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按:一湾浅浅的海峡,两方苦苦的等待。66年,大陆与台湾,在经历了历史的沧海桑田之后,两岸领导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习近平、马英九,这两位法学博士用智慧将两岸人民紧紧相连。同样作为法律人,我们这一代人有幸成为了见证者。而坚冰打破之后,我们这代法律人也有更多机会成为两岸交流的推动者和实践者。法律人,能为祖国统一做得更多。
两岸领导人都是法学博士
梳理两岸领导人的履历,我们发现习近平和马英九都具有法学博士的学位,而且其博士论文关注的都是中国现实问题。
1998年—2002年,习近平在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习近平的博士论文题目为《中国农村市场化研究》,全文共169页,淡黄色封皮,指导教师为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教授刘美珣。该论文存放于在清华大学图书馆的学位论文阅览室。
习近平论文关注的是农村问题,文中论述了当时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及解决方式。于要不要取消户籍限制,当时学界和理论界存在争议,习近平在论文中坚持认为,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应理智而勇敢地面对这一现实。
习近平认为,改革要慎重、稳妥,分阶段积极推进,可先让那些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诸如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居住时间达到一定年限的进城经商和务工的农民,获得合法的居住身份。论文提出了户籍改革“路线图”:可在一些小城镇实行不再有城乡限制的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取得局部突破后,再分为中等城市、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等不同层次循序推开。
马英九1972年于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1974年,考取中国国民党中山奖学金,赴美国攻读法律,获得纽约大学法学硕士及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76年在纽约大学政治系教授熊玠的指导之下,获得纽约大学法学硕士(LL.M.)。1981年在孔杰荣教授指导之下获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S.J.D.)学位。哈佛法学院副院长安守廉表示,他这些年教学时,在第一堂课都会发给每人一张1977年哈佛法学院的部分年鉴,上面印有马英九的头像,用以告诉学生,不要小看身边的同学。
马英九的博士论文题目是《怒海油争:东海海床划界及外人投资之法律问题》,这被认为是台湾地区首部研究钓鱼岛问题的学术作品。马英九后来在此基础上专门出版论著《从新海洋法论钓鱼台列屿与东海划界问题》。
马英九博士学位论文鸣谢页
两岸领导人的法学语录
作为有法学背景的领导人,习近平和马英九都非常重视法律对治理国家和地区的重要作用。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在这点上,我们不会动摇。”
——习近平在《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4年2月17日)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习近平在《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23日)
马英九也曾表示:“国家的首要职责,不是发展经济,不是强大军事,而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障弱势群体不被淘汰。此为国之根本!”
双方反复提到的“九二共识”究竟说了什么
在习近平和马英九的交流之中,双方多次提到了“九二共识”。“九二共识”指的是1992年11月大陆的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就解决两岸事务性商谈中如何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问题所达成的、以口头方式表达的“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正因为有了“九二共识”,两岸才能在隔绝40多年后举行汪辜会谈;正因为有了“九二共识”,国共两党领导人才能在2005年4月举行历史性会谈,共同发布“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 正因为有了“九二共识”,两岸双方才能在2008年6月恢复两会制度性协商,先后达成ECFA等18项协议和多项共识;也正是因为有了“九二共识”,今天海峡两岸的双方领导人才能够坐下来,在既有的“一个中国”原则下展开讨论。
《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智慧
2005年中国大陆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在法案的第七条中,我们可以看出立法层对于两岸和平发展的总体框架设计和期待和平统一的充分诚意。
《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
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
(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
(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
(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
(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参与过《反分裂国家法》立法的周叶中教授表示:在《反分裂国家法》中,最核心、最关键的内容有三点,即“一个中国”原则进一步明确化;为通过和平方式或者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确定了法律依据;为其后两岸关系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相应的原则。这部法律的内容不长,短短十条,但充满了法律智慧、政治智慧,以及立法技术。所有大陆的法律基本上都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冠名,唯独《反分裂国家法》不是,这就为台湾问题的解决预留了一个空间。
法律法规促进两岸全方位沟通交流
通过梳理,我们发现海峡两岸其实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面已经制定了很多的法律法规,对台商投资、内地就业、媒体采访、专利申请、甚至是司法考试都有了很细致的规定。其实,海峡两岸的全方位交流早已在民间兴起,立法机关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这次两岸领导人的会面更加令人期待。
大陆方面有: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关于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大陆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暂行规定》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办法》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
台湾方面有: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商务活动许可办法》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
对了,补充一句,大S和汪小菲结婚就受惠于《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其实,海峡两岸在法学界的交流早已非常频繁,王泽鉴先生的“天龙八部”(即《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册),史尚宽先生的《民法全书》(即《债法总论》、《债法各论》、《物权法论》、《亲属法论》、《继承法论》、《民法总论》共6册巨著,共计400余万字,合称《民法全书》)都是大陆青年法学学子的必读经典。
而如今,两位法学博士出身的最高领导人会面让我们更有理由期待:两岸合作、统一的更高位阶法律法规极有可能在我们这一代的时间内起草、颁布,而我们作为法律人,可以为两岸的合作及和平统一做得更多。
最后我们想与大家一起重温一下著名诗人余光中的《乡愁》:
小时候,
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我在这头,
母亲在那头。
长大后,
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
我在这头,
新娘在那头。
后来啊,
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我在外头,
母亲在里头。
而现在,
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
我在这头,
大陆在那头。
实习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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