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U检
来源/微信公众号 智合法律新媒体(zhihedongfang)
【文前郑重声明】
1.我平时确实不看《法学评论》这样的核心期刊,因为看不懂,看了犯困。所以我是一个不爱钻研理论,不爱学习的人。
2.我只有本科学位,没读过硕士,我理论水平很低。虽然我的学校不好,但请不要骂我的老师们怎么教出来我这样的学生。真的是我个人的问题,与老师无关。
3.我跟兼职律师的大咖教授无冤无仇,我也没被任何人指使,更没被人当枪使。
4.我代表不了除了我以外的任何检察官,更无法代表整个检察官群体。所以如果你们看着不爽,请向我开炮,不要伤及无辜。
5.最重要的是:本文所描述的兼职律师的大咖教授,只是兼职律师的教授群体中的极个别,切勿对号入座,自寻烦恼!切勿对号入座,自寻烦恼!切勿对号入座,自寻烦恼!(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首先声明的原因是我知道有些同学会到后台用隔壁曹县播音员常用的那种语气对我进行毫不留情的、毁灭性的打击,然后再迅速地取消关注,让我连还击的机会都木有。我听说桂公梓的公众号后台涌入了一大批大咖,对他进行了极其严厉的批评,桂圆已经哭晕在厕所。所以,我先把你们常说的都说了,这些我都承认了,行了吧。
好了。声明结束之后,我终于可以放心的撸起袖子跟你们愉快的来撕一撕了。
前几天,有人发了一篇文章《教授、律师、法官、检察官,谁过的滋润?》,看了之后我在分享朋友圈的时候就写了自己那时那刻的感受“法学教授兼职律师的最滋润”。这真的不是在骗你们,法官,检察官现在的日子就不说了,你们都知道的;律师其实绝大多数也是很辛苦的,律师业是二八定律实现的最彻底的行业之一,有很多律师,尤其是无案源、无门路、无关系的刚入行的年轻律师,还在靠着啃老勉强的活着。法学教授们,那种刻苦钻研,不问世事,安心研究理论、教书育人的也很辛苦,还记得那本《元照英美法词典》吗?多少老教授耗费多少心血才熬出来这本书。所以你看,教授、大多数的律师以及大多数的法官、检察官是不好意思,也不敢说自己日子过的滋润的。但就像现在流行跨界一样,跨界就代表了另一种更现代的生活方式,比如说有的很牛叉的法学教授兼职做个律师,才真的算是过的滋润。
首先,那种混的很牛叉的教授是有固定收入的。所以就不必像绝大多数律师一样,担心自己没有案源没有收入而导致自己没有饭吃。而且因为不差钱,所以可以走高大上的路线,挑选一些标的额巨大、律师费高、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而且教授是有寒暑假的,平时课也不多的话,基本上压力是忙得过来。最重要的是,兼职律师的大咖教授是有退休金和学校分的住房的。所以,风险指数0。
其次,牛叉的教授兼职律师,具有普通律师难以企及的影响力。有一个看似是段子但实际上是真事的故事是这样的:法官在开庭审理的时候解释了一个法律条文的用词,辩护律师马上对他说:我是这样教你的吗?这个词在立法时的本意是这样的……吧啦吧啦。然后法官就无语了。你看,这些兼职律师的大咖教授们桃李满天下,说不准开庭的时候面对的就是自己的学生,还有可能是自己学生的学生。这些,普通的律师,这是你们花钱也体会不到的一种感觉呢。
第三,兼职律师的牛叉教授,有自己的战斗平台和独门绝技。律师只是兼职,教授才是本业。因为是大咖教授,所以最擅长的就是写论文了,而且写得论文水平都是杠杠的,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学贯中西的大咖嘛,引经据典什么的都是最拿手的。所以如果所代理的案件遇到了不想看到的结果,那就写论文批判它好了。更关键的是,有些大咖教授们自己手里就有核心期刊哦,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想怎么发就怎么发,他的地盘他做主,哪怕明明是信访邮件,也能当做正式论文发表呢,反正说不准期刊的责任编辑恰好就是自己学生呢(自己百度下那篇论文的责任编辑,有惊喜哦),都是一家人,好商量的。
第四,兼职律师的大咖教授,常常具有普通律师没有的社会地位和被信任的感觉。象牙塔,青灯黄卷,一个消瘦的身影站在讲台前,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这是大多数国人心目中教授的样子。所以一说是这位律师是某大学的教授,艾玛,那种高冷、牛逼的形象立马就显现出来了。而且有的还参与了某些重要法典的起草,是可以上达天听的那种牛逼角色,动辄就有全国人大代表或者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随便说句话都叫专家意见,随便写个几笔,就是价值数十万的《专家意见书》。检察官、法官现在总是不被待见的,走在马路上喊一声我是法官,很有可能是会被群殴的,律师我就不说啥了,央视前不久的一个新闻基本上把律师的形象给损害的差不多了,唯有那种大咖教授,在百姓的眼里,才是正义的化身、良知的代表,才是中国法律界的脊梁。
如果说光有钱,光有社会地位,光有话语权是滋润,显然是对“滋润”这个词的一种侮辱。“滋润”是指舒服。舒服除了肉身的感受,更重要的就是内心的主观感受了。所以,如果能够想骂就骂,别人还不能还口,那绝对是一种滋润的状态。当桂公梓质疑了某兼职律师的博导之后,后台立刻陷入了一片火海,什么斯文、什么理性,都成了云烟,不堪入目的词藻多了去了。当然,这是后台看不见的,除了后台留言咒骂,还立马有一票的学者出来站台发文,质问“为什么法学教授就不能骂法官?!”。你看,骂了法官还要让你听得老老实实,不许反抗,这些站在中国法学理论最前沿的教授们,怎么就这么牛气呢。
我们说任何一件事,都得还原全貌吧。在大家开撕之前,先来一起思考几个问题:
1.被点名的博导是不是他所撰写的论文中败诉一方的代理人?
2.论文中关于“本案裁判违背举证责任分配的常识和规则”、“本案裁判挑战证据证明力的公理和规则”、“本案裁判突破自由心证的底线和规则”、“本案裁判是司法不公的典型例证”的观点,到底属于学理研究,还是属于信访控告?
3.这样一篇刊登在《法学评论》这种核心理论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对于法学理论研究是想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讨论什么样的理论观点?《法学评论》选择论文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其实,就算不是大咖的法学教授,哪怕是个普通人,都是可以骂法官、检察官的,言论自由嘛,更何况,“我们是纳税人养着的”,随意骂。你在微博上、微信上怎么骂都可以,甚至到两院的信访部门控告申诉都可以,但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授,把对自己代理的败诉的案件的评价当做一篇学术论文,发表在能影响无数法学学生的核心期刊上,点名道姓的指控中国三级法院的司法不公,这就真的不合适了。
对了,告诉那些撰文质问“为什么法学教授不能骂法官”的法学教授们,在司法改革的春天里,你们都是有资格进入法官、检察官的队伍的。既然你们对现在的法官如此的不满,那就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影响我们,带领我们吧。相信在你们的引领下,我们的法官素质能不断的得到提升,这样的一条路才是“实现中国司法公正的必由之路”吧。
最后一句:YOUCANYOUUP……
实习编辑/孙金鑫
为无讼供稿/tougao@wusongtec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