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出任法官,商建刚过去的一年竟如此“惊心动魄”
长安君   2016-07-08

 

来源/微信公众号 长安君(changan-j)

 

一、作为新生事物,无论你是谁,都会被放在聚光灯下烤一烤


问:商法官,您好。从2015年7月23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表决您成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以来,您已经担任三级高级法官一年时间了。在过去的一年中您有何感想?


商建刚:即将过去的1年是“惊心动魄”的1年。去年7月份遴选时的媒体聚焦报道,“千万律师”、“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是舆情关键词;去年12月份解放日报以及上海电视台的报告,“18个案件”(意思是我案子办的少)是舆情关键词。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宁赠友邦、不予家奴”(意思是法院给我的三高待遇太高了)是法官界的舆情关键词,“牺牲、放弃、不适应”是律师界的舆情关键词,“有情怀、不简单、少发言”是好心人的祝福和叮咛。


一直到今年6月22日南都的独家专访报道,不再出现“舆情”,社会反应正常。


我觉得经过1年的折腾,社会对我已“脱敏”了,我不再是“怪物”了。


在此期间,社会上绝大部分人是“路过、路过”的心态,一小部分人的尖锐反应引发舆情。幸运的是,现在几乎没有人打听、传播、猜测有关我的消息。


律师行业从来不组织加班,但是律师或者律师助理几乎每天都在加班。所以到法院上班不久,第一次遇到单位发出加班的通知,我觉得很新奇,就发了一条微博“法院通知周六加班”。


没有想到的是,立即遭来非议。有人批评我用“法院”二字不合适,应该自称为“单位”,指责我没有归属感。还有陌生的同事在微博上追问,“商法官,介绍下你加班的情况以及心情如何呀”?


欣慰的是,经过了快1年的时间,至少在我们上海二中院的同事范围内这种不理解的现象没有了。


就像蜀狗吠日的寓言故事,我作为新生事物,无非是因为大家对新生事物的新奇、不了解,加上当事人对现实也不是很满意,所以就借题发挥了。我刚开始还以为是针对我,实际上,无论是谁,都会被放在聚光灯下烤一烤。


换位思考,我能够坦然接受这些“遭遇”,这也是转型经历中的一部分吧。在此期间,我真的要感谢领导、同事以及身边的朋友一直给我的关心、指导、安慰和引领。领导和周围朋友的及时肯定是鼓励我坚持下来的心灵鸡汤。


二、从大学门走到法院门是一类法官,从律师行业走向法院门是另一类


问:因为您曾从事过律师和法官两种职业,您觉得自己和常规途径成长起来的法官有何不同?


商建刚:2007年,媒体说我是“网络律师第一人”。现在说我是本次司法改革从律师中遴选成为法官第一人。我相信,这些说法不具有统计学的客观依据。据此前的报道,在我之前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地法院均有从律师中选聘法官的先例。


大学门走到法院门是一类法官,从律师行业走向法院门是另一类。两类法官成长的经历是不同的,我在和身边同事审理案件时的互动过程中,收获很多。


举个例子,我承办一件涉及在建工程抵押作为担保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般来说,金融庭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房产庭审理涉及房地产的纠纷案件。


曾经作为律师,我办理过一些房地产案件,如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总承包、房地产抵押流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为此我向合议庭报告了涉及案件的相关业务流程,在案件事实查明方面给了合议庭一点支持。相比较于法律适用,事实查明是基础、是前提。因为事实查清了,适用法律就更加具有针对性。


此外,在这个案件合议过程中,对《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将在建工程抵押作为预告登记,是否因此对应物权法第20条规定的,预告登记不能取得物权效力,产生较大分歧。我提议向该地方性法规的立法部门书面征求立法原意。


不久之后,上海市人大法工委给予了书面回复,解释了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的历史沿革、制度设计、立法原意,我们在写判决书时将其中的核心观点作为本院认为的部分,通过判决予以公开。案子改判了,不仅没有产生什么负面影响,而且这个案子到目前为止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找到这两个案件的法律文书,案号是(2015)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452号以及(2015)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438号。


我现在有大量的时间在研究法律。这种状态就像大学毕业刚刚参加工作一样,只关注法律,无忧无虑。试想一下,现在不需要去pitchclient、不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案件而只要关注于自己研究范围,这对于有志于法律专业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成长平台。


三、律师是帮当事人的人,法官则是帮社会的人


问:从知名律师到法官,促使您在做出“跨界”抉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商建刚:源于我对法治社会的向往。2007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受西班牙政府的一个基金会邀请访问西班牙。我们在西班牙受到了费利佩王储的接见,以及中国驻西班牙大使馆邱小琪大使的宴请,还走访了西班牙的知名企业。


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位西班牙的乡镇企业家的儿子对上海很熟悉,一聊下来得知他的家族企业在中国已经进行了多年的生意。这些民营企业在给我们放他们的企业介绍时,不可缺少的内容是“compliance”(合规)和“socialresponsibility(社会责任)”。


