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身为法律人,有些体会只有法律人最能理解。在你的执业生涯中,哪些经历和情感让你不吐不快?哪些心得和体会希望与同行分享?每周四晚八点“夜聊会”,与所有法律人一起聊一聊你眼中的律界人生。
人生中的每个第一次都值得被珍惜和铭记。即使过去多年,相信很多律师仍然记得自己第一次出庭时的场景。或许胸有成竹、从容不迫,或许紧张不已、状况百出,无论如何,这都是律师职业生涯中绝无仅有的体验。
本期“夜聊会”请到了七位青年律师,分享他们第一次作为律师走进法庭的故事。对他们来说,虽然时隔多年,第一次出庭的记忆依然清晰,同样清晰的,是那个青涩而努力的自己。
整理/无讼观察员 董欣鑫
孙广智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那是2009年春天,我成为专职律师后第一次独立承办刑事案件。该案中,被告人李某因琐事与他人在宾馆发生口角后离开。之后,李某与对方纠集的十余名人员在一窄巷中遭遇并发生打斗,李某造成对方人员一名重伤、一名轻伤。事后,李某被认定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我接手时,该案刚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之前的辩护律师曾主张李某是正当防卫,但该意见未被法院采纳。原因在于,李某刚走出宾馆门口时,对方曾打电话威胁李某要找人收拾他,李某回应说:“你来吧,我等着。”原审法院认为,这样的语言和之后的殴斗表明李某主观上具有与对方“相约斗殴”的故意,因此,李某不是正当防卫。
这样一来,如何排除李某的“主观犯意”,已然是辩护中不能回避的难题。经过反复阅卷和多次会见,我注意到,李某在电话中跟对方说“你来吧,我等着”的地点是宾馆门口,而他后来与对方纠集人员遭遇的地点却是离宾馆500多米远的窄巷。这表明,虽然李某嘴上说“你来吧,我等着”,可实际上他不仅没有等,而且还迅速的离开了宾馆,这是典型的“言不由衷”,既然如此,就不能凭借这样的话语认为李某有“相约斗殴”的故意。
带着这样的准备,我迎来了自己第一次庭审辩护,刚开始,我感觉紧张,心跳加速,脸也在发烫,为了避免说话颤音,我不得不加快了语速,努力把紧张的情绪压制到让旁人难以察觉。随着庭审的进行,我的注意力逐渐集中到案件上来,紧张感渐渐褪去。在发表辩护意见时,我感到法庭的气氛变得凝重,除了书记员在敲打键盘,整个法庭只有我的声音,旁听席上没有窃窃私语,没有东张西望,审判人员也在认真倾听,我开始越发自信,也更加投入。法庭辩论结束,我顿感如释重负,疲劳感也不期而至,这大概是神经高度紧张后的正常反应吧。被告人做完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我的第一次出庭辩护就此画上句号。
一个月后,我接到了判决书,法院认定李某系防卫过当,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李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没有上诉。至此,我的律师生涯开始扬帆起航。
张烜墚
天津明义律师事务所
那是一个诈骗案件,那会儿实习律师还是可以在刑事审判庭上发言的。在我们接到委托时,离正式开庭仅有2天时间了,因为实习本不能去法院阅卷,所以不熟悉刑事业务的律师搭档(也是我的老婆)去法院阅过卷后,就把材料扔给了我。本以为自己从事过刑事业务,能够轻车熟路,从开庭前一晚8点开始准备,预计2-3小时即可全部完工,没想到案卷越看问题越多,需要做的工作也越来越复杂。
首先,公诉机关起诉的数额依据是案件两名被害人自己从银行打印的多份交易记录中选取的几十笔交易信息,而案卷中的多份交易记录资金转出是无法看到交易对手信息的,因此资金是否实际转入嫌疑人账户存在疑问。其次,从嫌疑人笔录中可以看到,在与被害人进行交易往来时,存在严重的利滚利情况。第三,在事发之前,嫌疑人与被害人间就存在债务纠纷,虽然已经了结但是在被害人提供的材料中,有部分金额与上次纠纷可能存在重叠情况。
为明确上述三个问题,我制作了两张表格,分别将两名被害人提供的全部资金往来日期、资金金额以及公安机关调取的嫌疑人账户的明细流水进行了梳理,将近千个数据在表格中一一呈现,完成表格和辩护词时已经到了早晨5点。还好那会儿精力充沛,睡了2个小时就奔赴法院了。
在庭审中,无论是在质证、提问还是辩论环节,我都据理力争,用充分的准备弥补了开庭经验的不足,尤其是在提交了我制作的表格后,无论合议庭还是旁听席都有明显反应,甚至有些激怒了对方检察官。开庭后,我和审判长继续交流本案相关问题,检察官也走近打量了我一番,说了句:“你是哪个所的?准备得够仔细啊!”
