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移动互联时代的传播和阅读,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就是微信。然而,由于微信公众号越来越多,微信上的社交关系越来越复杂,每个人的微信朋友圈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了信息过载之势。虽然微信在通讯领域的霸主地位难以撼动,但它搭载的阅读功能必然将被能够提供更加阅读体验的垂直领域阅读产品分流。前几天,无讼阅读APP4.0版本上线。新推出的“作者页”功能或将为改变法律垂直领域的阅读和传播格局带来更多可能。

 

如果您对这方面也有想法,或有希望我讲讲的内容建议,欢迎添加我的个人微信(jylawyer7130),深入交流。
 

 

“互联网+法律”究竟意味着什么,或许现在还没有人能完全说清楚。但是,如果要论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将对律师行业带来什么影响,最直接的、最容易想到的就是传播方式的变革。

 

一直以来,每当提到我们在互联网上的一些实践,都会有人说:“天同和蒋律师最擅长营销了。”对这样的说法,我只能苦笑。

 

其实,在这个时代,“营销”真的已经早就out了。移动互联网带来的传播革命意味着,那种以自己为中心,想方设法把自己推销出去的方式已经很难奏效了。

 

传统的传播是一种“由点到面”的传播。“点”就是一个个有资质的媒体,它们作为专门的采写者提供信息;“面”则是一大批媒体的收视群体或者订阅者。在那样的时代里,媒体几乎是我们获取信息的唯一渠道。信息由媒体生产者传递给受众,过程就结束了。媒体受众范围的大小决定了传播影响力的大小。

 

这样的时代可以说是一个“渠道为王”的时代。只要你能获得“渠道”的支持,你就可以为自己做广告,让自己的信息被更多人看到。

 

移动互联时代的传播则是一种“由点到点”的传播。这里的两个“点”都不再局限于专门的媒体机构,而可以是任何一个人、任何一家机构。任何人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虽然信息首度传播的范围往往比不上传统媒体的影响力,但是收到信息的人可以再度成为信息的传播者,从而使内容传播的范围呈现一传十、十传百地几何级数的扩张。

 

这样的时代可以说是一个“内容为王”的时代。收到信息的人愿不愿意转发是决定传播范围的最根本因素,只有能打动人的内容才可能得到最广范围的传播。

 

在这样的时代里,如果还只是单方面地宣传自己,将不会有任何说服力和传播力。要让自己被更多人知道和认可,你首先需要让自己生产的内容对更多人有用。

 

因此,对每一位律师和每一家律所来说,提供对他人有用的法律专业内容,并且让这些内容在社交网络中被广泛分享和传播,将是打造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的重要方式。

 

作为移动互联时代社交媒体的典型代表,微信公众平台一度备受追捧。

 

通过创办微信公众号,发表法律专业文章,不少法律机构和法律人已经收获了颇多关注。“天同诉讼圈”同样也受益于微信搭建起来的社交网络。正是因为一篇篇优质文章在法律人的朋友圈里的流传,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个公众号,以及创办它的律师事务所。

 

但是,现在我们也越来越认识到,微信朋友圈不再是人们获取信息的最佳途径,微信公众号也并非传播专业内容的最佳平台。

 

微信把通讯属性和社交属性结合在一起,迅速地搭建起了微信朋友圈这个社交网络。但是,通讯属性使得我们把在生活和工作中接触的人都加为了好友,朋友圈因为通讯范围的扩展变得越来越臃肿。

 

微信公众号是让朋友圈变得臃肿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在庞大而异质的朋友圈里,每个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分享的微信公众号的内容都会出现在微信朋友圈里,朋友圈里的内容变得更加繁杂,每一个人可以接收到的有用信息越来越少。

 

这样的弊病是由微信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的。而随着微信上搭建的社交网络越来越复杂,开通的微信公众号越来越多,上述的两个问题也愈加凸显。

 

对于现在才刚刚进入或即将进到微信公众号领域的人来说,其实也已经错过了它的“风口”期。

 

