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星光
来源/微信公众号“周公观娱”(zhougongguanyu)
继《战狼1》之后,热血男儿吴京再次携上他的热血之作《战狼2》燃爆整个暑假。当前,其票房已冲破20亿人民币,有望超越周星驰执导《美人鱼》,成为华语影史新的票房纪录缔造者。
光鲜亮丽的票房数字,是主演吴京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据媒体报道,除在非洲拍摄的种种困难之外,因为拍片,吴京的鼻子、脚踝等部位都受过伤,还至少两次面临生命危险:一次,他刚要往海里跳就出现了一只褐色的大水母;另一次,是他身上背负的铅块负重过多,氧气不足导致下沉。
而面对如此危险的动作戏,吴京本人却没当回事:“没事,我已经买了保险,再打!”
电影保险,真的“保险”吗?带着问题,周公便来谈谈娱乐产业中关于保险的那些事。
电影保险保什么?
考虑到电影制作周期漫长、不可控因素较多,电影的各参与方往往都会选择投保影视保险,以便预见、管理、规避或转移电影项目在策划、立项、融资、制作、发行过程中的风险。
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电影保险也是一块香饽饽。相较于传统的人身伤害、意外保险等数年才能收回全部保费的险种,电影制作的周期往往只有十几个月甚至几个月,不仅周期较短,保费也相对较高。供需双方的一拍即合,使得影视保险自诞生之日起一直长盛不衰,已经成为了电影制作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
那么,影视保险具体保什么呢?让我们以好莱坞为例,介绍三类最为常见的险种。
制作团队成员保险(CastInsurance)。这包括人身保险中的意外伤害险与疾病险,投保此险种,保险公司会于制作团队成员发生意外事故或生病时,赔偿制作方因此而导致的影视项目延期、中断或取消而产生的损失;
过失与疏忽/职业责任保险(ErrorsandOmissionsInsurance)。该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其承保的是因侵权而产生的诉讼风险,制作方在投保此类保险前往往需要咨询律师以评估诉讼风险。
一般影视制作保险(Generalproductioninsurancepackages)。这类标准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各类生产经营的通常风险,其包括一般责任保险、商业车险等常见的商业险种。并且,针对影视制作,其承保恶劣天气、设备故障或损坏导致拍摄延期或重拍等影视制作过程中的财产损失风险。
保险公司限制多,大牌演员任性难
如果你认为,给演员买了保险便可高枕无忧,随心所欲,把一切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那就大错特错了。保险公司绝不是傻子,面对动辄上千万美元的巨额赔偿,他们会逐一分析电影的每一幕和每一个场景,并制定严格的限制条款限制演员涉足危险动作。电影开拍之后,保险公司还会派出医疗小组奔赴片场,对被保险人进行饮食控制与定期医疗检查。有时,还会有眼线式人物一一失控警戒代表((loss-controlreps)进驻片场,时刻监视被保险人的一举一动,若有任何危险靠近,立刻将其扼杀在萌芽中。
保险公司的限制之多,有时甚至能直接左右一部电影的角色选择,让尼可·基德曼这样的大腕也不得不俯首帖耳。2000年,尼可·基德曼在拍摄电影《红磨坊》时,摔坏了右膝盖,由此获得了英国劳埃德保险公司300万美元的保险赔偿。2001年,电影《战栗空间》拍摄过程中,尼可由于腿伤复发终止拍摄,电影接近流产,保险公司差点要为此支付5400万美金的巨额赔偿。幸亏有奥斯卡女主角朱迪·福斯特临时救驾,影片才得以继续拍摄,但保险公司也因此赔付了700万。
到了2012年,当尼可·基德曼准备出演电影《冷山》的女主角时,英国劳埃德保险公司再也不愿意为她脆弱的膝盖承保了。为了获得这一角色,她不惜低头,与制作公司共付出150万美金作为担保以获取保险,进而得到出演的机会。保险公司提出的要求近乎苛刻:1、以尼可的部分片酬做抵押,如果她的右膝盖再出现问题,片酬归保险公司;2、尼可在拍摄期间必须戴着绷带,还必须每日接受身体检查;3、一切有可能损害尼可膝盖的戏都必须删除。为了出演,尼可·基德曼还是接受了。
