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下,小律师的大格局
2017-01-20
文/刘岱 河南金豫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来源
一、结合个人成长经历,思考如何发展问题
作为刚执业的每一位青年律师,起步时都是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但是这些遭遇都不会成为阻碍青年律师成长的理由,恰恰相反,在经历过困难的洗礼之后,会更加促使美味青年律师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同时在困难及磨炼中成长也证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目前我个人也是执业有五年多的时间,基本上完成最基础律师业务的执业磨炼,完成了成长期。但是下一步如何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如何提高自己业务收入?如何提高自己案件数量?如何开拓和接触更高的业务领域及高端客户群?是摆在我面前,我相信也是摆在更多像我一样有类似成长过程和执业经历的青年律师的新命题。
我个人认为,做律师其实就是做好自己,给自己定好位,做好人,做好事。定准位后,把人做好了,把事做好了,事业就会顺利发展,随之而来的金钱、地位和荣誉都是在成就好人和事之后的附带品。但是怎么去做怎么去发展,仍是我在摸索和思考的问题。
二、当前形势下,传统执业模式与新时代互联网思维的碰撞
1、传统律师执业模式下,律师的发展是稳步、缓慢但却是坚固牢靠的
从改革开放初期恢复律师行业到现在,已经过了三十多个年头。这三十年间,成就了很多大律师,他们在深刻的影响着这个行业发展乃至整个社会法治的进程,同时这些大律师也为我们现在青年律师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和经验借鉴,更是树立了楷模和标杆,指引我们向前进。同时也可以看到,在之前的经济环境及社会发展的形式下,律师的发展是低调有内涵的。
不刻意不激进不竞争,通过个人魅力影响身边群体,用个人对个人的业务付出,来以点带面,依靠案件质量来获得客户的信任和口碑,再通过这些客户群体的口碑相传来为自己赢得更多的案源及客户。通过自身长时间的执业过程,总会积攒出源源不断的客户群体,而且这种发展模式虽然缓慢,但却是稳定的坚固牢靠的,因为这些客户群体本身就是熟人圈的推荐,知根知底不会出问题。
而且我自身也会有如此的感触,总是会有身边的亲戚、朋友或者是以前服务过的客户他认可你,再帮你推荐新的客户来找你咨询或代理案件。所以传统模式是个人执业素质和魅力的最好体现,缓慢却稳定牢靠。
2、互联网形势下,打破传统格局,造成各种经济文化和商业模式的碰撞
在当前形势下,互联网技术异军突起,深刻影响世界,改变人类的生活习惯和消费模式,律师行业也不例外,也会受到互联网的洗礼和冲击。在这种环境下我们需要担忧吗?需要改变吗?需要为自己的未来发展而迷惑吗?其实不需要。我认为这仅仅是技术模式的改变,思维模式的改变,并不代表律师行业及业务本身会有什么样的改变。比方说美团外卖,是通过互联网及快递结合,让消费者在家里就可以吃到想吃的饭店美食,而不需要在开车去饭店排队去吃。
但是消费的核心是什么?还是美食。美食就是产品,产品的好坏及客户体验才决定是否能够被消费者消费,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购买仅仅是一种技术手段而已。把自己的产品打造好,永远是内核因素,通过何种手段去让人购买是外核因素,内核才是关键主导。
所以我个人认为,互联网影响各行各业的发展是大势所趋,这个趋势势必会对传统模式带来碰撞和冲击,但是不会颠覆任何行业包括律师行业,反而使我们的律师发展带来更好更便利更有效的条件。
为什么会这么说?大的不说,往小了说,五年前在三四线城市谈律师互联网营销,谈律师业务团队化、模式化、专业化作业还会被人所笑,认为这不现实不科学,因为我们习惯了熟人文化,圈子文化。可是五年后的今天,看看有多少律师在网络营销?有多少律师及律所在进行团队化发展?答案是有很多,上网一搜就知道了。为什么会是这样,因为这在北上广的律所发展中早已形成趋势,虽然我们所在的三四线城市很小,经济总量不大,可是我们的行业发展也会受时代和思维的改变而改变。
比如说房价,北京的房价从08年到现在已经涨的很离谱了,但是不能说小城市离北京远,城市小房价就不涨了,同样是再涨,无非是涨多涨少的问题而已。更直接的例子,五年前谁知道滴滴打车?可是现在很多人出行如果打车的话,会选择用滴滴打车,根本不需要在街边拦出租车了。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手机一搜,坐等车来,再也不用站在寒风里等半天却还打不到车的尴尬局面。为什么会这样?这就是技术改变生活,互联网改变命运。
所以说律师的发展以及律所的发展肯定会受到互联网的改变,包括三四线城市也一样。我为什么坚信这一点?还有个最重要的因素。这个因素可能没有人过多的思考,但是这也是趋势,而且是不可逆转的趋势,那就是消费人群及消费结构在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
我是80后,马上就34岁了,和我同样年龄段的青年男女,往后年龄会年年增加,逐渐变成这个社会的中坚力量。现在的社会中坚力量及精英群体年龄段集中在70后及60后,他们目前是这个社会最有力也是最庞大的发声者和消费群体,但是他们目前也在受互联网的影响,改变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那么以后呢?谁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中坚力量和消费主体?用不了十年时间,是80后、是90后甚至是00后都会逐渐成为这个社会和时代的主人。
他们会慢慢掌握这个社会最庞大和丰富的资源,也会积聚更多的财富。而从80后再往后,都是从小接受互联网的新生力量,更习惯于用互联网去学习、购物、消费、交流,因为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为什么黄允律师会说,这是个抱手机会比抱老婆时间更长的时代。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用手机、电脑和互联网去与这个社会建立起各种各样的联系了。当未来这个社会的中坚力量都变成以使用互联网为生活习惯的80后、90后、00后以后,你还会觉得利用互联网营销律师业务是不可靠谱的事吗?
