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 关于“现金贷”,你需要关注哪些法律问题?
朱凤婷 朱凤婷   2017-11-06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供稿,转载请联系无讼阅读小秘书(wusongyueduxms)

 

本文系朱凤婷律师就"现金贷"问题答正义网记者胡仲涛采访整理文稿


背景:现金贷,是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简称。从2015年开始,现金贷作为消费金融一个重要的分支在中国开始强势崛起。从表面上看,现金贷是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号,但实质上“现金贷”业务背后存在着许多法律问题。本文是作者在接受正义网记者胡仲涛采访时回答的八个问题的一个简单梳理,希望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1.“现金贷”发展迅猛,目前用户有约3000万。成立只有3年的趣店,前不久在纽交所上市,市值达636亿元,超过18家已上市城商行市值总和。为何现金贷能够在一两年内迅速发展,并受到许多人的青睐?其主要覆盖的人群有哪些?


答: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现金贷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保证人等担保措施,且并不限制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用款场景等,最为重要的是,大多数现金贷平台贷款的发放并不与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挂钩,甚至不需要征信记录就可以获得贷款。借款人一般只需要通过手机APP填写贷款申请,现金贷平台即可根据自己对风控的要求将贷款从线上转给借款人。可以说,现金贷能在短期内得到大规模的发展与其门槛低、申请方便、审批灵活、快速到账等特点是分不开的。根据其申请条件等特点可以看出,其主要服务的是缺少传统的征信记录或者信用记录不好,在传统渠道借不到钱,信用卡服务不愿意覆盖、没有稳定工作的群体,网民居多,20到30岁的年轻人是主要覆盖对象。


2.“3秒完成借款”“凭身份证1分钟申请”……打开手机APP商店输入“现金贷”字样,各种平台诱人的宣传语扑面而来。现金贷通常放款金额在500元至2000元,期限7天至30天。然而,畸高的借款利率,是“现金贷”备受质疑的最主要原因。那么,高额的借贷利率是否合法?法律是如何规定借贷利率的?


答:这个要看高额的标准,超过法律规定的借贷利率肯定是违法的。在2015年9月1日之前,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属于违法。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生效后,民间借贷的利率被划定为两条界限、三个区间,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属司法保护范畴;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的部分则属于自然债务,法院不予干预,双方已经履行完毕的,不得要求债权人返还;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出部分无效,即使支付了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返还。


3.据了解,有记者在现金贷平台“钱站”APP的一款“先花钱”产品上看到,一笔7天期的1000元借款,虽然利息只要1.05元,但还要收取信息认证费、风控服务费等总共96.95元,实际到账金额仅为903.05元。常见的“隐藏名目”收费还有哪些?是否合法?


答:即使7天利息只要1.05,实际到账就是1000元,年利率也达到37.8%了,属于高利贷。而若实际到账金额仅为903.5,则相当于年利率达到42%了已经。现金贷平台正是通过收取信息认证费、风控服务费、贷款手续费、委托代理费、保证金、预扣利息等隐藏明目的方式,使实际放款金额少于与借款合同金额,间接收取高于法定限额的利息。这种做法显然是违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且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具备这种特点的现金贷平台作为整顿重点了。


4.人们争论的焦点在于,网络高利贷对人的过度压榨。但是,部分人把网上所有的小额贷款都当成现金贷。那么,上述说法是否正确?


答:这种说法是片面的。网络小额贷款主要有现金贷和消费贷,并不是所有的网络小额贷款都是现金贷。如支付宝“花呗”、京东“白条”、趣店“来分期”等基于具体的消费场景分期付款的产品,都属于消费贷而非现金贷。


5.有监测机构测算,现金贷市场规模在不到一年时间内,保守测算规模突破6000亿,甚至很大概率达到了1万亿。各路资本热钱蜂拥而至,俨然成为一个热门“风口”。那么,现金贷有哪些风险?


