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离开法律圈的法律人,创造了人生的另一个高峰
史宇航 史宇航   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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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一门古老的学问,早在世界上第一所大学——博洛尼亚大学设立之时,法学院就与神学院和医学院共同成为了最古老的学科。法学院培养出的法律人更是车载斗量,尤其是对律师过剩的美国来说,恨不得建立一个没有律师的世界。而中国这边距离邓公当年设立的30万律师的目标已经距离不远。但这都不是关键,毕竟,早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法律人了。

 

法律人在法学领域取得成就那是理所应当的,但法律人显然不满足只在自己的地盘里折腾,更将触角伸向四面八方。念过法学院的政治人物也是多如牛毛,单是看看参与制定美国宪法的开国元勋中有多少律师,以及世界各个领袖中有多少念过法律就可见一斑。

 

 

成为政治人物不难,难的是称为圣人——像曼德拉和甘地一样。曼德拉在坐牢时从伦敦大学拿到函授的法学学位,出狱后又到University of Witwatersrand学习法律,进而与他人合办了律师事务所,为请不起辩护律师的黑人提供免费或者低价的法律咨询服务。甘地则是在伦敦大学学院学习法律,取得英帝国律师资格,后在孟买执业。不过严格来说这两位还是政治人物,取得的成就也还是在政治领域。

 

 

拉德布鲁赫说过:很多诗人都是从法学院逃逸的学生。北大法学院的海子,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过,以前就听某中政老师讲过关于海子的段子。徐志摩出国前念的是天津北洋大学法律预科,然后才有了他的康桥。

 

巴尔扎克、海涅、司汤达

 

弃法从文的“逃兵”就更多了,《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译后记中总结过:巴尔扎克毕业于巴黎法律专科学校;海涅是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司汤达出生于法律世家,其父是法国最高法院律师;席勒在卡尔斯学校学习过两年法律,之后才弃法学医;泰戈尔在伦敦大学学习英国文学之前,读的也是法律。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写的就是他在高等法院实习时,郁郁寡欢的生活体验,他还曾做过四年执业律师,案源虽然多来自他那转任法官的舅舅,却以气势恢宏、修辞华丽的民事诉状名噪一时,算是很好地融汇了法律与语言上的天赋。

 

格林兄弟也是法学家,尤其是雅各布·格林,著有《论法中的诗意》(1816年)、《德意志法律遗产》(1828年)、《判例汇编》(4卷本,1840-1863年)、《德意志法律遗产讲稿》,在那个时代产生重大影响。

 

席勒、泰戈尔、歌德

 

格林兄弟,卡夫卡

 

文学家的当然少不了拿过法学博士的卡夫卡,他的《审判》至今仍是法科学生必读书目,经典美国法教材《法律之门》的开篇就是《审判》中的段落。

 

 

如果觉得文学不够深遂,思想家领域也由大批法律人把持,马克斯·韦伯曾在哥德堡大学法律系学习,后来当过实习律师,也任过法官,还拿过法律博士学位。卡尔·马克思也在柏林学过法律,然后才走上了世界公民的“不归路”。

 

 

如果感觉思想家们还不够接近世界的本质,那就来当数学家吧。法国人费马,在奥尔良大学和图卢兹大学学习法律,后来担任律师,不过据说他的律师资格是买了的。关键的是费马业余爱好数学,独立发现了解析几何的基本原理,在微积分领域建立了求切线、求极大值和极小值以及定积分方法,对微积分做出了重大贡献,还将引入了随机变量和数学期望引入概率论,还在光学领域提出提出最小作用原理。更过分的是,他还留下个“费马大定理”:

 

将一个立方数分成两个立方数之和,或一个四次幂分成两个四次幂之和,或者一般地将一个高于二次的幂分成两个同次幂之和,这是不可能的。关于此,我确信已发现了一种美妙的证法,可惜这里空白的地方太小,写不下。

 

就是这么一个“写不下”,让职业数学家们直到1995年才将这个定理证明,中间经历了358年。

 

 

如果这些都不对你的胃口,好吧,去搞艺术吧,著名的柴可夫斯基也在法学院学习过,还去法院工作,当然工作得很不愉快,后来辞职去学音乐,才给我们留下了诸如《天鹅湖》、《胡桃夹子》这样的名篇。舒曼也曾在母亲要求下去莱比锡和海德堡学习法律,直到20岁时因为一次演奏会才励志转行学习钢琴,当然大家好像对他的爱情故事更感兴趣。

 

所以,如果你身处法学院,又不喜欢法律,那就看看,你是想成为圣人、诗人、文学家、思想家、数学家、还是音乐家,总有一款会适合你。

 

 

实习编辑/董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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