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十大仲裁事件全梳理:南海仲裁案波澜再起;最高院推动诉前分流
广州仲裁委员会   2016-12-30

 

 

来源/微信公众号 广州仲裁委员会(gzac_gziac)

 

2016年是世界玩大事不断的一年,年初欧洲难民危机,年中英国脱欧公投,年末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无一不让人感到惊讶。国内也一如既往地在纷纷扰扰,有喜有乐,而不管是高兴还是难过,这一年都这样过去了。


2016年的仲裁界同样事件不断,其中既有反映仲裁行业发展风向的业内消息,也有引起各界关注家国大事。当2017年在不远的前方招手之际,我们在此为您盘点2016年的十大仲裁事件。


1南海仲裁案波澜再起


案情:北京时间2016年7月12日17时,位于荷兰海牙的菲律宾诉中国案(通称“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公布了所谓的最终裁决结果,对此,外交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向世界宣告: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于2016年7月12日作出的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郑重声明,该裁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点评:南海仲裁案反映出中国急需在国际社会中发出更为强而有力的声音,在国际法、仲裁法领域,如何通过走上专业化、国际化的道路,向国际社会上发出自己独立而专业的声音,促进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是每一个中国仲裁人肩上的历史使命。


2构建互联网仲裁联盟云平台


案情:仲裁云平台的构建,是继2015年9月24日“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正式成立以来,互联网仲裁的又一大盛事。2016年5月17日,由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秘书处主办的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研讨会在广州成功举办,在会上,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陈忠谦主任作了题为“构建网络仲裁云平台”的主题演讲。2016年10月19日,互联网仲裁联盟云平台1.0版本发布,正式接受内测。12月9日至10日,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主办的互联网仲裁联盟云平台培训会在广州成功举办,来自全国各地仲裁机构的90多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点评: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给传统的争议解决方式带来了挑战,在信息传播瞬时性、无地域性以及去中心化的互联网时代,只有打破机构和行业之间的藩篱,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统一标准和服务,才能够真正实现仲裁界的“互联网+”。


3仲裁界确立发展新目标


案情:在重庆召开的2016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上,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提出了中国仲裁界发展的新目标:向年收案量100万件的目标挺进。仲裁法实施以来,我国仲裁机构连续20年保持了收案数量和标的额增长,年均增长率高达30%多。


点评:“从零到一”不容易,然而“从一到百”则是更大的挑战,年轻的仲裁有着更为远大的目标和志向。


4最高院推动诉前分流


案情:2016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其中第20条为: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综治组织、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各类治理主体发挥预防与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建设,加强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促进纠纷的诉前分流。


点评:促进诉前分流意味着将有更多的案件通过仲裁、调解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对此,我们的回答是:仲裁已经准备好了。


5互联网盛会上发出的仲裁声音


案情:2016年6月21日至23日,第十五届中国互联网大会在北京举办。本届大会以“繁荣网络经济,建设网络强国”为主题。国家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腾讯、阿里巴巴、安存科技、律和同盟等单位企业齐聚本次大会。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陈忠谦主任应邀在大会作了“互联网法律服务新模式”的主题演讲。


点评:仲裁界首次在互联网盛会上发声,标志着信息革命,仲裁没有缺席。


6投资仲裁成为关注焦点


案情:2016年,投资仲裁案引发仲裁界的高度关注:4月20日,荷兰海牙地区法院以缺乏仲裁协议为由,撤销了由常设国际仲裁院基于《能源宪章条约》作出的尤科斯公司诉俄罗斯案裁决;新加坡上诉法院推翻了高等法院此前在世能诉老挝案中关于仲裁庭没有管辖权的裁定,认定中国和老挝之间的双边投资协议(BIT)适用于中国澳门地区,中国外交部表示反对。此外,2016年备受关注的投资仲裁案还包括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仲裁庭在7月8日作出裁决的莫里斯诉乌拉圭案等。


点评:投资仲裁已经成为解决外国投资者和东道国之间纠纷的重要方式,近年来也时有我国投资者发起投资仲裁,或者投资仲裁案件涉及我国国家主权和利益的情况发生。与商事仲裁相比,投资仲裁在管辖权认定、与公共利益的关联度、审理程序以及适用的法律(特别是涉及国际公法的适用和解释)方面均有自身的特点,此外还涉及主权豁免、国家的自由裁量权、对征收的定义以及补偿等传统民商事关系中不常见的问题,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7加强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案情:2016年6月,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意见》,对规范仲裁机构登记工作,加强仲裁机构监督管理,完善仲裁登记制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指出,要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仲裁机构有关情况,监督仲裁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检查仲裁机构超越仲裁执业范围、违法变更登记事项、违规跨地域设立仲裁分支机构和业务站点等,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及时依法纠正。


点评:仲裁行业需要发展,但不能将无序、盲目的增加视为发展的一部分。对于仲裁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违反法律以及市场秩序的情况,应当坚决予以制止。


8全球首家“仲裁+公证”盈世Coremail安存邮面世


案情:8月26日,由盈世Coremail、安存科技、智存科技、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联合召开的“跨越.邮件安全2.0时代”安存&盈世Coremail战略合作暨盈世Coremail安存邮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举行。会上,盈世Coremail与安存科技宣布达成战略合作,并携手推出一款专业公证邮箱--盈世Coremail安存邮,这款产品具备证据存管、取证以及出证的功能,不仅可作为国内司法机关的电子证据,还能被国际仲裁机构认可。


点评:“互联网+”时代,网络不仅是工具,更是一种思维,互联网时代的争议解决呼唤更多的技术手段和更新的管理思维。


9香港公布承认内地仲裁机构名单


案情:2016年12月2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布第7226号公告,由香港律政司公布了认可的内地仲裁机构,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名列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规定,香港特区法院同意执行内地仲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作出的裁决,该名单由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不时提供,并由律政司公布。此次公布的名单比起《安排》公布的2001年有所增加。


点评:被承认仲裁机构的增加,反映了内地和香港在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方面的良好互动。然而这种做法只是内地不承认临时仲裁现状下的权宜之策,随着内地仲裁实践的发展,我们希望能够看到临时仲裁被《仲裁法》所承认,香港不需要再更新相关名单的那一天。


10知名国外仲裁机构纷纷更新仲裁规则


案情:2016年,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如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国际商会仲裁院(ICC)以及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相继制定新仲裁规则,并推出了一些新指引和政策,新仲裁规则和政策反映了两个主要趋势,一是通过引入更加简便的程序以及赋予仲裁院更大的权力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二是要求仲裁程序中相关事项对当事人有更高的透明度,加强程序性决定的说理,目的在于让仲裁程序更加公正、透明。


点评:效率和公正是仲裁永恒的价值,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有时也会产生矛盾。在两者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是仲裁人永远追求的目标。

 

 

 

编排/李玉莹

责编/张洁  微信号:zhengbeiqing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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