但是发现实际承运人为韩进,立即告知货主,并进行相应的应对。


3、订舱代理


针对订舱代理,在确保自己对协议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就自身提供的保函或保证金,需要作出如下应对:


如果向韩进海运提供了银行保函,由银行承担保证责任,立即函告银行不要随意履行保函义务,必须严格按照担保协议、保函的要求,对韩进海运承担担保义务。当银行收到了韩进海运的相关请求时,需要在第一时间向己方确认该情况的真实性,否则银行不应当随意履行其保函义务。


如果向韩进海运提供了保证金,在全部合同履行完毕情况下立即要求撤回,或在合同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采用其他担保形式进行担保,或甚至采用不安履行抗辩权的方式,要求韩进海运退回保证金。


4、其他船公司


由于换仓融仓的情形,其他船公司难免会与韩进海运存在货物承运相互交汇的情况,尤其是CKYHE联盟。针对这种情况:


首先确认韩进签发的提单下是否有自己的货物。如果韩进的承运船舶被扣押,那么该船舶上己方的货物肯定会受到影响。为了避免持有己方提单的货主向己方索赔,建议查明之后可以立即安排转运或卸货事宜,避免被扣押影响;已经被扣押的,马上主张权利,明确该货物不属于韩进海运。


其次确认注意自己承运的货物中是否有属于韩进海运的货物。该货物可能会引发对己方集装箱的扣押、留置,当出现该种情况时,积极向有关部门或权利人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放出己方的集装箱,尽量避免损失。针对韩进参与联运的船舶、航次等,不属于韩进的货物的,应当尽快放行。当然,由于韩进海运的破产,势必市场上会出现大量的转运或重新运输的需求,各个船公司也可以尝试把握机会,跟进业务。


二、国内及国外债权的实现


1、船舶、集装箱扣押


就目前情况来看,韩进海运的大量船舶和集装箱已经在国内被扣押。对国内的权利人而言,尤其是面对港口、其他船公司不具有优势地位的普通货主而言,如何在国内实现债权是目前考虑的重点。如果确定已经或将要遭受重大损失,可以在落实韩进相关船舶、集装箱信息的前提下,向海事法院申请扣押。但是,律师建议一定慎重进行,尤其是明确分析船舶扣押的必要性,明确该船舶的所有权、光租以及其他租赁的状况;同样,针对集装箱的扣押,也需要明确该集装箱的所有权人是否为韩进海运,避免因为错误扣押导致的损失。


2、海事强制令


海事强制令因为其便捷高效而在业内广泛应用,当货主的货物被随船或随集装箱扣押、其他船公司的船舶被无辜扣押,可以通过海事强制令的方式,要求解除对货物、船舶的扣押,放回给权利人。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于韩进海运旗下船舶、运输货物、集装箱等随时面临扣押、留置的风险,海事强制令如何快速签出并得到执行将是决定损失大小的关键因素。毕竟在如今的情形下,海事法院的海事强制令的效力远远要超出普通货主、货代的函件告知。海事强制令,恐怕是目前状况下最有效的手段。


3、国外债权的实现


当然,随着在韩国破产程序的进行,债权登记也是势在必行。韩进公司的经营性船舶作为最大的有效资产,考虑到为避免被其他国家以扣船令等方式强制扣留,韩进海运选择的方式必然为全部船舶驶回韩国靠泊,借以保护有效资产。因此在韩国进行起诉或查封、扣押船舶必将是最有效的保护自身利益的方式。退而进行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也是保护性诉讼的必选方案。德衡律师事务所已经与多家韩国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接触,德衡律师事务所的韩国业务部全体律师全程参与,可以有效代表中国债权人与韩国律师共同在韩国启动索赔程序。


三、总结


1、如果产生了损失,以提单向船东或无船承运人主张权利。作为货主,如果遭受了任何损失,根据提单下的权利,可以向实际承运人和无船承运人主张损失的赔偿。这是依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进行的主张,但是,在目前的韩进破产大环境下,相关权利可能并不会快速的确定下来,各方可能都是采用了临时性的相关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因此,可以采用并行的方式,一方面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同时以诉讼保全的形式保护自己的权利。


2、积极准备扣押以及海事强制令。由于目前情况的迫切性,许多风险已经转化了损失,货物、集装箱已经被港口、其他承运人所留置。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利用海事强制令的方式可以高效的实现对货、船的控制;通过对船舶、集装箱的扣押,可以保障自己权利的实现。由于上述途径均需要经过法院实施,因此权利人可以提前就担保、申请文书等做好相应的准备。


3、谨慎应对韩进的索赔或其他请求。虽然破产程序对于国内已经进行的诉讼程序不会有太大影响,但是对于实体权利上,韩进海运可能不会有更进一步的动作。当韩进提出了索赔或其他请求时,无论是银行保函、保证金还是责任承担,均应当持谨慎态度,根据接下来事态的变化确定如何操作。

 

 

 

 

实习编辑/代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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