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和解之策
汪海江 汪海江   2017-02-04
 
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来源

在小城市工作,碰到的大部分是小案子,但如果勤于练笔,认真总结小案子,也会有不少心得体会。自从有了无讼阅读这个平台,更是激发了写下来的动力,找到了当年“变铅”的喜悦。下面就是一起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小案子。

甲和乙是同学,2013年11月丙向甲借了6万元,丙拉来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丙还不上钱玩失踪。2014年11月,甲起诉到法院要求乙还钱,法院支持了甲的诉求。乙还了2万元以后隐藏转移财产,也玩起了失踪,不露面解决问题。2016年12月,甲受他人唆使,用油漆在乙父母家的大门上写满“欠债还钱”,并像贴大字报一般贴上N多判决书,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受朋友的朋友之托抹不开面子,又由于甲有和解之意,只得接手做个调解。

一、在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时宜采用冷冻法。

刚开始联系被执行人乙时,乙的情绪十分激动,她的父母也是滔滔不绝不绝指责甲,要求甲上门赔礼道歉,我压根插不上话。于是留下联系方式,请她冷静几天,我保证甲在这段时间内不会有过激行为,也不会用违法的方式讨债,随后我将前述情况反馈给甲,同时正色要求甲尊重我的决定。在债权债务纠纷矛盾激化时,用冷冻法可以让被执行人情绪逐步平复,从而理性思考。

二、在被执行人态度缓和时及时表明立场、观点并释法。

几天以后,当我再联系被执行人,其态度明显好转。她自始至终都愿意接听电话,至少说明还是愿意解决问题的。于是我先表明我的态度,我是居中帮助双方解决矛盾的,虽然为甲所请,但我不是传话筒,更不是甲的打手,我希望在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基础上以寻求和解之道。然后告知乙所面临的风险,包括限制出境,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可能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会触犯刑法罪名——拒不执行判决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用太多的法言法语,只会让被执行人如坠云雾,最后我直截了当告诉乙,如果不还钱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能购房产,名下财产一旦被发现就会被执行。同时,我也分析了她在一审中的三个问题:在民间借贷中乱担保,在一审中没有证据出示,判决后又拒不履行义务。希望她不要和法律较劲,花钱买个教训。被执行人听后,“车轱辘”话明显少了许多,至少愿意倾听了。

三、坚持只和债务人谈,分离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被债务人牵着鼻子走。

被执行人乙坚持不出面商谈,要求我上门与她的父母谈判,委托其父母代为偿还。鉴于与老人家沟通的难度,我也坚持不去,告知乙自己做事自己当,根据法律规定,债务的让与必须经债权人同意。乙又要求甲就骚扰其父母之事给个说法后再谈债务之事,我则告诉乙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甲的做法我坚决反对,你的父母可以报警,警方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甲将承担行政责任。
 
而你的行为正由民事纠纷通向刑事案件之路,情节性质更为恶劣,可能会被提起公诉。在债权债务纠纷调解中,如果被债务人呼来喝去、牵着鼻子走,则会两头受气。

四、适时将他一军,让被执行人不得不寻求和解。

在无诉案例库,我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另外两个案子,其中一个是2016年10月10日乙在本市H区法院的保证合同纠纷之诉。我拍下来发给乙,乙急忙来电以个人隐私为由要求我不要告诉甲。我则告诉她,案例是公开的,你在H区法院起诉一定会留下相关信息,我可以顺藤摸瓜找到你,躲不是办法,希望你考虑一下后果。

在谈判最困难时刻,我告诉乙,和解就意味着让步,如果针尖对麦芒那是顶真,现在你和甲都寸利不让,那我愿意退出,你们火星撞地球好了。在随后的几天里,我不再理睬此事。没过多久,甲和乙的电话相继打了过来,要求我继续居中调解。在下面的调解中,双方的合作意愿明显提升。

五、逐步释放善意和让步,但不急于求成。

本案的判决书载明:“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据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截止到2016年底,乙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4万元×日利率0.0175%×753天=5271元。根据甲的授权,我先跟乙说,考虑到是同学关系,以及向乙父母表示歉意,甲决定不要加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共计5271元,但本金必须按判决执行。乙方听后在电话里指责甲放高利贷、预先扣除利息等。等她讲累了,我平静地告诉她,你所说的因无证据全部被法院驳回了,都写在判决书里了。
 
根据《民间借贷规定》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你必须根据判决书的要求正确执行。第二次与乙商谈时,经授权我代表甲方放弃了650元的案件受理费。两次谈判时间长达一个月,乙也感受到甲释放出的善意,双方在和解之路上渐行渐近。

六、设计好《和解协议》的关键条款,督促双方诚信履行。

甲担心乙同意和解是缓兵之计,只想安稳过个年,希望乙年前就全部还款。乙则以手头紧为由建议每月还款2000元,还完为止。为缩小双方差距,我建议双方各让一步。后来,甲同意乙再还款3.5万元,一年内分两期还款。

在《和解协议》的拟定中,双方的关注点有两个,一是协议的生效时间;二是何时销案。乙希望《和解协议》签订后马上生效,甲立即去执行庭申请销案。我则告诉乙,债权人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就去申请销案是不公平的。为督促乙诚信履行,打消甲的顾虑,我建议乙提供质押物给甲,并找来双方信得过的同学做见证人,甲乙均表示接受。为此,我在《和解协议》中设计了一个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即,“本和解协议生效条件是乙方交付第一笔还款,并且甲方收到质押物——雷达某型号手表”。
 
由于乙可能在5月份有出境计划,所以其最关心的是何时销案,为固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和解协议》中又约定,“当甲收到第一笔还款后,甲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本和解协议提交给法院审查认可。当甲收到第二笔还款时,甲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终结强制执行程序。如果乙不履行第二笔还款义务,甲有权利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判决书的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最终,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划押,从剑拔弩张走向了和解。

在实践中,没有一个案件的和解之策是相同的,我的经验不一定能为您所用,但相通的是耐心和一点点技巧。本文没有深奥的法理,却是我的所思所想,端出来与大家分享。
 

 

 

编排/谢昊

责编/张洁  微信号:zhengbeiqing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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