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同诉讼圈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小伙伴们是不是在为制定新年工作计划而苦恼呢?翻看去年的工作计划,大家是不是会发出「计划没有实现,制定计划还有什么用」的感慨?总结一下未能执行的计划,你们有没有发现,那些未能成功执行的计划,要么是制定的太细致使其失去了可执行性,要么是太宏大使得计划无从下手呢?没能「有效执行」的计划也就失去了计划应有的作用,违背了计划制定的初衷了。那么,怎么样去制定一份有效的工作计划呢?
优秀的新年计划分为两个部分:「有效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途径」,两者缺一不可。那么面对新的一年,怎么样制定有效的新年计划,才能使得新年的目标可行,未来执行的过程可控呢?本文向大家介绍一下目标管理法,希望对各位小伙伴有帮助。
一、何为目标管理法
简单来说,目标管理法就是综合个人与组织的目标,并通过管理使得事先制定的目标实现的管理方法。目标管理法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它十分重视从事先制定的目标出发,将整体的目标分为几个目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各个击破,实现最终目标。目标管理法之所以受到追捧是因为它改变了过去上级监督下级的工作模式,取而代之的是部门共同订立目标,制定明确的绩效以及衡量标准,部门各个成员共同努力实现目标,进而形成有效率的自我控制。法务部门的日常工作复杂而琐碎,只有调动每位法务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才能保证法务部门整体的工作效率,实现既定的目标。
目标管理法要求计划须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有效的目标;另一个方面则是对于实现目标过程的把控。
二、如何制定有效目标
如何制定有效的目标直接决定了目标管理法实施的成果以及效率。那么什么样的目标是有效的呢?总结起来,有效的目标须具有以下特征。
(一)具体性
目标设定的越明确具体,就越能够发挥出目标的激励作用。具体性的目标须包含以下几个因素:什么事情、什么地点、什么时候、谁是责任人、为什么做以及如何去做。对于日常工作繁重的法务们,事先按照以上的维度制定目标看似不现实,但实际上,磨刀不误砍柴工,只要努力按照以上的维度制定每项计划,在工作中就会尽量减少手忙脚乱的情况发生。
比如,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务最常接触的日常工作。而合同又分为不同类型的,若是事先根据法务部每位法务擅长的领域进行划分,并规定管理的责任人,则当企业出现大量的买卖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时,法务们按照分工有条不紊的执行即可。但若是目标制定的不明确具体,则容易出现,要么合同没有法务管理,如此一来很可能出现危及企业的风险;要么一份合同由多人重复管理,浪费人力物力,增加工作成本。
(二)可衡量性
目标的可衡量性要求: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尽量细化、不能细化的尽量流程化。
所谓量化是根据三个指标来衡量目标,即时量、数量和质量。若是不对目标进行量化,法务部门的每位法务就不会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在工作中难免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如此一来,无论多么宏伟的目标只能是空洞的口号,与法务工作毫无益处。因此,法务在制定目标时,需对目标进行量化。比如新年企业涉诉案件结案多少件,将损失控制在什么范围内等等。
当然了,并非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进行具体的量化,不能量化的目标要尽量细化。对于法务而言,与外部律师之间沟通合作事项是很难进行量化的,与其在计划中规定新年与几个律师、进行了几次沟通,不如在制定目标时尽可能的细化,比如沟通的负责人是谁,沟通的渠道有哪些等等。
不能细化的流程化,就是指那些不能够把握实现过程细节的目标,应把控实现目标的流程。就法务日常合同管理职责而言,因合同在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的因素,因此合同履行的结果实际上是不可预测的。但是合同的签订、履行等环节,企业法务可以通过控制流程,保证合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三)可达到性
目标须具有可达到性。若目标不具有可达到性,就已失去了其应有的激励作用。那么怎样的目标是能够达到的呢?
首先,法务小伙伴们需要对于自己本身的能力有着良好的定位与判断,然后根据自己目前具有的能力制定一个较高于自己能力的目标,如此制定的目标才是最优的。反之若一个初入法务职场的小伙伴,将自己新一年的目标制定为为企业制定一个规范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这样的目标显然是无效的。
其次,实现一个有效的目标并不能一蹴而就,而是应该分阶段完成的,一年的目标最好分为几个时间阶段完成,如年度目标可以分为季度目标,进而细化为月度计划。
(四)关联性
目标之间的关联性是指短期性目标与长期性目标之间的关联性,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之间的关联性。
当长期目标细化成短期目标时,短期的目标因其来源性必将服务于长期目标,两者之间的关联性自不多说。但是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之间的关联性呢?此关联性是指,个人的新年目标须服务于企业的新年战略目标。
具体到法务的新年目标,是指法务的个人工作计划应该是遵从部门以及全公司的战略部署,这意味着若是公司有意向在某个领域内发展,法务应该拟定计划对这个领域内的风险进行调查,以对企业进行及时的风险提示。
(五)目标设定的时间限制
在一些事情上,有些人做事往往不到最后关头不着急,这不仅仅影响个人的工作效率,更糟糕的是在一个团队中一个人拖延会影响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究其原因,无非是没有信心、分心等等。
制定一个有时间限制的目标是克服拖延症的主要方法。没有时间限制的目标,纵使具有上述的所有特征,也会使得目标的实现之日变得遥遥无期。因此在制定目标时,一定将目标的实现限定在一定期限内。
三、如何把控目标的实施过程
若是只单单列出一年内要实现的目标,那也只能称之为愿望清单。目标管理法要求除了制定出明确具体的目标之外,还需要对实现过程进行把控。当然了,面对一切都是未知的未来,有既定的目标已是不错,还怎样把控目标实现的过程呢?
首先,最好将自己的工作计划「公之于众」。秘而不宣的计划是对自身控制力极大的挑战,而公开的目标将使得自己时刻处在别人的监督之下,执行的过程将会更加自律。这也是每年年终的时候,企业要求员工在做出年终总结后制定新年计划的原因。
其次,定期复盘反馈。定期的复盘,吸取经验教训是目标实现过程中所必须的。只有在目标实现的过程中不断的总结,才能少走甚至是不走弯路。因此,在新年计划中,一定要写出复盘总结的时间节点,当然这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复盘时间是可以随时调整的。对于整体企业而言,合理的绩效考核是复盘的方法,也是激励鞭策员工的主要方式。
最后,合理调整目标。目标实际上是自己对于未来的一项预测,其本身就意味着种种的不确定性,随着客观环境或主观因素的变化,固守原定的计划,只能事与愿违。如公司由于战略调整,由公司的并购改为借壳上市,不仅交易的对象改变,交易结构也随之变化,若此时,法务仍旧按照原本的并购计划进行尽职调查,只会事倍功半甚至毫无意义。因此,在执行的过程中,需机动的调整目标。
编排/李玉莹
责编/张洁 微信号:zhengbeiqing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