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来源

 

2006年5月的某一天,美国人戈麦斯无意中收到了一条短信,内容很励志:“觉得自己生而不凡吗?来参加海军吧!既满足你的职业追求,又可以实现教育提升,还有机会成就一番大事业!想了解更多,请联系……”这是美国海军委托一家叫做坎贝尔的全国性营销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的征兵广告,推广对象为18-24岁的年轻人。


这么有煽动性的广告,年轻人看了肯定热血沸腾,跃跃欲试,就算其他人收到这样的短信估计也不会反感,顶多动动手指把它删掉就算了。但是40岁的戈麦斯可不这么想。他认为这条垃圾短信违反了美国的《电话用户保护法》,而该法案禁止任何人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拨打其电话或是向其发送推广短信,违者将予以重罚。


戈麦斯是不是法学院毕业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真的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而且是在收到短信4年后的2010年。他要求坎贝尔公司依照《电话用户保护法》给予三倍赔偿,并请求法院对其下达禁令防止再犯。戈麦斯的理由简单明了,首先他已经40多了,不是征兵对象,其次自己从来没同意接受这类推广短信,所以坎贝尔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考量到收到这样短信的人肯定不只一人,戈麦斯试图发起一场集团诉讼。

 

坎贝尔公司经过斟酌,自知理亏,而且担心海量发送的短信引发的集团诉讼造成严重后果,就找到戈麦斯要求和解,和解方案很诱人,就是他每收到一条这种短信就赔偿他1503美元(人民币大约一万块一条,堪称天价),并且承诺不再发送违反《电话用户保护法》的短信。


但是戈麦斯得理不饶人,无情地拒绝了这个和解邀约。


坎贝尔公司能接到美国海军的业务,自然也不是吃素的。他们随即通向法院提出了两个要求,一个就是坎贝尔公司已经满足了戈麦斯的诉讼请求,所以该案的诉由已经消失,要求法院销案;第二个就是坎贝尔公司承接的是联邦政府的业务,享有宪法规定的诉讼豁免权,简单地说,这事儿法院不能管。


针对这两个程序性争议,双方从地区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在美国已经发生的类似案例中,关于未接受的和解能否导致案由消失,各个上诉法院的裁判结果也不尽相同。这也正是最高法院决定受理此案的理由,解决这类问题正是其职责所在。


2016年1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3多数做出了裁决:第一,没有接受的和解邀约没有约束力,不能成为案由消失的理由,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所以争议仍然存在,法院依然享有管辖权;第二,坎贝尔公司既违反了联邦《电话用户保护法》,未经手机用户同意即向其发送推广短信,也违反了和美国海军的合同约定,因为合同约定的推广短信面向的是18-24岁群体,所以不享有诉讼豁免权。案件将依照程序进入实体审理。


得知最高法院的裁决后,坎贝尔公司的老板和律师们想必已经崩溃。要知道,这种推广短信的发送量可是惊人的,仅仅在2006年5月,也就是戈麦斯收到垃圾短信的那个月就发出10万多条,有多少短信涉嫌违法尚不清楚,万一真的招来集团诉讼,一条赔1500美元不说,以后怕是再也接不到美国海军这样的大单了。


当然,我们也必须注意到,戈麦斯收到短信的时间是2006年5月,提起诉讼是在2010年(短信竟然保存这么久,真是有心机),到2016年最高法院就程序问题做出裁决,时间跨度已近10年,而实体审理依旧遥遥无期,结果也并不确定。通过这样的拖延,当年收到同类短信的人怕是早就无从举证了,集团诉讼也就无从进行。作为一种诉讼策略,坎贝尔公司在这点上也许成功了,但这场诉讼对于维护手机用户免受垃圾短信骚扰仍然具有重大意义。


马上就是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此把这个故事送给中国饱受垃圾短信骚扰的手机用户们,更送给中国的电信运营商们!

 

实习编辑/李阳

为无讼投稿/tougao@wusongte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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