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技巧:怎样才能写出一篇好的案例分析?
胡昌明 胡昌明   2016-03-01

 

原文按:听说最近《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法院年度案例选》又在征稿了。本人入职十余年,撰写案例三四十篇,内容从诉讼法到实体法,从合同争议到侵权纠纷,从人格权到隐私权,被《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司法·案例》采用的案例不下几十篇,因此,总结得出一点小小的写作体会,爱思考、爱分析的你是否有兴趣一读?

 

本文由作者授权无讼阅读发布


法官为什么要编写案例分析?


案例作为协调审判工作的重要形式,对于帮助广大法官准确理解法律,正确处理案件,规范司法行为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具体而言:


第一,有助于保障裁判的统一。法律是对现实生活的抽象规范,具有抽象性、普适性的特点,它无法自动适用于案件,必须由法官将抽象法律规定运用于个案具体事实,而如何理解法律的涵义和立法者的目的则取决于法官的主观认识正确与否。案例则有利于保持法院前后判决、此案彼案判决统一,保持法律适用的一致性,从而维护法律的权威。


第二,有助于保障法律的准确适用。典型案例的确立和指导有利于填补法律漏洞,有助于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形成案件处理的一般原则和“样板”,保障了法律的准确适用。


第三,有助于规范执法行为,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案例浓缩了法官的审判经验和智慧,以其具体性和参照性为类案的裁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一般标准,约束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而有助于提高裁判的可预期性,保持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第四,有助于培养法官的案例思维,总结审判经验。典型案例中所体现的法官发现案件事实的各种推理方法以及寻找法律的各种法律解释方法,通过法官们之间相互交流,逐渐成为普遍的实践,成为法官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带动法官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五,有助于丰富和发展法学理论,实现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良性互动。作为联结实践与理论、问题与规则的桥梁,案例分析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素材,其本身所蕴含的法治信息,所提出的前沿命题,往往成为法学研究创新和理论发展的重要源泉。反过来,理论界关于案例的逻辑推理和法理诠释又能够为立法和司法解释提供新的思路和视角,从而形成实践丰富理论、理论指导实践、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良性互动的局面。


第六,有助于公开法官思维,树立司法权威。公开典型案例,公开法官思维过程和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与评判,践行“看得见的公正”,实现与社会公众、其他法律工作者的对话,有利于赢得社会民众对司法的理解和信赖,使司法的公正、高效和权威全面获得昭示和落实,树立司法的公信力。


如何选好案例素材?


总的来说,选择案例应当遵循以下四项标准:


(一)典型性


案例的典型性是指案例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具有普遍性,法律适用方面具有代表性或示范性,可以仿效、参考。


(二)新颖性


新颖性是选择案例的一个重要条件,惟其新颖才可能对其他案件有所启发,对法官裁判起到指导和借鉴作用。


新颖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体现:第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甚至新的政策颁布后,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第二,新兴事物产生后,新技术、新产品发明、发现后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第三,一些常见的法律关系、法律问题,但是出现了一些不常见的情节,导致平常的案件产生了新颖性。例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最为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但是如果作为标的物的房屋曾经发生过“凶案”,这一新情节并不常见。又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类民事纠纷,侵权者承担赔偿责任已经成为司法惯例,但是如今有车族顺路带人,路人“搭顺风车”则是最近才出现的社会现象,搭车过程中一旦出了车祸,乘车者受到了人身伤害,损失由谁赔偿,赔偿的比例如何分配则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即可用来编写案例。第四,边缘性问题。例如,从案件管辖是否正确、适用程序是否适当,不同法律程序的交叉、效力等边缘性问题入手,往往能够写出一篇好的案例分析。


(三)正确性


一般而言,案例的正确性包含三种含义:一是效力稳定性。即所依据的案例,是已经经过司法机关裁判,并且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是真实性。审判案例与其他类型的案例相比,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以法院的裁判文书为基础,是在司法裁判后围绕案件案情、法院的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进行分析,做出评判。三是适用法律正确、恰当。法院的裁判应当是正确的,或者基本正确的。


(四)疑难性


案例编写的时候还应当选择具有一定疑难性的案件。案件的疑难性是指一个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或者法律适用等方面有困难和争议,例如,有些案件事实含混不清,双方当事人对于事情的经过有不同的陈述,而这些陈述又相互矛盾,让案情扑朔迷离;有些案件中,各方当事人对于同一个事实,提出了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证据,哪些证据是真实的,哪些证据是虚假的,哪些证据证明力强,哪些证明力弱,存在争议和不同意见;有些案件则没有“现成”的法律可以适用,法律没有明确、细致的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空间较大,不同角度考虑会对案件定性产生分歧。这些案件的审理比较困难,合议庭也往往出现不同的意见,相当于医学上的“疑难杂症”。例如,社会上热炒的“许霆案”、信用卡滞纳金收取是否违宪等等。


如何写好案例的评析部分?