保险公司的力量绝不仅限于左右演员。必要时,他们同样可以左右剧本。保险公司在分析电影的每一幕和每一个场景时,如果发现涉及民族动乱、政治等不可控因素,就会建议剧组更换地点。《谍影重重5》中的希腊暴乱就因为政治原因,无奈放弃实地拍摄,而改在西班牙特内里费岛进行取景。电影《龙纹身的女孩》中的一场摩托车特技追逐戏也因为危险系数过高而被保险公司叫停。该场戏原计划由女主角载着大牌明星——007的扮演者丹尼尔·克雷格进行摩托特技追逐,但由于太危险,迫于保险公司压力,高冷的大卫·芬奇导演也只能无奈修改剧本。
明星们的奇葩保险
在国内,由于电影保险尚不发达,我们最常听说的与明星有关的保险,往往都十分“奇葩”。如代言商为王凯的双手投保3600万元,罗志祥为眼睛投保3亿台币,秦海璐不惜重金为其单眼皮投保,洗发水广告商为莫文蔚购买近千万港币保险、钢琴家郎朗为其手指投保五百万元,等等。还有像下面这样为胸毛上保险的,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在国外,此类“奇葩”保险也屡见不鲜:美国影星玛丽莲·梦露曾为自己的一双美腿投保200万美元;“踢踏舞王”麦克·佛莱利为自己的双腿投保4000万美元,被收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好莱坞明星伊丽莎白·泰勒曾为自己那双紫色眼睛购买了100万美元的保险;朱莉娅·罗伯茨为自己的微笑投保3000万美元……
对于明星投保巨额保险这一社会现象,我们该怎么看待呢?
周公以为,对于明星而言,某些身体部位由于对“星途”具有决定性作用,所以商业价值会远高于一般人,明星的特定身体部位发生意外损害所带来的损失是不可与普通人同日而语的。
但从保险法和保险原则的角度来看。明星保险保费的计算很难有确定的标准,保险公司通常是根据名人的“知名度”及对自己身体部位的重要程度来确定保额和保费,甚至具有某些标榜和炒作性质。因其欠缺大数法则为基础,故出险概率不得而知。费率确定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危及共同保障基金以及其他普通投保人的利益。
因此,这类保险与所谓的“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简单说,我们很难说王凯的双手对王凯而言真的有价值3600万的利益,或者王凯双手受伤真的会带来3600万的损失。并且,这种特定部位或行为的高额投保极易引发道德风险,因为巨额的保险金额是非常有诱惑力的,而“星途”本身是非常不确定且艰难的,明星放弃星途而选择依靠巨额赔偿也不是不可能的。
因此,对于这类巨额的“明星保险”,虽然其可能能为保险公司创造一定的收益,但其中隐含的对保险共同基金的威胁与极高的道德风险是不容小觑的,保监会应当如何针对此类保险进行有效规制,有待进一步研究。
周公有话
好莱坞的成功离不开其完善的配套影视保险产业,我国娱乐产业在今后的发展壮大中会更加依赖保险业的支持,为满足市场需求,保险行业亦会逐步推出专门针对娱乐行业的保险产品。
同时,娱乐法律师今后在为娱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时亦会遇到更多保险法上的极具专业性的问题,尤其是保险合同方面的审核与合同争议解决问题。保险法对于保险合同有非常多特殊的规则,合同法难以解决保险合同方面的许多问题,娱乐法律师必须熟悉这些技术性极强的规则才能为客户的风险管理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意见,娱乐法律师与保险人之间的博弈亦有利于促进我国娱乐产业保险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编排/孙亚超
责编/张雨 微信号:Ann19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