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英文词与一个“托管人”的故事
鱼子酱 鱼子酱   2015-12-08

 

 

张五常的一个老师阿尔钦喜欢问基本问题。什么是市场?什么是货币?什么是利息?很少有人能接住他的大招。

 

这让我想起苏格拉底和张俊浩。两个人都爱在基本概念上用力,都有很好的问题意识。

 

有问题,未必有问题意识。

 

比如今天上午,猴哥在群里问consequential loss怎么翻译。

 

还在金杜的时候,我大概做过调研,一直用“衍生损失”的译法。几年下来,已经习以为常。今天问,什么是consequential loss?哑火了。

 

Consequential loss或indirect loss涉及法律问题,改天再专门研究。这篇文章讨论的是另外一个问题。

 

晚上的时候,李老师在群里问:“资金交由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机构托管”,其中“托管”咋翻好?

 

有说用depositary。这个词我在翻译一份协议时见过,说某某基金是另一个基金的depositary。当时随手翻译成“托管人”或“保管人”,没细究。

 

也有说to be held on trust。涉及信托的知识了,感觉与这里单纯的“托管一下”不太相称。

 

我当时想起来,以前翻译美国房屋买卖合同,曾见过escrow的用法。大概是买方把购房款交给escrow,在交割时由escrow转给卖方。

 

但在群里回答时,错写成了custodian。晚上回过神来,查元照,custodian也有资产、文件的保管者的义项。

 

这样,单就名词而言,“托管人”就牵扯到depositary,escrow和custodian。那么问题来了,三者有何区别?

 

这就是前面所说的问题意识。

 

“译海拾珠”的文章,一直贯彻问题意识导向。没有好问题时,充数之作实在痛苦。今天猴哥和李老师提出两个好问题,给把问题意识勾出来了。

 

有了想法,手就痒,翻书上网,得到如下结果。

 

Depositary是deposit这种法律关系的一方,deposit在英美法属于bailment的一种,而bailment只转移占有,不转移所有,所以还构不成trust。

 

从deposit来看,depositary侧重于“保管人”“受(寄)托人”的义项。

 

Escrow可以指人、物或法律关系。指人,也经常写作escrow agent,但不是普通法上的agent;指物就是被escrow的文件或财产;而法律关系则是指这种交易安排。

 

Escrow来自诺曼法语,本来是指instrument,后来衍生为一种交易担保制度。

 

两人交易,请第三方担任escrow。文件或财产in escrow之后,在一定时间经过或条件满足后,escrow的文件或财产会给与交易的一方。

 

Custodian首先大概与guardian同义。家庭法上的监护权,常写作custody,包括legal custody和physical custody。

 

其次,custodian还有破产法上的专门含义,指破产债务人财产的“托管人”。

 

Custodian侧重于“看守”、“护卫”的意思,比如监护人、看守人、博物馆管理员,还有卫道士的意思(custodian of public morals)。

 

 

编辑/张洁

为无讼供稿/tougao@wusongte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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