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作者与来源
借着去北京参会的机会,去参观了位于最高法院旁的中国法院博物馆。法院博物馆位于东交民巷与正义路的路口,是国内不多的以法律为主题的博物馆,以前上海似乎还有个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但并不是专门的博物馆。父母虽然不从事法律工作,但因为祖辈的原因,我也算是成长在法院,所以人民法院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而且还算有些感情。
法院博物馆曾经是原日本正金银行北京支行的旧址,建于1910年,目前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旁边的北京警察博物馆相比,中国法院博物馆显得门可罗雀,从预约的本子上来看,当天包括我在内只有两人前往参观。
一进展厅就可以看到大屏幕上醒目地播放着裁判文书网的宣传材料。展厅内还有展出了近年来若干重大案件的裁判文书。
周永康、薄熙来的判决书,审批时的手铐、法槌、签字笔、旁听证。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西汉初年关于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摘录。在983年湖北江陵县张家山汉墓被发现。所谓的"二年"是指"吕后二年"。
清咸丰六年诉状
国民政府时期的法徽
令人尴尬的"禁止拍照"……
在法院博物馆的官网上却写着:
基于中国法院博物馆藏品举办的陈列展览,欢迎观众拍照留念,但请勿使用闪光灯、自拍杆和脚架,拍照时请注意自身、他人及展品安全。引进的临时性展览,将依据办展协议确定是否可以拍照,若不可拍照,将在展厅门口及展厅内设立明显提示标识,请您注意查看,或咨询展厅服务人员。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关于苏区的司法制度的展览不属于临时性展览(许多常设展览都有这样的禁止拍照要求),还挂出这样的标牌实在是贻笑大方。
苏维埃最高法院控告举报箱
法院印章,早期用的是方印,后面才逐渐改成圆印。底下三枚从左至右依次是最高院西藏分院院印、最高院西藏分院指数人民法院院印、1954宪法颁布后最高院用的第一枚院印。
法院任命书,当时中央人民政府用的也是方印。
1954宪法首发版
第一版婚姻法,最早的几部法律之一。但是为法律人所津津乐道的:长期以来只有宪法与婚姻法两部法律是不准确的,在1950年代至少还有还有工会法、土地改革法两部法律。
博物馆没有说明,不过从桌上的董必武选集来看似乎是董必武办公室的陈列,当然牌子不会挂到办公室里。
司法警察及法院的徽章
《关于撤销高检院、内务部、内务办三个单位,公安部、最高院留下少数人的请示报告》,传说中砸烂公检法的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负责审理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的案件;第二审判庭负责审理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的案件。
平反
在参观结束、离开博物馆的时候才匆匆想起来问门卫要上一张门票,也算是为此次参观留一个纪念。
在法院博物馆门外,看到了这么意味深长的一个交通标志牌:在正义路上,禁止停车。
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