答:对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公司来说,由于其贷款审批条件低,基本是有借必有贷,且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没有信用记录或者征信不良的人,且不管贷款用途,借款人用于“黄赌毒”也不计其数。若继续将钱贷给一群消费水平超出了消费能力且失信风险极高的低收入群体,而依靠“老实人”高额利息经营的话,现金贷行业将重蹈次级贷覆辙、面临破产风险。另一方面是监管风险。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在“2017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已经明确表示,所有的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的基本要求,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施穿透式监管,且根据《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补充说明》,相关部门已经对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小贷公司进行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了。而对于使用现金贷的借款人来说,因高额利息、天价罚息、使本金成倍增加的利滚利而陷入债务泥潭,终因多头借贷、债务危机遭遇暴力催收、走上家破人亡绝路的也不在少数。


6.非法现金贷有何特征?如果遇上了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答:有以需要先行支付利息、手续费等费用才能给付贷款为由,要求借款人向其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有的在收到第一笔汇款后,再以各种理由拖延发放贷款时间,继续以还需支付各类名目的费用或保证金为名,要求借款人再行汇款,骗取钱财的;也有宣传只要身份证就可以贷款的,拿到借款人的身份证之后,不交钱就扣留身份证或威胁泄露身份证信息的;超低息特惠政策吸引借款人后,以扣收各种费用为名收取高额利息等。如果不小心遇到了,应当注意收集证据、保存好已有的短信记录、转账凭证或书面保证等,找准时机报警求助。


7.“现金贷”平台经常会对逾期借款人采取暴力的催收手段,与之前被监管部门叫停的“校园贷”如出一辙。那么,对于参与催收的平台工作人员或是催收公司,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国专门针对催收工作的法律是没有的,但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文件和各地方政府发布的行政规章。最高法《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于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及其他暴力性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罚当其罪;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民间金融街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九条规定,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有直接或间接通过暴力催收贷款的,区金融局应当约见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谈话,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区金融局提请市金融局对其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暂停运营资格等监管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现金贷起源于美国,坏账率以及破产率的增加、暴力催债以及债务叠加使得美国联邦政府不得不插手监管,如今除了部分州完全禁止现金贷外,多数州政府是从要求信息披露、明确利率上限以及防止暴力催收三个层面进行监管。那么,我国的现金贷究竟由谁来监管?除了政府政策之外还需要哪些方式?


答:我国现金贷主要有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的线上小额贷款业务及线下门店业务。根据各地方政府规章,线下业务由各地方金融办负责监管且只能在注册地及周边县域开展。而线上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必须取得地方金融办发放的网络小贷牌照后方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意思的是,早在2015年8月7日,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将网络小额贷款归类于网络借贷,并明确网络借贷业务归属银监会监管。但银监会首次提出“现金贷”,首次要求对“现金贷”业务清理整顿并将”现金贷”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是在今年4月份《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才确立的。可以说,在之前银监会对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是失于监管的。与此同时,由于线上业务遍及全国,地方金融办既没有对其他地区业务进行监管的权利,也不可能做到对现金贷公司全国业务的监管,地方金融办作为网贷牌照的发放机构,却没有对其线上业务进行监管的实际权利和能力,我国现金贷线上业务目前是处于监管盲区的。


无论是法律规章还是政策,对现金贷的监管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当现金贷公司真的动用监管部门来规范的时候,小则罚款大则被吊销执照,不可逆的被踢出市场。因此,公司的自我监管更为重要。现金贷公司应当关注监管动态,及时调整业务架构,使其符合当前及未来各主管部门的风险防控要求,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是现金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此外,应当重视新闻媒体的力量。通过媒体对趣店上市及《趣店罗敏回应》事件引发关于的现金贷原罪、高利贷等方面的质疑,乃至趣店上市后股价下跌的事实可以看出,媒体的关注度有时可以直接导致质的变化。

 

 

编排/吴瑜

责编/孙亚超  微信号:elesun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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