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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流行用“荔枝”(谐音离职)来形容那些离开法院,另谋他业的法官们。实际上,进了律所很容易就会发现,不光光是前法官,在律所你同样会比较容易的发现前检察、前公安以及前司法局人员的身影。所以我想“荔枝”可以是适用于所有曾经是公、检、法、司干警,现在转投他行的人员的统称。这些人员离开原单位后,一部分流入体制内其他机关,一部分则会选择从事法务或者其他工作,选择律师行业无疑是其中占比最大,也是挑战最大的。笔者是一名前法官,本文并非经验之谈,仅仅是将自己选择律所时的所思所想以及经历进行提炼,结合入行半年所见所闻,供后来者参考。
顺带要说的是,离职是每一个行业都存在的现象,法院当然也不例外。这两年我们也可以看到,也有律师选择通过招考的方式进入法院,虽然不多,但至少是开始行动了。我始终觉得这样的流动,有助于法律共同体内部的互相理解、凝聚、壮大,没有必要纠结、过度解读所谓的“离职潮”。
具体到选择离开的“荔枝”们,一些人之所以选择法务,而不是做律师,就是因为法务在获取一份比较丰厚的薪水的同时,工作也相对稳定。律师所获取的报酬自然是更为可观,但会让很多习惯体制内生活的“荔枝”们感觉心里没底、缺乏保障。俗话说:光见贼吃肉,没有看见贼挨打。大家往往都眼红、羡慕律师的收入,却没有看见律师在这背后的付出,入行虽然仅仅半年,却是深有体会(看看律师楼那些晚上十一二点亮着的灯就知道了)。
对于“荔枝”们来说,当律师可以看做是一次“轻创业”,因为不管你选择哪家律所,你都会在一个搭建好的平台上起步,比起从零开始的创业者来说轻松不少;同时你也会发现,比起以前来自领导的分案、每月的固定薪水,现在你开始需要依靠自己独立开拓案源、承办案件(真正的独立办案)。很多“荔枝”在离开之时,已经在体制内呆了五年乃至更长的时间,这个时间节点,很多人已过而立之年,正是上有老、下有小,需要养家之际,选择一个好的平台开启律师生涯至关重要。
生活已经不允许我们做太多的尝试了。律所有大有小,各有优劣。对于“荔枝”们来说,打个通俗点的比方,选律所就像选鞋子,没有好与坏,就看是否合适。以下为笔者总结,不妥之处,多指正。
一是大所还是小所的问题。个人认为这是一个伪命题,因为不管是大所还是小所,只有适合你的才是最好的。去一些大所的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规范、有助于开拓视野(对此我是颇有体会)、齐全的业务种类以及遍布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分所体系能够有助于你更好的实现专业化以及跨地区、跨境业务合作、大所的名气及江湖地位亦有助你个人开拓业务等等。罗列大所的这些好处并不是去否定规模相对较小的律所。
足球里有一种流派风格被称之为“小快灵”,形容最近几年强势崛起的一批在某一行业领域深耕、专研的精品所最是贴切不过(为避免有打广告之嫌,此处不予具体罗列)。如果你先前在体制内的主业是刑事辩护或是公诉,或者你对行政诉讼有丰富的经验,去以此为专业方向的精品律所正是合适,也容易上手。
二是专业匹配度问题。十多年以前,在看郑强校长(时任浙江大学副校长,现任贵州大学校长)的讲座视频中,郑强校长反复强调“专业是生命”,可惜当时并未完全理解,入律师行业以后,你就会发现,专业到底是有多重要。“荔枝”们入行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你在原单位内所形成的专业积累以及你的兴趣是你最重要的择所参考指标,选择那些与你专业能力匹配并能进一步提升、精进你专业能力的律所(或者至少是某一律所内以某方面见长的团队)。
从检察院出来的同志十有八九会选择刑事专业所或者相关团队,审理离婚案件的女法官入行家事专业所再合适不过(如果持续研究,你会发现这个专业的前沿业务是如此的高端),甚至我有朋友在一家律所专注于强制执行业务,照样风生水起。那些综合业务、政工部门出生的同志,不用担心因未从事审判法律实务而无所适从,老话说的好: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在法院那么长时间就没有一点耳闻目染,让你有兴趣的?当然在专业之上,更重要的是兴趣,那些能让你对兴趣点才生更大兴趣,并能将你的兴趣转化为生产力的律所才是合适你的律所。
