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法官转行律师,不谈鸡汤只做总结
赵敏   2017-05-05

 

文/赵敏 四川仁聚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联系无讼阅读小秘书(wusongyueduxms) 

 

光阴似箭,一年的实习很快到期。和每年年末一样,每到结束的时候,总会不由自主的让思绪重回过去,把这一年来的点点滴滴再经历一遍。看到文件夹里各类文书、合同、证据清单、办案日程、意见……和照片版的判决,终于确定,一年前从法院辞职时的矛盾、茫然、好奇、期待都成了过去。如果说,刚进所的时候还有些许彷徨不安,但在指导律师和各位前辈的指导下,在对新生活的无尽憧憬和期盼中,我很快进入状态,爱上了这个充满魅力和挑战的行业。


回顾这一年来,虽说在法院工作7年,但任法官的时间短暂,所以很多转型后律师存在的角色转换、心态调整的问题,我并不存在。律师执业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不仅是专业素养,其他各方面的要求都很高。过去的经历只能代表过去,社会日新月异,律师的工作特性,本就要求终身学习,不断更新,更何况是一个行业新人。“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无论是这一年的实习期还是两年的执业限制期,对我这个审判经验尚少,初入律师行业的大龄新人来说,正是好好积累,夯实基础的好时机。


良好的心态,还只是跨入律师行业的第一步,不断的总结与反思才能更好的勉励自己,更快成长。鉴于此,对自己一年的实习总结如下:


一、夯实法条基础


做律师,首先要专业过硬。而要提高专业能力,必须熟悉基础法条。诉讼案件,程序法必须过关,实习期间,我反复熟悉民事诉讼法法条包括证据规则,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无论审判还是执行,都尽量保证不在程序上出错。在一起指导律师代理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件中,因原告在一审开庭结束判决送达前将其涉案房屋转让过户至案外人名下而导致二审法官对其原告主体身份提出质疑,原告将面临败诉风险,而案外人因受让房屋时物权侵害的事实已经存在,很可能导致该项权利无法主张的僵局。后指导律师让我对此拿出意见,因对民事诉讼法及解释较为熟悉,我提出民诉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九条有明确规定“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可以将此条款内容告知法院,以化解僵局,继续诉讼。最终承办法官接受该意见,本案诉讼得以继续。


除了程序法,实体法也不容忽视,不能等到要用时才临时抱佛脚。实习期间,接触民事类非诉和诉讼案件居多,故除与案件密切相关的特别法之外,我还反复熟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物权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及相关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内容,以增强对各类案件的初步判断和把握。当然,随时关注立法动向,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加强学习,也是必不可少的。幸运的是,我加入的所十分重视业务学习,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本月就将对新出台的《民法总则》进行一次全面、深刻的讨论与学习,以更好的运用于实践。


二、加强专业积累


法条的学习,仅仅是第一步,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还需要有工匠的精神。案例的搜集、整理、归类与总结,理论知识的充实,其他行业的了解,社会热点的关注,向优秀人才的学习,都是我们提高专业能力应当完成的必备项。凡是接触过的案件,我均做到将类似案例或涉及到的问题下载归类,总结重点、难点,多角度思考,为确定诉讼方向提供最佳方案。案件办结后,也会将此类案件的相关法条、判例,结合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类总结,作为以后同类案件的参考和指引。所里要求大家每年看至少一至两本专业类理论书籍,培养法律思维,树立法治精神。这简直就是为我这个大学本科毕业后再不摸书本的人量身定做的。虽然王泽鉴老师的《民法总则》和《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到现在也没有看完,但花再多的时间也要认真看;虽然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薄薄一本毫不起眼,但每年都要读一遍。当然,律协、一些律所、大学组织的各类培训也是很好的学习渠道,无论是哪方面的内容,静下心来认真听,总能学到新东西。有时我会将自己和培训的嘉宾比较,看处理同样的问题,会不会有更好的方法;有时也会想我会不会有坐在上面和大家分享交流的一天。另外,无讼APP上面的各种干货文章、优秀的微信公众号,也都是学习的好途径。平时遇到的很多疑难问题,包括文书的写作技巧、工具的使用、知识的分类、社会热点的法律分析,都能在上面找到。


在所里一个顾问单位的一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中,因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案涉标的额上亿,仲裁费用极高。在案件结果并不十分乐观的情况下,顾问单位坚持仲裁则成本巨大,极有可能扩大损失;放弃仲裁,纠纷难以解决既成损失可能无法追回。本案几经讨论未果。后在协助所里律师办理另外一起与行政机关有关的案件中,我了解到当时行政协议纠纷已增加至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并明确行政协议包括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及其他协议。显然,无论从本质还是内容上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都具有很强的行政性,且在最高院出版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亦明确指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纳入“其他协议”的范围,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同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我也搜集到已有部分法院将此类合同纠纷纳入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便立即将此内容形成书面意见并附类似案例提供给承办律师,建议将顾问单位案件提起行政诉讼,虽行政诉讼法规定此类案件按民事案件标准收费,但和仲裁费用相比已是大大减少。承办律师当即以此方案报顾问单位并获同意,后本案顺利以行政诉讼立案受理。相信发现并提出此方案和我平时的积累总结是分不开的,只要多留心,遇事多思考,办法总比问题多。


三、提高综合素养


北京著名律师邓海虹说:一名成功的律师起码要做到四点“行(品行、践行)、勤(勤奋不懈怠)、悟(参悟总结)、静(踏实专注)”,当时深有感触,与指导律师分享探讨,他说:这些品质不仅仅是作为一个成功律师应有的品质,更应该是一个人应当具备的品质,这些品质的养成均非一朝一夕,你才入门,以此目标为明灯,指引前行甚好,具体落实到工作中,还需要从小处着手,点滴积累,长期坚持。同时,对我提出以下要求:1.做事有回音;2.重视检索;3.每案必有证据清单,并将证据整理成册,必有办案日志;4.重视阅卷;5.每案必有代理词;6.重视格式、标点符号和错别字;7.树立服务意识和学徒心态;8.坚持阅读,扩展非专业知识。这些要求初看好像很简单,但要做到并长期坚持却非易事。我不能说全部都做到了,但一年来,从最开始修改合同只挑得出来错别字,到起草一份协议当事人不吝赞美;从诉讼方案无从下手,到稿成即用;从见当事人交流不畅,到大气沉着;从顾问单位初见质疑,到事事问过我才放心……每一步都透着努力和成长。


一年虽短,但变化,身边人都是看得到的。我也深知这些收获都是靠着怎样的坚持和积累。在和指导老师充分沟通后,我把自己办理案件的基本流程总结为三个表格,诉前审查表(代理被告则为庭前审查表)、庭审记录表(另附对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表)、结案报告。后经所内讨论一致通过,将这三个表格作为每个案件的必备材料,以规范事务所的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把内容繁多的流程规范条文简化为表格,易操作、易上手,对团队协作也有极大的帮助。这样的总结和结果的输出分享,我想,我会坚持下去的。


当然,想成为一个合格,甚至优秀的律师,仅仅做到以上这些方面,是远远不够的,良好的人际关系、沟通表达能力、判断能力和预见能力等等都是不可或缺的。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只要我坚定信念,不懈努力,总会开辟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编排/王淼

责编/张雨  微信号:Ann19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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