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经 |《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对保理业务的影响
林思明 田江涛 田江涛   2017-07-21

 

文/林思明 田江涛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供稿


摘要

 

伴随着人民群众对于身体健康的重视以及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迅速发展,医疗行业内部的应收账款不断产生积累,这一领域由于单体金额大、付款账期长、受行政审批环节影响大等消极因素导致医院和医疗行业供应商承担着巨大的交易成本与风险。对于保理商来说上述市场风险很大程度就是一种市场机会了,由于医疗行业相对封闭,一旦顺利进入,就很容易掌握上下游供应链,提高其他保理公司的市场进入门槛。

 

笔者所服务的多家顾问单位扎根医疗体系,为理顺医疗行业供应链环节,提出了很多颇具创新性的业务模式,作为法律顾问,我们也很关注医疗领域的相关制度变化。年中,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对医疗管理器械监督管理提出要求,对开展医疗领域的保理业务具有一定影响,笔者长期专注于保理法律服务,特对相关条款解读。


购买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是医院采购医疗器械的重要一环,也是保理公司对接医疗行业的重要抓手。这不仅源于大型医用设备单价高,付款周期长,交易对象和履约过程相对清晰;也源于大型医疗设备往往不是一次性交易,通常还附带着很多医疗辅料、耗材等后续交易,这些交易环节一般比较固定,交易金额和账期都比较规律,保理公司拥有相当多的业务机会。

 

一直以来,国务院对于配置大型医疗设备环节就颇为关注,在医疗器械监管方面提出很多要求。2017年5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新规”)对这一环节提出更多要求,笔者作为保理律师特对上述规定进行解读。


新法速递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与其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相适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条件、配套设施和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保理律师专业解读——新规为判定基础交易真实性提供五点审查思路


保理业务当中的应收账款真实性判定是开展保理业务的重要难点,具体到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环节开展保理业务,是否存在真实的大型医疗设备配置交易就是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首先需要关注的问题。新规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环节提出了特殊规定,要求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方面,保理公司也可凭此判定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环节开展保理业务,是否存在真实的底层交易:


1、符合中央规划: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


2、符合自身需求:与其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相适应,


3、拥有合格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条件、配套设施和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4、通过行政审批: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


5、取得相关证书: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对比上述五点要求,可以发现上述很多要求,对意欲伪造基础交易,骗取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保理申请人提升了相当高的造假成本,保理公司通过审查保理申请人是否达到上述五点要求,可以一定程度上防范保理业务项下的虚假基础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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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单位提出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

 

保理律师专业解读——违反新规的罚款规定会对医院的还款能力产生影响


保理公司向保理申请人开展保理业务后,保后管理同样颇为重要。并且医疗行业的保理业务和一般保理业务不同,通常以债务人医院作为核心买家开展反向保理业务,作为债务人的医院是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核心,而非作为保理申请人的医院供应商。并且医院一般有政府医疗监管部门监管,其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较强,保理公司通常以医院的应收账款回款作为主要回款渠道。

 

对于一家医院,保理公司往往会为其项下债务开展多项保理业务,所以违反新规对医院的处罚,不仅会对于当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保理业务产生影响,对于医院整体的还款能力也有较大不利影响,进而损害保理商为开展的其他保理业务的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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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履行了本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为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医疗器械,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经营、使用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


保理律师专业解读——以医疗设备经营收入开展保理业务尤其要防范业务风险


除了上文所述的医院作为债务人的反向保理业务,笔者认为还有另外一种保理业务——医院作为债权人,以其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后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医院自己就是保理申请人的正向保理业务。对于这种保理业务来说,新规对这一模式影响更为巨大,因为新规规定不论医院是否知道其所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为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医疗器械,都会依法没收其经营、使用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这样会导致此类保理业务项下的应收账款回款渠道被直接切断,存在较大业务风险。


结语


医疗行业是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重要一环,也是国家监管部门着重管控的领域。对于医疗行业保理来说,监管政策的变化往往是机遇和风险共存,需要我们保理人随时跟踪制度动向。不过从整体上,医疗领域监管政策的出台,通常意味着行业和市场不断趋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规范化的市场环境对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同样大有裨益,这也是保理公司扎根医疗行业较其他行业的一个优势。

 

 

编排/李九如

责编/张雨  微信号:Ann19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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