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声天下白。”李贺一首《致酒行》借雄鸡的意象抒发少年怀才不遇的感慨。现实生活中,鸡却经常卷入诉讼纷争,分外苦逼。肯德基深陷怪鸡谣言漩涡,“上校鸡块”、“廖记棒棒鸡”在商标上卷入讼争……更有美国的天赋“鸡”权案件:是要鸡的自由,还是人的利益?今日为您奉上与鸡有关的奇葩诉讼,在鸡年博君一笑。
文/天同诉讼圈 谢昊
1、怪鸡?活蛆?我们才不是这样的肯德基!
肯德基使用6个翅膀8条腿的怪鸡?烤熟的鸡肉有活蛆?从早年的邮件、贴吧、BBS到近年的微博、微信,这些广为流传的说法相信诸位都不陌生。而这也让肯德基不胜其扰,最终选择在2015年6月将十个相关微信公众号告上法庭。
庭审中,肯德基使出看家本领,举出多份证据证明自家产品的安全性。其供应商提供的鸡肉均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绝不可能出现“速成鸡”、“激素鸡”等情况。肯德基认为这些耸人听闻的言论,极大地刺激了公众的神经,破坏了肯德基的品牌形象,要求赔偿共计350万元。
上海徐汇区法院经过充分斟酌酝酿,认为被告在并不确定文章所写事实是否真实的情况下,对涉案文章中多处存在凭空捏造的事实,以及诋毁、诽谤肯德基商业信誉、产品声誉的言辞,采取置之不理态度,存在明显的过错,已经构成侵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在主流门户网站新闻版块首页的显著位置赔礼道歉,并酌情确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60万元。
悠悠之言,宜绝智者之口。春节回家,正好用这份判决给亲朋好友做一轮“科普”。
2、“上尉”申请撤销“上校鸡块”,原因是“不尊重”中国军人
2012年,一名以解放军炮兵军官上尉军衔转业的律师,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肯德基“上校鸡块”的“上校”文字商标。申请依据中提出,将军衔“上校”用于食品违反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如允许争议商标继续使用,不仅违反上述法律规定,也是对中国军人,以及尊重中国军人的人员的不尊重。
其实,“上校鸡块”的由来,正是源于肯德基创始人的“上校”官阶。1935年,为了感谢肯德基创始人山德士对肯塔基州饮食业所做的特殊贡献,该州州长向山德士颁发了肯塔基州上校官阶,他便以“上校鸡块”定名炸鸡块。1987年,洋快餐肯德基入驻中国,“上校鸡块”自然出现在肯德基的菜单上。
最终商标评审委员会接受了这名律师的建议,裁定认为:争议商标“上校”表现为普通印刷字体,由于“上校”是我国法定军衔的一种,将其作为商标指定使用在食用蛋白、熟猪肉等商品上,用于商业活动易产生不良影响,予以撤销。
商标法虽然是现代商业文明的产物,但商标侵权和我们传统文化里的“避讳”不无共通之处。春节到了,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都是有讲究的,切勿逞一时口舌之快破坏了和睦的气氛。
3、廖记棒棒鸡定分难,一家人两家店为了招牌法庭见
2016年4月,不少成都市民注意到,街头一些“廖记棒棒鸡”店铺突然更名为“棒棒鸡传奇”,但另一些店铺却维持原样。原来,为了“廖记棒棒鸡”这块金字招牌,廖钦弘等廖家三兄弟与亲幺舅李良锋之间的商标争夺诉讼已持续了十年,其间鸡飞狗跳鸡飞蛋打不足为外人道也。
作为四川地区享誉全国的传统美食,“棒棒鸡”早已有之,也并非哪家公司所独创。舅舅和侄儿都在雅安学会了棒棒鸡做法,来到成都开店谋生,并取了同一个招牌——廖记棒棒鸡。于是,市面上的廖记棒棒鸡店铺就分为了两大阵营:一方是成都良丰集团,公司创始人李良锋;另一方是廖记食品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创始人是廖钦弘、廖钦勇、廖钦明三兄弟,即“廖氏三兄弟”。
扯皮开始于2004年,李良锋申请注册针对开展加盟业务和零售业务的第35类的“廖记及图”商标。这让廖家三兄弟非常不爽,马上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2010年9月,商标局做出裁定,异议商标“廖记及图”予以核准注册。经过多年诉讼,最终判决第35类商标由李良锋所有。目前,在商标第29类、30类、35类等关键类别上,双方各自拥有一批“棒棒鸡”、“廖记棒棒”等商标专用权。
兄弟阋墙本不少见,难的是把积怨摊开来说清楚。春节亲人相聚,自然是一个解开多年心结的好机会。就像鲁迅诗里讲的:“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4、噪音吵死了鸡,专家帮助主人挽回损失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15年十大环境侵权典型案例中,也有一起与鸡有关的“惨案”。
在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期间,距离施工现场约20至30米的吴国金养殖场出现蛋鸡大量死亡、生产软蛋和畸形蛋等情况。吴国金聘请三位动物医学和兽医方面的专家到养殖场进行探查,认为蛋鸡不是因为疫病死亡,而是在突然炮声或长期噪声影响下受到惊吓,卵子进入腹腔内形成腹膜炎所致。因此吴国金提起诉讼,请求中铁五局、路桥公司赔偿损失150万余元。
对此,一审法院认为吴国金养殖场蛋鸡的损失与中铁五局、路桥公司施工产生的噪声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中铁五局、路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按照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吴国金所举证据却无法证明其所受损失的具体数额。
后来,一审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借助养殖手册、专家证人所提供的基础数据,建立计算模型,计算出吴国金所受损失并判令中铁五局、路桥公司赔偿35万余元。二审法院也肯定了一审法院以养殖手册及专家意见确定本案实际损失的做法,终审判令中铁五局、路桥公司赔偿吴国金45万余元。
环境损害数额的确定,在难以通过技术鉴定方式得出时,可以参考专家意见,结合案件具体案情,依正当程序合理确定。
5、生而自由,加州的鸡也讲“鸡权”
2008年,为了保障鸡充分的自由活动空间,加州通过2号法案,规定农场的每只蛋鸡最小占地面积由单元鸡笼中蛋鸡的数量决定。而任何鸡蛋自外州进口,必须要符合大鸡笼原则,否则不许进口。积极游说该法案通过的动物保护协会(HumaneSociety)认为:“生而为鸡,就应该有权利在地上挖洞,在草丛中找虫吃,所以传统的养鸡人是让鸡可以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这一条加州法律惹怒了美国其他州的农民,他们向美国联邦法院控告加州,控告的理由是加州的法律违背了美国联邦宪法的商业条款(commerce clause)。因为任何外州的养鸡户农民,如果想把鸡蛋卖到加州,就必须要花上百万以上的钱,为他们的“鸡民”扩展鸡笼。不如此做,他们的鸡蛋又会被拒于加州的消费市场门外。
很多人意想不到的是,法院驳回了农场主的请求,并确定这个提案不违宪。也就是说,以后不仅加州的鸡能够享受宽敞的鸡笼,和加州有密切贸易联系的其他州的鸡也能“一体均沾”,享受生而为鸡的权利。而拿到这个判决的养鸡户们,不知是否会仰天长叹,生发“人不如鸡”的感慨?
(来源:人民法院报、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中国裁判文书网、贵阳晚报、海外网、微信公众号“炜衡律师事务所”、“IPRdaily”、“汇桔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