我所内一位女性高级合伙人,先后在法院、司法局工作,毅然离职,这位女律师并未选择她在法院所从事的相关审判业务,而是选择了她非常有兴趣的非诉业务,目前在私募基金等业务上风生水起,也许她在刚开始选择律所的时候并未考虑太多,但她用她的兴趣将自己供职的律师变成了适合她的律所。
三是文化问题。律师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自由的行业(很多人也是看着这点入行),但律师行业的自由度再大,即使一年到头也不见你去所里报到几回,不管你是否意识到,一家律所的文化氛围也在深深影响着你。你选择一家什么文化氛围的律所,也在折射着你个人的价值观。进入律师业后,你会经常听到一个术语叫做“尽职调查”,建议我们有意当“荔枝”的朋友,正式决定之前,可对意向律所也来个“尽职调查”,通过浏览官网、收集裁判文书(藉此可以看看他们的专业方向和他们宣传的是否一致)、实地考察、与律所的人员交流(借此也可以获取工作氛围、薪资等相关信息)等方式,综合性、多角度的考察一家律所。
客观的说,由于律师这个职业比较自由,律师各自埋头自身业务,莫说总所与分所之间,很多同所的律师之间一年也互相见不上几次,更谈不上认识。这与我们在政法机关内那种各个部门人员之间互相熟识的工作环境是截然不同的,这一点,有意离职的朋友一定要有所心理准备。我理想中的律所文化应当是在保持律师自由度的同时,律所的律师之间能够发自内心的团结在一起,对外能够呈现出一个良好的团体风貌。
以自己为例,我当初之所以选择炜衡所,炜衡缔造“百年大所”的愿景以及深深烙印这家律所的“三气”风格(学习,提高专业能力的“文化气”;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义气”;敢于担当,舍小我而成大局的“豪气”)是我选择加入这家律所的重要原因(入行这半年的时间让我觉得当初对这家律所的“怦然心动”并没有错)。其实我觉得一家律所内部的团结一致并不是一个很高的标准,但你入行之后就会不时耳闻一些同所律师之间恶性竞争、撬客户的新闻。我只想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做好“尽职调查”,如果你已经在一家有类似情况的律所,我想还是尽早离开为上,当然你乐意身处“黑暗”并选择“同流”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四是关于律所内部的培训机制。今年两会的时候,注意到有代表提出法官转行做律师无需经过实习期,可直接正式执业(理由是律师转行当法官的,可以直接承办案件)。我对此的意见是理解,曾经在内心里也是非常同意这个意见。但正所谓“隔行如隔山”,与在法院单纯办案的性质不同,律师这份工作承载的绝不仅仅是办案,咨询、接待当事人、营销等等都是“荔枝”们不曾经历过的,而且无处不在的执业风险对刚刚转行的律师绝对是个考验。因此,如果你发现一家律所有比较成熟的内部培训机制,能够比较好的帮助你适应新环境,能够真正的有一个指导老师会去给你提供中肯的意见,而不仅仅是想压榨你的劳动或者你的过去,那我建议你可以考虑。
五是是否选择挂证。关于“挂证”,顾名思义就是名义上将法律职业资格证挂在某家律所,但是实际上从事法务或者其他工作。我们可以看到,“荔枝”群体内不少人士都选择这种方式,一来法务相对轻松,二来刚离职的两年存在禁业期的问题,因此这种“挂证”的方式可以说是“一举两得”,既规避了禁业期,也使得自己在获得较高薪水的同时也保持乃至增进了自身的专业能力。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两点:一是以北京地区为例,即使是挂证,自然需要“经历”实习期、转正,一定要注意的是实习期的社保是由你“所在”的律所交纳的,而不是由你真正工作的单位交纳的(转正的时候是需要检查社保缴纳记录的),很多人在这一点上栽过跟头;第二是我个人感觉,法务、律师虽然同为法律共同体,但二者的工作方式、风格乃至看问题的视角截然不同,“挂证”的目的就是为自己将来正式入行律师做准备,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直接开始呢?
第五点是写这篇小文顺带说的,前四点不分先后,都是你在找律所的时候可以参考的因素。我注意到,荔枝中一大半是和我一样读书完毕进入机关工作的年轻人。无论从这份职业的本身的技术含量,还是我们所处的客观环境,律师都是一份非常有挑战性的工作。用“血仍未冷”来形容你我所处的状态恰如其分。惟愿你我万里归来,仍是少年;心有所安,仍怀赤子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