根据互联网发展的“早期红利”理论,“天同诉讼圈”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的迅速成长,和我们开办微信公众号的时间较早也有很大的关系。我们虽然不是最早创办的法律类微信公众号,但却是较早创办微信公众号的律师事务所,并且,在那之前,还没有以法律人为受众,专注诉讼内容的微信公众号存在。

 

但是现在,创办微信公众号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已经不胜枚举了,拥有10+粉丝数的法律类公众号也有不少了。如果你的微信号现在才推出,或者现在粉丝还很少,要把它做大,显然要需要付出比先行者更多倍数的努力。

 

事实上,即使是我们自己,也明显地感觉到,同样的优质内容,它能够在今天获得的关注度已经远远不比创办之初了。随着经验的积累,我们对微信公众号运营方式的理解越来越深,但是这并不能转换为同样的受欢迎度。

 

越来越多的好内容在竞争着读者有限的阅读时间,读者对内容也越来越挑剔,相信每一个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者都能感受到这样的压力。

 

正是预见到这样的发展趋势,一年前,我们决定推出无讼阅读APP。我们希望把它打造成法律垂直领域的阅读和社交平台,让法律人成为这里的作者和读者,并且互相交流。

 

我们相信,专业学习和业务交流是法律人的刚需。青年律师需要有更多学习知识和实务技能的渠道,法律的领域也总会有值得探索的新领域和争议问题出现,不断地和同行交流,从彼此的专业文章中汲取营养对每一位律师来说都十分必要。

 

因此,只有一个更加纯粹的垂直法律领域阅读平台才能满足法律人的阅读需求。也只有在这个垂直的阅读平台里,优质的法律专业内容才能找到真正愿意阅读,并且有能力与作者进行专业交流的人群。

 

另一方面,专业文章是作者专业能力的体现,而如果可以在这里获得法律人对文章的分享和点赞,获得的其实也是同行对作者专业能力的认可。而这样的同行评价,将成为对律师专业能力最客观的背书。

 

而为了让作者和读者更紧密地联系起来,在前几天刚刚发布的无讼阅读APP升级以后的4.0版中,我们新增了“作者页”功能。在这里,每一位无讼作者都将获得自己的专属页面,上面记录着作者发布过的文章。

 

信任作者专业能力,并且对作者的过往写作领域感兴趣的人可以选择关注这样的作者,成为作者的粉丝,就可以在第一时间阅读到这位作者发布的文章。而在作者页上,将显示他凭借专业文章获得的粉丝数量。

 

借由这样的升级改版,我们希望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打造在无讼阅读APP上的“公众号”。

 

和创办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一样,你可以在这里拥有自己的传播平台,拥有自己的“粉丝”。

 

但和创办微信公众号的不同是,无讼阅读APP为法律人提供了更好的阅读体验和与同行交流的机会,从而获得了更强的用户粘性。在这里,你的粉丝将几乎是清一色的法律人,并且对法律专业内容有着持久的阅读需求。他们对你的关注将成为你自身专业品牌塑造的重要基础。

 

除此之外,你也不用再操心“公众号”的运营和推广。无讼阅读APP的用户基础将为每一位作者的作者页提供流量,而作者只需要专注于文章的写作。

 

说到底,虽然微信拥有巨大的用户基数,在通讯功能上拥有难以撼动的霸主地位,但这恰恰给它的阅读功能的发展带来了负担:泛社交带来的内容爆炸和阅读负担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我对移动互联网上社交产品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是:微信上搭载的阅读功能将极有可能被一个个能够提供更佳阅读体验的垂直阅读产品所分流。对于对专业阅读和社交有着强烈需求的法律人群来说则更是如此。

 

甚至,我可以预言,垂直领域的阅读和社交将是律师品牌树立和传播的下一个风口所在。越早觉察和参与到这样的趋势中,我们才越能占尽先机,甚至实现互联网时代的弯道超车。

 

我自己也在无讼阅读上开设了作者页,每周蒋讲专栏上的全部文章,都可以在我的作者上一览无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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