评析是案例分析写作的灵魂,是案例从一篇判决书上升为案例的关键点,编写好案例评析的要点:一是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二是紧密结合案情实际;三是深入剖析相关法律问题。


(一)围绕争议焦点


争议焦点的选择:


一是要源于案例且高于案例。案例分析的争议焦点必须来源于案例,是案例本身体现出来的,是通过案情、裁判说理等归纳出来的,如果不是案例所体现的内容,那就不能作为案例的焦点;但是争议焦点不能仅仅重复裁判文书或者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是案件主要疑难点和评析部分解说的重点,应当高于案例本身,是对案例的升华和提升。


二是要体现案件的主要法律关系。每个案件都有很多方面的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的方方面面都有分歧,但是并不是每个分析都能成为案例分析的争议焦点。作者在案例分析时,面面俱到,所有的细枝末节都涵盖进来,案例分析常见的毛病之一。这样案例的主要问题不突出,案例的典型性就会受影响。正确的做法是案例评析应当围绕最能够体现案例特色的一到两个争议点,不及其余。把这一两个争议点写深写透,给其他法官、律师办案提供参考和启发,就能体现出该案例的价值。


三是要简明直接,开门见山。通常案例评析总是围绕着案件的争议焦点,因此,在案例评析开篇就应交代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什么。此外,归纳争议焦点也应简洁易懂,以一两句话为宜。


第四,疑问句式。案件焦点一般以含有“是否”、“能否”等词的疑问句式,而非肯定句式来表达。


例1:一篇围绕被执行人提出债务消灭异议问题展开论述的案例,在评析部分首先交代了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应通过何种程序审查解决双方当事人对于债务是否已经消灭的争议。”


例2:“企业连续停业被注销证券经营许可证属于行政监管措施”的案例写到,“该案是证监会首次针对已经停业的期货公司作出注销经营许可证的案件,该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江苏期望公司的停业是否属于具有正当理由,证监会作出的注销告知书是否属于行政处罚行为。”


(二)紧密结合案情


对案例评析时,要紧紧围绕案件的特点和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每个案件都有其与众不同的特点,案例不是简单地叙述和重复法律,案例的生命就在于其丰富多彩的案情。


结合案情撰写案例通常可分为三步,第一步,述明本案例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详细解说法律法规与本案有关联的部分字词、概念的具体含义;第二步,写出法律法规与本案案情的直接关联性,也就是本案案情符合法律法规的哪些规定,为什么可以适用该法条。一般以“本案中”起头;第三步,根据法律和本案的案情,得出结论。一般可以表述为,“因此……”


以一篇分析网上签约房屋买卖合同的性质及效力的案例为例。在其阐述网签形式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的时候是这样分析的:


例:(第一步)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既包括传统的有形的合同书、信件,也包括无形的数据电文,例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只要其可以明确地表现合同的内容即可。(第二步)本案中,沈海星与安香云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已经填写了《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并签字确认了《合同信息表》的内容,并经建委审核后在网上进行公示。(第三步)因此,双方已经就房屋买卖的主要意向形成数据电文,这种合同的订立形式虽与传统的合同书有形式有所区别,但其只是将合同的内容登记在政府机关确定的网络上进行公示,是合同订立有效形式之一。


(三)深入剖析法理


案例评析是编写人对裁判文书中的观点、理由、结果等进行评论和分析,其不仅是简单重复裁判理由,而是要多为几个为什么,分析为什么这么裁判,而不是那么裁判,这种裁判方式有几个方面的理由,评析应当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法律背后的法律理论、法律精神等,深入探讨。一篇评析深刻的案例分析,往往本身就是一篇论点鲜明、论证有力的小论文,而案例论证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第一,递进式论证法。首先,从裁判文书出发,不囿于案情本身,而是先寻找支持裁判基础的法律原理、法律原则,确定从法律原理上,是哪些权利发生冲突,哪些权利应先优先保护;其次,从本案能否适用这种法律原理以及为什么可以适用(或者不能够适用);最后,从法律层面上找到依据,本案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裁判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例:在一篇“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应具备法律和事实上的条件”的案例,为了论证“继续履行只是承担方式的一种,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可以判决继续履行合同”这一观点,首先,从债权的平等原理上进行解说,认为各债权之间具有平等性。其次,结合案情分析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针对同一标的的多份租赁合同,承租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合同的优先履行顺序;最后,再结合合同法第109条、第110条对继续履行合同需具备条件进行了分析,从而得出本案原告无法请求被告继续履行已经承租给他人的租赁合同,虽然被告存在故意违约行为。


通过一步步层层深入分析,案例有理有据,即紧密结合案情又有理论深度,形成一篇优秀案例。


第二,多角度论证法。即对于一个争议焦点,可以从法律原理、法律条文、情理、习惯、证据等多方面进行论证,通过多角度的论证,得出裁判结果是否正确的结论。


例:在一篇“对合同价款的争议应按举证难易程度及交易的习惯来认定”的案例中,作者为证明原告提供证据证明了其支付了货款,已经尽到了证明责任,而被告更能够举证证明该货物的单价而未举证,且按照交易习惯,被告不可能在原告未付款之前先发货,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首先,从举证责任角度论证,被告作为货物代理商更容易举证证明该货物的单价,但在法院给予充分举证期限后,仍未举证。其次,从交易习惯出发,认为原被告之间是第一次交易,被告所述的先交货后付款的先后顺序有悖交易习惯。


第三,先抑后扬论证法。一般应用在多种裁判意见并存的情况下,可以首先承认其他裁判思路在某一(些)点上符合法律规定,存在合理性,但是本案的情况不同于法律规定或者法律规定不适用于本案,因此,本案采用裁判意见是正确的。


例:在一篇“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是否应当赔偿”的案例中,作者在确定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劳动者徐某某是否应当按照名表城的内部劳动规章赔偿其丢失手表金额后,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用人单位能否依照该条款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损失;二是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类似赔偿条款应具备哪些条件;三是本案中原告对手表丢失是否存在过失,应承担什么责任?通过层层分析发现,虽然用人单位有权依照该条款请求赔偿损失,但是其与雇员签订类似赔偿条款应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性条件,在不具备这些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的赔偿条款无效,劳动者不应承担责任。


以上总结的案例分析的写作方法,仅是一家之言,权作参考,也期待读者多写案例,多写好案例,期待您的大作能够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案例选》这样的权威刊物录用。

 

实习编辑/李阳

为无讼投稿/tougao@wusongte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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