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奋斗,是为了不被世界改变——观《熔炉》有感
李文耀   2017-01-03

 


文/李文耀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标明作者和来源


周末无事,看了韩国电影《熔炉》,给我带来了极大触动。这是一部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并被称为改变韩国法律的影视作品,虽然事过多年,但再次观看依旧引发很多思考。


真实案情是这样的:2000至2005年间,仁和聋哑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和某些教师相互勾奸,对校内的残障儿童长期实施性暴力虐待。终于有一名教师不堪忍受良心煎熬,将这一犯罪事实告知他的律师朋友。教师期望他的朋友能够利用法律的力量惩治恶人,保护儿童。在追求正义与法制的路上教师被暗杀,几名协助律师也莫名死亡。主办律师放弃前景光明的仕途,历经7年,为受害儿童翻案。因判决结果太轻,主办律师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地组织维权游行活动。但罹患癌症的他在一次游行中,意外被高压水枪击倒,再也没能从湿冷的地面上站起来。受害儿童被孤儿院强行领走。其中一名男童心生死念,向侵害他的教师复仇,两人一起死在火车轨道上。另外一名维权医生在屡次上诉无果的情况下,留下了3万字的遗书,自杀了。


时隔七年,2011年9月22日,《熔炉》上映后七天,全国哗然。40名涉案人员均被重新起诉或内部调查;2011年10月28日,《熔炉》上映29天。韩国国会通过《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部分修订法律案》(又名“熔炉法”);2011年12月29日,《熔炉》上映68天。对涉案当事人实施逮捕。同日,韩国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在性犯罪类型中新设“对残障人实施性暴力犯罪”,与对非残障人实施性犯罪相比,量刑标准由三年提高至五年;至此,犯罪分子终于得到惩罚,仁和特殊教育学校性侵案结束。


罪恶就此结束,而是新的抗辩才刚刚开始。这前后,有不作为的警察的荫护校长一干人等,不明真相的跟从者为恶魔犯罪嫌疑人呐喊,更有明知后果仍依然代理的辩护律师,为一己私利而贪赃枉法的检察官。一张权力与资本交织的大网,使得孩子们的抗辩者成了彻底的弱者。我们抛开韩国针对该案件的法律修改不谈,仅就案件和影片中律师、公诉人及法官的行为思考如何以法律人身份履行职责。


《熔炉》中为孩子伸张正义的律师是英雄,我想了很久只想到了这个宽泛的词汇去形容。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不禁反思自己是否能够专注、负责的做好每一个案件,而像他那样的舍弃吾身、伸张正义更是不敢妄言。离开大学多年,时而会念起在法学院的日子,怀念院训“明德崇法笃行致知”,怀念班训“扬吾正气学法为民”。执业的这几年,身上少了稚气,多的也不见得是英气。不可否认,现在的律师执业环境多以收费论“英雄”,每天疲于应付和应酬,真正沉下心去分析案情、理清法律关系的时间很少。我们似乎忘记了去求知,去在专业执业领域上寻求突破。或许我们一辈子也做不到一个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自身过错给委托人带来额外损失。我喜欢律所主任的一句话“每个案子,都是一场战争”。我再加上一句:“如果不去战斗,在战争中牺牲的早晚会是自己”。


影片中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律师、公诉人均是反面形象。辩护律师有所谓的前官礼遇,即从检、法系统隐退的律师可以打赢自己接到的第一个案子。这是韩国基层司法界的潜规则。深谙此道的辩护律师利用收买公诉人及被害人家属的方式获得了辩护上的胜利。公诉人以非法证据排除为由拒绝向法庭提供性侵监控录像,这一行为致使整个案件的走向发生了直接变化。法院判决缓刑并当庭释放,当晚几个犯罪嫌疑人在TKV大声呼喊“正义到来”打的到底是谁的脸?


在法治的进程上,我们做不到因为一件事而修改法条,但是我们必须做到不为任何事去违背法律规定。近来,“聂树斌案”和“雷某案”刷爆了网络新闻媒体,我们暂不评价聂树斌的沉冤昭雪的意义,也不妄猜检察院决定对雷某死亡的涉案民警不予起诉在法律规定的本身是否有问题。只希望办案法律人把眼睛放在自己的身上,去看看是否愧对内心的良知和法律的规定。


“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我们被世界改变。”这句台词振聋发聩。这个社会又何尝不是一个熔炉,我们用它取暖,但不能被它熔化,要坚守自己本心;法律是严肃的,最不能熔化的就是法,法律应当是熔炉中最坚固的部分。
 

 

 

编排/李玉莹

责编/张洁  微信号:zhengbeiqing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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