可能是因为我在庭上提出的问题比较尖锐,时至今日案件还没有最终结果。从那以后,我对出庭对抗有了信心:不论对方是谁,案件有多大难度,思路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会是有的。
潘波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
我的执业初期是无比幸运的,第一次参加的庭审就是当时在艺术收藏界引起不小波澜的范曾诉郭庆祥名誉权侵权案件。当耀东主任告诉我他要和我共同作为该案件的代理人时,我并无太多的兴奋,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名噪艺术收藏界的大咖。
我和主任以及如茂师弟按部就班地准备庭审,检索与名誉权侵权案件有关的法律、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案例,反复研究范曾先生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由。经与郭庆祥先生多次碰面沟通,我们似乎胜券在握。
案件是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庭审中我既忐忑又兴奋,庭审开始前,耀东主任并未告诉我,会让我在庭审中发言,于我而言,坐在法庭上就是一种成功。作为这种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我又是第一次开庭,想必没有一个师傅会大胆让一个菜鸟在庭审中发言吧?!
但法庭调查阶段,当范曾先生的委托代理人陈述完毕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后,耀东主任示意我,让我来进行答辩。虽我们在开庭前已准备好答辩状,但如何答辩这个问号仍快速在我脑中回旋,照本宣读?高度提炼?两相结合?回旋之际,瞬间想到耀东主任叮嘱的民事案件的答辩要围绕对方的诉请和事实理由,阐明观点,详略得当。我结合之前已准备好的答辩状和自己的归纳进行了答辩,言语还算流畅。答辩完毕后庭审继续进行举证质证等阶段直至结束,没有人说我答辩得好还是坏。
庭审结束后,央视13套以及北京卫视对庭审的情况进行了转播,恰巧剪辑了我答辩的画面,让我兴奋不已。通过电视剪辑的画面视频,感觉自己的表现可圈可点,这给我今后的执业生涯很大的信心和鼓励。
时光流转,执业几年来,开庭的案件算起来已有百余,但唯有第一次庭审的经历让我难忘和回味。我庆幸自己选择了律师职业,并将以此终老。
尹灿星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看到这次夜聊会这期的主题“第一次出庭”,我的记忆便拉回到2013年。
那时候我还是实习律师,师父交给我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的案件。案情并不复杂,当事人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且赔偿损失。因为师父平日要求异常严厉,且已放话开庭由我主说,因此在开庭前,我便自认为已做好充足准备,甚至将代理词都已熟练背过。
在开庭的当天早上,在法院门口,师父说再看看卷,然后发现有一个法律条文没有被引用,师父怒不可遏,开启叨叨模式。
本来平日在师父的高压下就如履薄冰,这次本就紧张,在开庭前心灵又遭如此重创,倍感委屈,于是在开庭时,本来的不自信就变成了自卑和胆怯。
对方代理人是一个比我还小两岁的女孩,是房地产公司的法务部人员,虽然不是律师,但是平时应诉较多、经验较为丰富,虽然在案件上不占理,但是其开庭气势在我之上。
我慌乱应对,不时拿眼瞟师父,发现其眉头紧蹙,在本子上不停地画画写写,于是,我更紧张了。
在煎熬中,开庭终于结束了。中午吃饭时,师父拿出了庭审上写的文字,原来不是庭审笔录,而是对我在开庭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内容我至今仍记忆犹新,比如开庭时声音不够洪亮、没有底气、语速过快、没有与法官、书记员有眼神上的交流,没有与他们形成互动、庭审仪态不佳,小动作过多,庭审没有气势等。
当时我痛定思痛,也进行了深刻反思总结,在之后其余案件的庭审中慢慢克服,也虚心向师父和其他前辈学习。渐渐的,我的庭审水平也有所提高,甚至有家属在旁听后拉着我的手流泪表示感谢和赞扬。
不过还是有后遗症,就是和师父同台时,还是会有些胆怯。但是,师父当时严厉的说教和认真细致的指点,让我在律师职业生涯中获益匪浅。
如今我也已算成熟律师了,回想起从业路上的点滴、过去的窘态、工作上的诸多第一次,不禁莞尔。
李靖宇
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目前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说起出庭的感悟心得,我第一次独立代理的是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当得知对方的代理律师是位执业十几年的老律师的时候,我几乎以为自己要被“吊打”了。但是,身后的当事人却不能当这“替罪羊”啊。只能且忐忑,且工作,且珍惜。
合同纠纷的事实核心就是交易模式,首先是对房屋买卖交易模式进行深入的研究,然后梳理证据材料,最后做出细致深入的法律研究。那段时间,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看卷,我还根据瀚如烟海的案卷材料整理出了证据清单、质证意见、代理意见……案头有形的卷越来越厚了,心中无形的卷却越来越薄、越来越清晰了。
还记得,当我在法庭上说完被告代理人李靖宇以及代理权限时,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对方律师。兴许是自卑心作祟吧,对方律师满脸的蔑视,甚至是不屑一顾,大写加粗一号字体的“小子,你不行”赫然写在脸上。但是,这样的“嘲讽”却激起了我“死磕到底”的决心。
