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技巧谈:作为律师,当事人的这9种顾虑你应该知道
韩德云   2016-02-02

原文按:作为律师,知道可能导致当事人与律师沟通出现障碍的因素,将便于找到隐藏在当事人心中的魔鬼,帮助当事人客服和战胜它,让当事人变得更加愿意对你敞开心扉,获得更多对律师处理案件有帮助的情况。

 

文/韩德云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本文由微信公众号“德云看法”授权无讼阅读发布

 

一个律师在与当事人会谈时,有时感觉沟通效果很好,有时却相反?问题出在哪里?问题首先在当事人对律师有顾虑。律师应当注意归纳影响当事人谈话质量的基本心理要素,这样才能有利于培养自己帮助当事人解决其面临问题的能力。因此,一个好律师得掌握那些导致当事人与律师出现沟通障碍的基本知识,找出通常隐藏在当事人心中的以下这些顾虑因素,并争取巧妙地消除它们。

 

顾虑一:我不想被看成烂人

 

虽然我不是很优秀,但我绝对不想成为烂人,我也不是个烂人。这是所有奉公守法的普通人都会有的心理暗示,当然你的绝大多数当事人也毫无例外。因此,如果当事人认为如实回答律师的问题,会让律师对他本人产生消极评价,比如让当事人感到伤害自尊什么的,那么这种反应便会形成他们的“自我恐惧”,导致当事人宁愿对律师说假话,做虚假回答,也不愿冒险给律师留下一个很负面的否定评价。这是当事人与律师发生沟通障碍的第一种顾虑因素。

 

顾虑二:如果说实话肯定对我不利我就不说了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普遍认为将案件的一切情况和盘托出,无疑会有利于律师能够全面分析利弊,但如果他认为案件中存在对自己不利的情况时,当事人反而会认为毫无保留的实话实说肯定对自我不利,也无法让律师竭力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这种心理就形成了阻碍当事人与律师交流的第二种顾虑因素,即透露真实情况会损害自我利益的“个案恐惧”,这是为什么很多当事人总是对案情吞吞吐吐。

 

顾虑三:我要做个乖孩子

 

也许由于经历的不同,不同的人各自秉承不同的观念,但很多人确实都是按预先确定好的期望来处理各种关系。期望是促成人们做出适当行为的信念,也涉及一个人在特定关系中表现出适当行为,这种现象我们把它称为“角色期望”。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交往,也是具有预先确定好关系的人之间的一种交往时,犹如医生与病人,病人总是期望自己无病,而当事人总是容易声明自己无错。因此,“角色期望”是妨碍当事人与律师交谈的第三种顾虑因素。

 

顾虑四:我真的喜欢喋喋不休

 

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有时候律师很希望当事人关注问题的重点,意图突出并且紧紧围绕案件真相,但当事人却死死抓住一些无关紧要的情节纠缠不休。这就是阻碍律师与当事人沟通的第四种抑制因素——“行规障碍”。“行规障碍”产生于人们期望避免震扰、难堪、冒犯或不安的欲望,它反映了说话者害怕所述情况会对听者有什么消极影响的忧虑,而不是关于听者会如何评价他的忧虑。

 

顾虑五:痛苦离我越远越好

 

当事人往往是带着痛苦来见律师的,为了更好地了解案件发生的情况,律师不得不请当事人回忆起一段又一段不愉快的经历,从而将当事人再次推入痛苦的深渊。尤其是在纠纷或者争议中,许多过往的事情常常会使人产生害怕、气愤、屈辱和悲哀这样的消极情感。请当事人回想这些往事时,他们可能会再次面对这样的负面情感,因此大多数当事人从内心觉得必须避免再想起和再讨论这些难堪的往事,即所谓的选择“回避痛苦”。所以一个律师如果不能消除当事人的这种顾虑,律师与当事人的交流自然会卡壳。

 

顾虑六:废话少说

 

能说会道是大家对律师的普遍印象,但律师应当学会少说,或至少学会该说的时候再说,不该说的时候坚决不说。会见当事人时,一个好律师一定要避免废话不断的情况出现,因为“废话太多”也是阻碍律师与当事人交流的又一重要因素。这种抑制因素很多律师常常很难认识到,因为他总以为并没有引起任何不安或恐惧的感觉。因而一个当事人如果觉得回答律师的问题没有任何实质意义,自然也就不愿意和律师深谈提供有关该问题的情况。

 

顾虑七:我更关心我的需要

 

每个人都会有更加迫切关注自己事情的需要,特别是当现实生活中遇到困难去找律师寻求帮助的时候,当事人往往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寻找“更大需要”。而“更大需要”同样也是一种抑制律师与当事人进行良好沟通的因素。这种情形的特征是,当事人需要或意欲谈论的某个话题,不能立即引起律师的兴趣;而同时律师准备提起的话题,也不能唤起当事人足够的兴趣,结果造成当事人不能集中精力回答律师的询问,因此律师也自然无法得知全面准确的情况。

 

 

实习编辑/马艺方

为无讼投稿/tougao@wusongte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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