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2016年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法释[2016]7号)。决定修改文里有:“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也就是说,从5月1日开始,律师出庭必须要穿律师袍!否则,予以警告也,予以训诫也,予以责令退出法庭也,予以强制撵出去也!
(图:美国最高法院法官)
反正就是必须穿律师袍!就好像你有个霸道女朋友,她呢,当然也是为了你好,比较在意你的形象,于是警告你说,你出去必须给我穿老娘为你选的衣服,否则你就跟我滚!
除了感激之外的话
有人关心你的职业形象,这当然是好事,我们应该对好意表达谢意,但同时我们也要对好意表示警惕。因为,好心办坏事,这是常有的事情,翻开历史书,有个成语叫什么来着?罄竹难书!所以,我们如今明白了一个道理:让我做得更好,这确实是你的善意,但我宁愿过得不好,却是我的权利。
这里虽然只有小小的区别,但却是一个大大的问题。
我上大学那阵,一头乱长的头发,领导看不过去,要求我必须去理发,结果我和他大闹一场。大学生该不该注意形象?该不该去理发?当然该!假如是我女朋友叫我去理发的话,我屁颠屁颠就去理发店了。但是学校叫我去剪,凭什么?我有愿意为女朋友的开心去放弃不修边幅的权利,但我有什么理由为了学校的仪式感去放弃这个权利呢?
(图:美剧《金装律师》)
仪式感
仪式感需不需要?当然也需要,生活本身就是需要仪式感的,何况工作。但是,有个问题却是大家所忽略了的。仪式感是需要自愿的参与,而不是强迫的加入。弥撒也好,礼拜也罢,都是一种自愿的,所以他才会有更多的精神价值。否则,这就不是仪式感了,这就是洗脑。
我们喜欢英美法系里面那些代表庄重仪式感的玩意,以为那就会让法律感觉更神圣。你看,连证人宣誓都要一手按在圣经上,多神圣。可是,你叫穆斯林去法庭上作证,法庭会强迫他必须按在圣经上宣誓吗?我们有个成语比较好玩,叫做画虎不成反类犬。
(图:美剧《傲骨贤妻》法庭戏)
让市场决定穿什么
市场是个伟大的东西。他虽然无所谓好意与恶意,但是他实际达到的效果比很多人苦心孤诣的善意要好得多。我们苦口婆心喊了20年的要发展清洁能源,却不如特斯拉在5年时间做得更多。
动机。在竞争中获胜的动机。公司制的律师事务所要提升自己的职业形象,要规定律师平时或出庭应该怎么穿,因为他要胜过对手,就必须要在客户、市场面前去展示自己的专业性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作为律师个人,他要收更多的钱,获得更多人的委托,那他也得注意自己的形象,否则,他就只能喝西北风。
但是法院呢,他的动机?他看着律师职业形象不佳,心里气;他看着律师衣冠不整,觉得烦;他觉得律师这样不修边幅恐怕没有生意,心里急。他是好心。但是好心有什么用?好心就可以让他们有饭吃了?所以谢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实在不想说文革的时候,那时,他们表达的不是好心和好意吗?他们不是在拯救人们吗?
(图:美剧《绝望的主妇》法庭戏)
允许不穿律师袍的重要性
差异化很重要,这不仅仅涉及到自由。从大处讲,人类的演化,不过是一小撮不安分的猿猴在不断的冒险中,寻找更好的生存策略,并获得了进化的优势而已。而且,人们文明的进步,不也是一小撮人与时代格格不入的人带来了科技与文明的进步?法律要保护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化,其实是在保障人类的文明有条件持续不断的进步而已。没有了差异化,任何一个行业都是死水一潭,不会有前途!
在律师袍这个问题上。在现有的市场氛围下,不修边幅的律师,他不穿律师袍,就难以获得市场的认可,但是他依然会固执的保持自己的自由,怎么办?你的好心没有什么用,有用的是他的动机和动力。
只有残酷的市场才会让他们明白,是乖乖穿上西装、律师袍迎合市场,还是固执,坚持自己的自由?偏执狂们为了战胜市场,他们发展出另外的技能,比如法律知识储备、管理和输出,比如创造性的发掘更多的法律服务领域,甚至去改变整个法律服务的模式。穿着律师袍,规规矩矩、舒舒服服的律师们没有动力去求变,但是,他却有动机和动力去变革。
而这种变革,才会带来整个法律服务行业的真正进步,才会真正的为更大多数人带来福祉!而一件律师袍可以为人类文明带来福祉吗?!
(图:美剧《本色律师》)
最后一点法律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规定还有一点小小的问题:那就是最高法有权去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应该穿什么吗?他的权力从何而来?这是否在他的权责范围内?假如他要求的是法庭的纪律,那服装跟纪律有什么样的关系?他可以要求律师穿什么,那他就有同样的权力要求证人穿什么,旁听人员穿什么……
(图:美剧《波士顿法律》)
嫌犯受审都可以不用穿囚衣了,
为什么律师非得要穿律师袍?
难道法庭是一场舞台剧,
得为观众提供一场精致的演出?
实习编辑/张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