庭审在推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在发生。质证阶段,当我提出要求对方出示证据原件时,对方律师惊慌失措,原来原件早已丢失。同时我发现,对方代理律师竟然对案件中很多细节性的问题相当陌生。在被抓住痛脚穷追猛打的时候,对方律师竟然狗急跳墙,口出不逊,出言挑衅。于他而言最糟糕的是对方当事人此时此刻也似乎坐不住了,噼里啪啦一连串的质疑让他自顾不暇,手忙脚乱。“窝里斗”,最终使得对方律师“山穷水尽”了。
法庭辩论阶段,我的内心完全没有了开庭前的“死猪”心态,这种柳暗花明的感觉简直棒极了。我想说的是,当作为菜鸟的你,做到了胸中有丘壑,然后在法庭上“口吐莲花”之时,你才会觉得“律师”二字的分量。同时,这种“戏码”是会上瘾并且升华的。庭开完了,当事人的喜悦之情跃然于脸上,此时此刻我才逐渐感觉到这种急人之所急,需人之所需的能力才是诉讼律师更加值得为之绞尽脑汁,甚至穷一生之功去追寻的。
从“破罐子破摔”到“屌丝的逆袭”,我认为这并不是偶然,甚至是一种必然。抛开对方律师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法庭上滔滔雄辩的底气正是来自夜夜秉烛的辛劳。“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才是这次开庭的最佳注脚。
任兵
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
那是一个在市中院的民事二审案件,案由是买卖合同纠纷,案情很简单,我代理的是被上诉人,一审原告。虽然案情简单,法律关系单一,但作为第一个由自己单独开庭、发表辩论意见和代理词的案件,现在回想起来,还颇有一番感受。用几个词来概括就是:紧张不安、兴奋、精心准备、刻意模仿、归于平常。
说紧张不安,那是第一反应,从指导老师确定该案由我一人代理时起,忐忑不安的心情油然而生,因为自己也不知道对方到底要说什么,是不是会有什么新证据足以推翻一审认定的事实,会不会因为自己的失误导致委托人败诉等等,不安的心情维持了好长时间。
说兴奋,那是紧张后的舒张,暗地里为自己能够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单独出庭而在家人朋友面前炫耀,终于“堂堂正正”开次庭。
说精心准备,那是必须的,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准备的答辩状、代理词、质证意见、发问提纲、针对对方可能发问问题的回答提纲等等文书,都让自己胸有成竹,以不变应万变。
说刻意模仿,那是不自然的流露,跟着指导老师时间一长,就会不自然的学习师傅的讲话方式、语言、表情等,总觉得这样能镇住人。
说归于平常,是庭审结束后,对本案要善于总结,自己在这个案子中做了总结,但遗憾和羞愧的是自己并没有对之后办理的所有案件细心耐心总结,这是值得反思的。
在这个案件开庭中有一个插曲也是经验教训:对方代理律师是位资深老律师,他巧用调解方法向我提出了减少诉请就付款,理由就是没这么多钱,我当时差点被他的苦口婆心所诱导,签下调解协议,那样的话,就是我的重大失职了,因为要知道,我得到当事人的授权是一般授权!
张金明
浙江双经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做实习律师的时候非常羡慕开庭回来的律师,总是竖起耳朵听他们谈论庭审过程中发生的事,希望自己有一天也可以在法庭上侃侃而谈。
之后,我有幸参与了一起诈骗案件的前期准备工作,在会见、阅卷、提出辩护意见以后,师父突然告诉我,决定让我和他一起参与庭审。在等待开庭的那段时间里,我重新看了一遍案卷,并将自己整理的法条、案例、阅卷笔录反复熟悉了几次,将各种资料整理汇总,制作了索引表,心里模拟了开庭的整个过程和自己应有的表现,并向其他律师请教开庭时需要注意的问题,算是做了充分的准备。
开庭当天,由于此案涉及平台诈骗,旁听人数也较多,我从坐到辩护席开始就有点紧张,生怕自己犯什么错误。师父也安慰了我几句,让我放松。在庭审过程中,我主要负责庭审过程的记录,辅助师父寻找所需的材料,但是之前准备的一份发问提纲怎么也找不到了,我急得满身大汗。不过,还好这没有影响到师父的发挥,他的发问好像比之前的提纲更有针对性,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按照之前的安排,我负责对量刑部分发表意见,到我发言时,我感觉心跳加速,即使是照着稿子在念,仍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一样,声音提不上来,并以最快的语速念完,显得很慌张。
庭审结束,师父竟然夸我“出庭首秀”表现不错。总结自己的“出庭首秀”,我认为,律师参与庭审,首先要非常熟悉案情;其次,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积累;最后,展现出自信。这样才能到达到应对自如、侃侃而谈的境界,才能掌控整个局面。还有就是,开庭前一天必须多次检查出庭所需的材料有无备齐,不能大意。
下期预告:
身为律师,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事代理,不可回避的一件事情就是调查取证。证据是诉讼成败之关键,调查取证因此也可以说是律师的必备技能。但是,取得证据并非易事,或许因为取证地点偏僻路途遥远,或许因为当事人不配合,又或许因为证据灭失无法还原,总有那么一、两次取证经历困难重重,格外费神,而那些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突破瓶颈的过程就显得尤为宝贵。下一期,就让我们一起谈谈那些让你难以忘怀的取证经历,一起分享经验,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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