回国后,我把“法律风险防范”作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内容,提出“法律服务产品化、法律服务产品标准化”的服务理念,取得了一点点成绩,业务也扩展到国际上。


但是,因为遴选我取消了去年6月去莫斯科做一个关于中国TMT行业法律的演讲的行程,并放弃了律师职业,解散了团队,成为一名一线法官。我想,成为一名法官会距离法律更近一点,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可发挥更多作用。


我在微博上说,律师是帮当事人的人,法官是帮社会的人。在面对媒体的过程中,我是诚实的,我不去标榜自己,不去隐瞒我的办案数量,也不会掩饰我成为一名法官的动机“我为easilyjustice而来”,希望当事人轻松地获得正义,感受到法律是保护权利的。我很高兴看到一些刚刚毕业的年轻人的评价是“我觉得人生的意义都是自己赋予的,关键是顺心而为做自己想做的事。人最怕的是做一件事只是为了钱”。


年轻人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我希望未来的法律人能够从执业开始就注重业务能力、社会评价、关注社会发展,经过若干年后,也能够从律师行业加入到法官队伍中来。


四、律师和法官之间的尊重,更多是法律和专业上的


问:在您看来,律师眼里的法官、法官眼里的律师有何新的变化?您对法律共同体这个概念怎么看?


商建刚:律师与法官确实有不少不同之处,法官对法律文书写作能力、表达能力要求很高,如果有志于进入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要注重法律基本功的锤炼。我的老师教导我,法律文书要像“东家之子,增一份则多,减一份则少”,这是表达的火候。


此外,体制内有些规矩还是要多吸收。原来做律师的时候,只追求决策的效率。例如建一个微信群、开一个电话会议、电子邮件主送一个人抄送给所有人等等,律师会寻找高效且低成本的沟通方法,而法院里也算是体制内,还是有一定的层级管理、不得越级汇报。进入到体制内,需要慢慢适应。


我相信,未来法官流向社会的人数会越来越少;相反,从律师队伍中流向法官、检察官、立法机关人员,会成为常态。


一方面,法官能够独立审判,根据法律、案例以及自己的理解对案件作出裁判,并对裁判结果负责。中国基层法官虽然没有解释法律的权力,但有适用法律的功能。法官通过案件裁判,定纷止争,获得当事人的尊重和肯定。其中有很大的职业荣誉感。


另一方面,有些成功律师作了很长时间合伙人之后,会出现职业的疲劳感。客户也不缺了、团队也很强、工作有人做,自己所做的事情就是维护维护客户。这种生活和工作状态欠佳。我希望并相信,越来越多的律师会加入法官队伍。


我最近审理一个案件,公司帮助员工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所有的手续都是公司出面办理的。员工遭遇意外伤害之后,公司伪造了员工的授权委托书签字并持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获得了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金,但不结算给员工。公司因为劳动合同等纠纷扣住了这笔钱。


员工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保险公司主张表见代理不能因为错误支付而判决承担支付保险金的法律责任。保险公司上诉到我这里,我电话联系公司老总,提示他伪造法律文件涉嫌骗取保险金的可能法律后果,公司老总在接电话后立即委托其公司法律顾问了解案情,公司的法律顾问与我沟通之后,对公司进行了法律帮助和说服。


最后,公司向员工结算全部保险金,保险公司撤回上诉,员工撤回起诉结案。


在这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公司虽然不是本案的当事人,但是公司的法律顾问律师在获知案情之后,对公司进行了法律风险告知,最终导致本案圆满解决。


我想,这些是法律共同体信守法律、相互尊重、共同工作的案例。在案件承办的过程中,律师是法官的助手,律师的任务是帮助法官妥善解决好纠纷,帮助法官公正的裁判,帮助法官向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


律师和法官之间的尊重更多是法律上、专业上的相互尊重。我不会羡慕律师在案件中可能赚了多少钱。律师可能赚多少钱,我基本知道行规,但我现在不赚了,我关心的是在严格遵守法律的基础上,如何尽快、省心、各方满意的把案子处理掉,各得其所嘛。


五、法官年均工作量具体到案件,差异之大有时候就像过山车


问:请问您担任法官以来,主要负责什么案件?大概办案年均办案量是多少,感觉工作强度和压力大吗?


商建刚:我到岗后立即给我分配案件,并安排合议庭指导我熟悉法律文书的制作格式、C2J等信息系统的使用,法院政治部帮助我尽快熟悉法院的环境和节奏。我在民六庭承办金融案件。2015年12月至今年4月,我在民五庭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今年5月初又开始承接办理金融案件。


春节期间,“18个案子”引起媒体关注。法官的年均工作量具体到案件,差异之大有时候像过山车,全国各个法院之间办案数量各不相同,即使在同一个法院内部,不同岗位的法官年均工作量差异也很大,我们庭朱颖琦法官当月(2016年6月)结案370件。每个法院都有“审管办”,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给每个业务庭确定案件数量指标,我能够完成员额法官考核数量指标。


对于法官的考核指标,还包括审限内结案率、二审改发率、调撤率等。到目前为止,我从2015年9月开始到2016年6月30日合计10个月完成50件案件,其中有20件调解或者撤诉。这个消息放出去,估计又会引起广泛讨论。作为中院法官,一年的结案数量肯定无法和基层法院比。


