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中的那些小麻烦——送达地址的确定
尚雅琼 尚雅琼   2017-04-28

 

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联系无讼阅读小秘书(wusongyueduxms) 

 

诉讼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时的主要工作就是将事实结合法律,做出有利于委托人的辩护与代理,这项工作并非如说起来般那么轻松。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小麻烦,这些小麻烦小则拖慢工作进程,大则影响整个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应对这些小麻烦,需要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不断的实践,总结出小经验。每一个小经验的总结,都是这名律师走向成熟的阶梯。


近日,接手一个案子,刚接手时十分开心。这是一个影视名人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案。可惜,帅不过三秒。接手这个案子没几天,就接到法官的电话,让我们撤诉。跟前面处理案子的同事交流后才知道,这个案子立案后,因为诉讼文书无法送达被告,已经拖到快过审限了。


按民事诉讼法规定,根据法院要求,原告在起诉时应当提供明确的被告住址,以便于诉讼文书的送达。本案中被告是一位台胞,虽然在内地开了几家公司,有房产,但是,我们一直无法提供其准确的住址。这个小麻烦最终导致诉讼的终结,也引起了委托人对我们工作的不满意。


撤诉手续办理完毕后,团队成员开会讨论。最终确定了一个两查两步的方案。所谓两查,一是查地址,二是查身份;所谓两步,一是根据被告在大陆地区的活动,确定可能能查到其信息的行政部门,并申请法院开出调查令,二是团队两名成员持调查令展开调查。


关于调查令。被告与其妻子均是影视明星,在大陆地区从事大量商业活动,名下有三个公司。根据网上八卦新闻爆料,他们2006年在上海结婚,婚后在上海购入豪宅。根据这些事实情况,我们共向法院申请开具了八个调查令,协助调查的单位分别是:上海市民政局、浦东新区民政局、上海市工商局、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上海市不动产交易中心、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管所。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之前的调查中,我们持法院开具的调查令,在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只能调到普通档案,普通档案上可以显示被调查者出入境的情况以及其台胞证号。如果需要调出内档,律师持法院调查令是无法调出的,只有两名法官亲自调查方可。因此,我们没有申请开具出入境管理局的调查令,但事实上,这个部门才是最有希望调查出的。法院在开具调查令时十分配合,也没有对调查令的开具给出建议。除了调查令,我们还准备了律师证原件及若干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所函、法院立案通知书,但实际调查过程中,只用到了调查令和律师证。


关于人。律师和实习律师均可持证进行调查,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部门明确要求两名律师在场。另外,调查工作很辛苦,一定要身体倍儿棒,不晕车的律师才能做得了这个工作。


关于交通。我和团队另一名女律师赶坐最早一班高铁前往上海。提前根据上海市地图(地图中一定要有上海市地铁图)规划好出行方案,我们选择在上海站出站。因上海交通拥堵问题,我们选择的出行方式是地铁+共享单车。为了省去排队买票的时间,我们在上海站地铁站购买了上海地铁一日票,可以在24小时内无限制乘坐地铁,票价18元,可以开报销凭证。几个部门都在地铁沿线,但是出了地铁站还有两三公里的路程,上海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帮了我们一个大忙。


根据路线规划,我们先去了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民政局和其他几个政府部门在一个政务大厅内,环境非常好,也不需要排队办理。需要两名律师在场,提供调查令以及律师证复印件。根据人名就可以调出内档,但前提是该人在上海市民政局办理业务,如结婚登记等。可惜的是,本案被告和其妻子均是台湾地区人,没有在上海市民政局办理过业务,因此我们没有查到任何信息。我们同时也放弃了前往浦东新区民政局的计划,


结束民政局的行程,已是中午时分。从上海市民政局打车前往上海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准备先领取号码再等下午一点上班时进行查询。谁知意外惊喜是,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也在同一个大厦内(房地大厦)。就近吃饭休息片刻,一点,我们就赶去位于一楼的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无需领号也不需要排队。但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根据人名,无法查到不动产信息,只能根据不动产具体位置才能查到不动产信息,可是我们如果知道不动产位置了,还调查什么呢。于是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我们到同一个大厦楼上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调查,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人名可以查,但是必须是两名法官才可以查。如果律师想查,可以去上海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档案管理中心查。接着,我和我同事就落入了不动产这个坑。之后从浦东区坐地铁赶到黄浦区,找到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档案管理中心是在一个大厦内,这个大厦内有好几个与不动产相关的部门,每一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说他们这边查不了,要到另一个楼层去,最后一个地方终于可以查了,但是必须得是两名法官才可以调查。


不动产这条路彻底没希望了,时间也已经是15时了,我们赶往较近的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这里是专门的工商档案查询机构。叫了号,前方等待20人左右,等待时间大约是半小时。提前填好申请表格,拿着调查令和律师证,就可以调出公司内档信息。工作人员审核相关材料后,给你一个密码,安排在前方的电脑上,输入密码后就可以尽情查阅公司内档了。在这里,我们终于找到了被告办理公司登记时粘贴的身份证复印件,可以清楚的看到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在电脑上还可以打印并加盖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但是在此,我们只能查阅在浦东新区注册登记的公司信息,另外一个在青浦区登记注册的公司信息无法在此跨区查阅,也无法在就近的上海市工商局查阅,只能在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才能查阅。


已是16时多,我们准备最后前往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管所,匆忙赶到才看到下班时间是17:00。询问了门口的保安,他说里面有个档案管理室,律师可以查阅人名下的车辆信息。但,这一说法因没有实践也无法得到证实。


跑了一天,去了十来个部门,最终还是查到了需要的信息,也算是满载而归了。


送达在很多民事诉讼案件中,因进行顺利,很多律师会忽略到送达的难度与重要性,总认为是法院的工作。但在实务中,送达不到也会成为大麻烦,这里总结一些经验。


1、被告是法人的,其送达地址即为其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即使其主要经营地与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不一致,或者其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是不真实的,但只要法院能够将诉讼文书送达到该地,并有门卫等接收,法院即认为已经送达。营业执照信息可通过工商局网站查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委托人是被告一方,一定要将能够收到诉讼文书的地址告诉法院,否则会影响自己的诉讼利益。我曾经就因为法院送至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而没有收到传票而延误开庭,找法官解释时,法官就说他们以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送达地址。


2、被告是自然人的,其送达地址为其住所地,以身份证登记信息为准。身份证登记信息有很多可以查询的途径,请咨询度娘。与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一样,法院对于自然人的住所地也以身份证登记信息为准,除非当事人作出说明。


3、被告是台胞的,台胞身份证上的住所地只到市,如台北市,没有具体的住所地。因此,根据身份证或者台胞证是没有办法获得台胞的具体住所地。只能根据其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码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身份证号送达,或者通过身份证号码申请法院在出入境管理局、公安局查询其地址。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与台胞证不是一个证件,身份证就和大陆地区居民身份证性质一样,台胞证是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是台湾地区居民往来大陆地区所持有的证件,这两个证件号码也不一样。


4、查询个人信息首选通过其开办的公司进行查询,律师可查询工商内档,查询过程便捷。其次选择民政部门。律师个人查询不动产信息是非常困难,查询部门只允许法院法官进行调查。


以上纯属经验之谈,在后面办案过程中,会不断丰满这一份份小小的经验总结。

 

 

 

编排/王淼

责编/张雨  微信号:Ann199313


在读

热门评论

点击看看法律人在讨论什么
<<<<<<< HEAD
======= >>>>>>> 96172cdab5db5d05644eea1a7a596661ab9491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