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答疑:男女双方分手后,一方如何证明是自己装修了准婚房?
  2016-07-23

从初入法律行业的菜鸟到熟谙业务的大咖,面对浩瀚律海,在法律实务的旅途难免会碰到一些灰色地带让人迷茫。或是由于自身知识的局限,或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你所了解的,可能恰是他人所困惑的;你所困惑的,可能恰是他人所洞悉的。问与答的交流,让我们体验分享的快乐,让我们的专业能力更加精进。

 

亲爱的无讼读者们,新的一期实务答疑栏目又同大家见面啦!上一期小编为大家准备了7个实务问题,收到了热心读者的积极回复。现将征集到的答案公布在本期问题的后面。

 

经过两周的搜罗,这次小编为大家准备了3个问题。加上期次未解决的4个问题,总共7个问题,一并呈现给大家。如果你知晓答案并希望与大家分享,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墨宝;如有长篇论述,欢迎撰写文章发送至我们的投稿邮箱:tougao@wusongtech.com(ps:原创首发的文章还有稿酬哦!);如您需要匿名回答,欢迎加无讼阅读小秘书(微信号:wusongyueduxms)为微信好友,说出你的看法。小编将会对答案进行精编后在下期栏目中公布。


如果你同样面临着一些困惑,欢迎及时提出你的问题。提问方式可以在留言区留言,也可以直接向无讼阅读小秘书(微信号:wusongyueduxms)提出。如无特殊说明,提问默认匿名哦~

 

问题一

 

甲、乙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甲方出资装修了乙方父亲名下的一套房屋,准备作为婚房,后双方分手,现甲方准备起诉要求乙方返还装修费用。甲方保留有所有的装修材料发票,装修师傅出具了证人证言,但装修师傅不愿意出庭作证。请问各位:是否有有效的办法证明房屋是甲方装修的?

 

问题二

 

甲被A地方警方追究刑责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期间甲又被B地警方因另案刑事追诉。由于甲陷于B地刑案,未在A地刑案中归案,故A地检方未对甲提起公诉,仅公诉了同案其他人员,该案已经判决全部缓刑。现B地法院也已经判三缓三。问:假设A地继续追诉,法院单独就A地刑案会判一缓二,那么甲可能面临的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问题三

 

企业A向企业B供货,企业B拖欠货款,双方对账确认欠款金额;后因担心企业B无履行能力,企业A的业务经理甲找企业B的负责人乙签了一份个人欠条,确认乙欠甲钱,金额同货款金额。现企业A应当如何对该笔债权进行救济?
①是否可以以供货合同拖欠货款为由起诉?A、B、甲、乙各应以什么诉讼主体出现?
②是否可以由甲作为原告,乙作为被告,A、B作为第三人;A将债权转移给甲,乙因签署了个人欠条,从而默认其同意承接B的债务?

 

问题四

 

甲某在天津一典当行以32万元买了一辆由云南的乙某质押给典当行的宝马X5。甲某在付款后将车开至湖南某城市使用,但一直未过户。某日晚上,深圳某公司派人将车悄悄开走。甲察觉后报警。湖南警方将开车的四人拦下。据四人陈述,该宝马车系为乙某为其向该深圳公司贷款提供的抵押,且进行了登记。现乙不还款,故他们私自将该车开回深圳公司。后警方将四人释放,由其将车开回深圳公司。请问,此时甲该如何救济自己的权益?

 

问题五

 

甲将一块土地出租给乙,乙在土地上建盖了一餐馆进行经营,后将饭馆转租给丙。之后,丁从甲处购得该土地使用权,并租得该餐馆。未经乙同意,拆除了房屋,毁坏了餐具。(目前,租期尚未届满,所毁坏财务已达立案标准)丁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具体涉及何种罪名?

 

问题六

 

B购买A的公司50%的股份,B出于某些原因需要让C来代持该股份并签订股权代持协议,A与C签订股份转让合同,C签字并按手印。由于其他原因,该份合同需修订并重新签订合同,但此时C不在当地,B为省事就模仿了C的签名并按上了自己的手印,该股份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问题七

 

由于上诉人(某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公司较多,在上诉状落款处误盖成其所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公章并已交上诉费。被上诉人是否可以主张对方未上诉?

 

 


上期问题推荐答案:

 

问题一

 

李某请甲为其修理机动三轮车,甲称自己不会修,于是甲和李某找到了会修车的乙,乙说自己没有时间修车,不过可以帮忙把车开到丙处让丙修理。车修好后,乙将车从丙处开回,结果该车丢失。现李某起诉甲和乙,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李某与甲和乙是否构成法律关系?如果构成,各是何种法律关系?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推荐答案:

 

王四清

1.李某找甲修车,因曱不会修车,李某与甲未形成修理合同关系。

2.李某与甲找会修车的乙,因乙无时间(未承诺),李某与乙之间亦未形成修理合同关系。

3.乙帮李某忙,将车开至会修车的丙,乙此时与李某之间是好意施惠关系,不成立法律关系.。

4.乙从丙处取回修好的车,未交付李某之前,乙为自己设定了先合同义务,即谨慎保管义务,因乙未尽谨慎保管义务,致使车辆丢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该责任是侵权责任。

 

问题二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根据该条款,申请执行的期间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推荐答案:

 

曹文衔

条文已经明确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适用诉讼时效有关中止、中断的规定。

 

问题三

 

甲在银行贷款200万,乙以一间门面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且提供连带保证。后贷款到期甲未能归还,银行将甲乙诉至法院。但由于银行未申请财产保全,甲开始着手转移财产,将自己名下的车子过户给了自己的儿子。如今甲名下还有房产等财产。现在乙怎样才能防止A转移财产,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

 

推荐答案:

 

王四清

最高院《担保法解释》第24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阮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从比较分析的方法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主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尚能在可供执行财产价值范围内免责,举轻以明重,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在具备上述条件时,当然也应免责。据此,本案的连带保证人乙为维护其权益,可以向债权人银行提供甲财产情况,请求银行对甲的财产保全,同时请求银行提起辙销权之诉,撤销甲转移车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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