我很努力工作,坦诚我的办案数量,法官在一个案件中有承办、参审的概念,如果是参审一个案件,法官的名字也是记载在判决书上。我们对内的统计口径是不统计参审案件的,为此有人会问好像从裁判文书网上查到的案件数量比你自己报出来的多?就是这个原因。


我们在统计一审案件和二审案件工作量时,一审案件的工作量与二审案件的工作量不同,这样讲起来就复杂了。我更感受到大家需要表态的是,“你办的案子少,说明能力有问题”或者说“你这点能力,不值得配个三高”。


面对这种心态,我努力办好案子、办多案子就是了,无需过多辩解,更不会生气。作为社会关注的对象,要容忍嘲弄、讽刺、甚至是尖锐的攻击。这也是一名法官的自我修养。


六、我和互联网一起成长,舆情像感冒引起发烧


问:您自己也说过被“媒体误读”,互联网时代,网络舆情是司法机关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近期也多次发生了重大政法舆情。不知您怎么看待法院、司法从业人员与媒体、舆情的关系?


商建刚:我是中国第一代网民,1994年开始上网,担任过复旦大学日月光华站BBS法律版板斧、正义网论坛网友、中法网网络论坛斑竹。后来还代理了上海首例个人状告网站著作权侵权案、全国首例网络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等。2008年我在哈佛大学网络法研究中心作兼职研究助理。


我和互联网一起成长,我熟悉互联网。舆情的传播规律,一定要意识到舆情就像人感冒引起了发烧一样。


第一、在季节变换的时候,可以预防感冒,但很难避免感冒。不要以为感冒了,就是预防工作不到位。这种想法是过于自我归责,不利于正确看待舆情工作。


第二、感冒了要根据症状决定是否吃药。有些感冒是不需要吃药的,有些感冒还要吃点药。换言之,有些舆情是不需要应对的,不要7天自然会过去。在这舆情漩涡中的7天,只要心情淡定,无需任何动作。实际上,很多同志不淡定,好心人纷纷找我谈话,希望不要再发微博等等。有些舆情则需要吃点药,如果舆情里出现了歪曲事实、谣言等情况,则需要及时自证其清,以达到辟谣的效果。互联网有一种自我洗涤的能力,真实的消息会把谣言逐步清理出去。如果是观点之争、立场之争,则无需恋战,保持法官的体面。


第三、感冒过去之后一定要立即写个痊愈小结,让此舆情有一个明确结论。如果不及时制止谣言,则谣言会变成“既定事实”。就像彭宇案件,我是到了法院才知道案件真相。原来彭宇案件没有错判,法官写的判词不严谨、推理不严密,导致了巨大的社会误会。我认为,这与没有及时澄清事实有关。有的部门采取鸵鸟政策,我反正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理,就等待“7天”早点过去。要知道,有些感冒是需要吃药的,如果一直不吃药,会留下后遗症。对于可能出现舆情的消息要及时主动通报、出现舆情以后要及时自证其清,这是积极的应对方式有助于树立正面形象。


七、员额内法官的数量不缺,需要更多司法辅助人员


问:当前新一轮司法改革正在全面推进,您怎么看待员额制改革与法律工作人员的双向流动和交流?


商建刚:我认为员额制具有科学性,我的感觉是法院的人才结构要优化,现在缺少的是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我原来在律师事务所的时候,有14个助理支持我工作,在法院里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四个法官助理是理想配置,现在无法做到。如果建立了审判团队,法官的审判质效会大大提高。


在目前法院的人才机构设置中,需要更多的法律助理、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员额法官的数量不缺。当然,入额之后就面临办案质效、办案数量等指标的考核。因此,在目前阶段从法官队伍流向社会的总量看起来还比较多,但与在职法官总量的比例还是很少的。


我认为“公正”可分为三种层次。第一、裁判者有没有能力实现公正,包括认知能力、判断能力、专业能力。这是实现公正的基础。第二、裁判者想公正,当事人对裁判权的监督和限制、内部监督机制、法官的自我约束和修养、党纪国法等等,这些有助于裁判者公正。第三、什么是公正?是充分尊重自由和个人权利,是充分尊重社会效益最大化、还是追加效率最大化?经历越多,对正义的理解会逐步丰富。而在裁判一个案件时,法官其实适合自己内心作对话。一旦形成了自己的内心确信。如果不是按照自己内心确信作出裁判,如果屈从于外界压力或者受到影响,就是和自己过不去了。


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的双向流动,有助于法律共同体的建设、有助于依法治国、可避免阶层固化。公务员能上能下是改革的方向。如果法官采取任期制,我相信在任的法官会更加珍惜法官岗位的每一天,法官岗位也会更加有吸引力。

 

 

实习编辑/代重阳


在读

热门评论

点击看看法律人在讨论什么
<<<<<<< HEAD
======= >>>>>>> 96172cdab5db5d05644eea1a7a596661ab9491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