当然不可否认,传统模式依然会存在,而且会长期存在。马云再厉害,淘宝天猫再牛气,也不可能把传统的商场超市全部干倒完。因为客户需要不同的需求和购买体验,因为网络毕竟是虚拟的带给不了我们真实的购物体验。我们还是要邀上三五好友或与家人进一进商场,去一起享受逛街带来的乐趣,去感受商场里节日的气氛,去坐在商场里聊天看电影去消费去体验不同的感觉,这也是为什么在周末路途拥挤却仍有人去逛商场,王健林仍然要在中小城市建万达广场的原因。
所以在未来,在律师行业仍然是传统模式与互联网模式长期共存,并共同发展的趋势,这也是我为什么会说两种模式是碰撞而不是颠覆或冲击的原因。我认为这是个好现象,青年律师等于是又多了一条发展途径,去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改变和影响自己的客户群体,寻求更多的案源。
还有一点需要补充,在传统模式下甚至说现在也是一样,就是但凡经济条件稍微好些的客户,一般都是农村的去县里找律师,县里的去市里找律师,市里的去省里找律师,省里的去北上广找律师,呈现出一种金字塔的结构。在互联网技术下,通过特定的方式和传播,完全可以将这部分案源截胡,以免流入更高的城市。
当然,我需要再强调的一点就是,互联网仅仅是营销手段,归根结底产品才是核心竞争力。什么是产品?就是我们的执业技能和执业经验。打铁还需自身硬,自己技艺不精、素质不硬气,再谈互联网什么的都是虚幻的、盲目的。
三、律所及个人的定位,决定未来事业的发展导向
1、对事业的定位
有很多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有的说要专业化,有的说要做好基础案件,刚入行什么都要做,什么都要尝试,不排除"万金油式"。我个人认为,说的都对。每个人都要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和特点,结合自己的执业喜好,给自己未来的事业定一个大的发展方向。我们三四线城市是小城市,经济发展、人口规模、城市框架都无法跟大城市相比,不可能从一开始或直接就定位于专业化,但是我更倾向于"一专多能",即在有一定的执业经验后定位自己的专业方向后,条件允许也不排斥其他业务领域的案件。
2、对自己的定位
有的律师说,做律师,要有大情怀。我觉得这种说法很好,让执业律师从一开始做律师起,内心就要有种情怀意识,这种情怀是对律师行业的爱护,是对律师同行的尊重,因为在大环境下,律师的执业状况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互相要抱团取暖。同时我个人认为,作为我们尤其是三四线城市的青年律师来说,更要有"小律师,大格局"的心态。
为什么会这样说?我认为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有三层含义,第一层,我是律师。这是对自己身份的认同,而且要坚信自己是一名合格出色的律师,肯定会为客户的合法利益尽职尽责。如果没有对自己身份认同的情怀,根本就做不好律师。事实也是如此,有很多人拿到实习证或执业证后,却没有从事律师行业。第二层,我是地方城市的律师。这是对自己所处的执业地点的认同,我们都是地方城市律协的会员,我们愿意为自己家乡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发挥力量,为自己家乡老百姓的法律需求提供自己力所能及的帮助。第三层,我是中华律协的律师。这是对自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做业务的认同,更是一种权利。我们的律师证是可以通行全国的,去哪里办案件都是合法的,全国各地的客户只要愿意也都可以委托我们做业务。
为什么要有小律师,大格局的心态?因为如今的社会经济发展,空间物理上的格局变化,地域之间的交通状况,已经不再是阻碍我们发展、做业务的因素了。我以前听有位老律师说,去趟鲁山法院办案件坐着长途大巴至少得晃悠一天,可是现在我们别说去郑州办案件了,就是去黑龙江、海南、新疆都没什么大问题。
我相信我们每个律师一年都有很多次出差机会,因为现在交通太发达了,高速路、飞机场到处都是。短途可以开车,长途可以飞机高铁,尤其以后郑万高铁一开通,对我们出行的便利更是大大提高。所以说全国各地都可以去办业务,不一定要局限于自己所在的地方城市。
可能这个心态有点大,不太现实。但再说点实际的,这是真真切切对我们青年律师的发展是个好机会。那就是最高法在今年开始设立全国巡回法庭,而且是永久机构,我们省的省会郑州也是其中之一,是第四巡回法庭,管辖河南、山西、安徽、湖北四省的有关案件。这就意味着,以后这四个省份的一些重大的民事及刑事案件,这些业务有可能都会在郑州进行审理。那么我们的发展是不是可以以郑州为中心,涵盖山西、安徽、湖北四个省份呢?这也是值得我们思考和钻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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