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按:只有律师才可以提供法律服务吗?在美国,诸如有限法律助理员、法律文件准备员这样的新兴法律工种已经开始出现。他们主要负责处理辅助性的法律工作,服务的费用也低于律师。这似乎可以被视作一种对传统律师工作的再分工,通过对辅助性法律事务的剥离,法律服务的成本得以大大降低,从而使得低收入者的法律服务需求得以满足,挖掘出法律服务的“长尾市场”。本期“律界前沿”为你推荐的文章里详细介绍了这些新兴职位,以及这些职位面临着的若干争议。
文/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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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中,美国犹他州最高院就批准了一个新法律工种的设立,叫“有限法律助理员”(Limited Paralegal Practitioners,我们这里就叫它 LPP)。
那LPP可以做什么呢?LPP可以帮助客户填写并递交文件,主要是辅助性的法律工作,但不可以出庭或者给具体法律意见。任职LPP也是需要满足法律学位或者法律资格证书,或者有相关法律助理经验才能上岗。虽然有限制,但这个职位在实际中却可以有广泛的作用,例如各种日常法律问题,例如离婚、借债、还有租房纠纷等美国较常见的案子。
原因:平民百姓不敢请律师
设立LPP的目的是降低平民老百姓接受基本法律服务的成本,也解决不少老百姓无法接受法律服务的问题,毕竟有很多人还是请不起律师,或者害怕请律师。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就提到,虽然有公共资助以及志愿律师服务,美国仍有80%到90%的中低收入人士未能请得起代理律师。
不过,这个LPP并不是首个新的法律工种。本号之前一篇文章就提到,今年年初,华盛顿州已经准许一种叫“有限许可法律技术员”(LLLT)的法律工种,其可以在没有律师参与的情况下为诉讼案件中的客户准备法律文件、为客户提供法律意见,甚至可以拥有律所的部分所有权,参与律所管理。第一批LLLT就已经在2015年夏天上岗。
其目的主要也是为了解决法律服务供需的差异。但LLLT与LPP一样,都带有“有限”一词,并不能代表客户上庭。
那么,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推广开来呢?
60%律师反对
值得留意的是,这两个职位都会增加部分律师的竞争压力。之前华盛顿州的法律职业委员会的人员就大批辞职,说因为与LLLT的推行理念不合。
对于这个计划,犹他州律师的反对意见也不小。在过程中,犹他州最高院还专门找人审查这个许可计划,并提交了58页的报告《Supreme Court Task Force to Examine Limited Legal Licensing》,里面就阐述了犹他州设立这个项目的各种问题。其中就提到,有60%的律师对于许可设立LPP持强烈反对意见或者反对意见(41%强烈反对)。
此外,报告还提供了很多背景信息,其中包括项目设立的好处与问题。
1.在犹他州有66%的受访人士反映,在过去1年半内平均遭遇3.3次民事问题,其中有一半情况都是以“坏结果”告终。大约46%的人会靠自己,23%靠亲朋好友,16%什么也不干,而只有22%会寻求律师或者其他专业认识帮助。不请律师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大家认为律师费可能很贵。
2.犹他州最多案件为为追债(超过60%),其次为婚姻家庭法案件(超过20%)、租客驱逐案件。而在这些案件中,但是多数案件都没有律师代理(特别是被告一方,在以上三类案件中分别高达98%,69%以及96%)。
3.其中的焦点是,LPP可以提供哪些范围的法律服务?虽然美国有好几个州已经推行一些法律岗位去涉足律师的工作,但是各个州对这些岗位的职能定义都不同。相比之下,华盛顿州的LLLT拥有的许可工作范围更大,可以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提供法律意见,其他州的多数只能帮助填表等工作。同时,报告还规定了LPP在调解、庭审等一些程序上的执业界限。
4.报告中也提到了准许LPP的一些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例如,乡镇地区的市场需求是否充足(该项目似乎有向乡镇地方服务的倾向)?
LPP的收费应该要多少才合理(人家律师都是借了大笔钱读JD,不能竞争太明显,但是上述案件中很多被告都是没钱的主,特别是租客驱逐案件的租客)?
在LPP不能完全把握的案件中,LPP如何与律师交接?LPP和律师的工作如何清晰划分(恐怕问题还是不少)?
如何保证LPP这类岗位的服务质量(毕竟对LPP的要求相对没那么严格)?
另外,还有其他行政问题:管理LPP这个群体的行政费用应该如何安排?为什么犹他州不适用其他州的LLLT等法律工种?在政府的公开档案中,如何方便群众选择合适的LPP或者律师?
其他法律工种
最后,报告也罗列了其他各州已经开展或者考虑的新式法律工种项目:大多数都是准备文件,提供法律信息、事实信息、提供表格,协助客户进行一些流程事务,但不能提供具体法律意见。
1. 亚利桑那州:法律文件准备员(Legal document preparer)(自2003年开始):
2. 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文件助理(Legal document assistants)(2013年开始)
3. 科罗拉多州:正在考虑类似LLLT的项目
4. 佛罗里达州:法律文件准备员协会 (Association of Legal Document Preparers),但具体信息并未罗列
5. 路易斯安那州:公证人 (Notary public)
6. 内华达州:文件准备服务 Document preparation services (2014年开始)
7. 俄勒冈州:正在研究有限许可法律技术员(Limited License Legal Technician)
8. 华盛顿州:有限许可法律技术员 (2015年春季开始)
胡思乱想
虽然中国跟美国有很多不同,但是相信也同样存在类似的法律市场供需与价格问题。有些人需要解决复杂问题的好律师,但有些人只需要能够解决简单法律问题、懂法律流程的人员。同样,虽然有很多志愿法律服务工作者,但是很多平民百姓还是无法运用法律服务帮助自己。
不过,是否增加法律工作的层次就可以解决?有人认为律师数量是足够的,不需要额外增加新的法律工种,因为供需与价格的原因不在于层次不够,而是因为目前律师和客户的沟通接触并不是十分畅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找律师”的法律科技公司在网上冒出来的原因。
但反过来看,法律O2O是否可以能帮助解决那些问题?目前来看,这些科技公司带来的改变好像还没达到“明显改善”的程度。
另外,报告中较为吸引我的一点是LPP对乡镇法律市场的考虑。因为这个可能对于中国的情况更实用。
在遥远的乡镇,肯定有一定量的法律需求,但懂得上网找律师的客户也不多。志愿法律服务能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而肯留在那些地方的律师或者关注这些地方的法律O2O公司确实不多。
中国这么多乡镇(以及城市贫困家庭)法律市场供需不平衡,但也正是一个大的市场,关键是如何打破界限去开发市场。在这些地方否也需要类似的法律工种或者其他法律科技公司,在合理的价钱内提供简单法律流程、信息参考服务?
实习编辑/马艺方
为无讼供稿/tougao@wusongtec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