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大V”Raymond Wang谈年轻律师如何进行知识管理
王新锐   2015-07-20

文/王新锐 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本文节选自Raymond Wang 律师在2015年7月5日,在全国律协主办,无讼科技协办的“‘互联网+法律’对律师行业的影响专题研讨会”上的演讲,原文标题为《“互联网+”的浪潮下律师如何进行知识管理》。

 

并不是说有了新的工具、新的平台律师服务质量就会自动提升了。只有律师真正主动与互联网去结合,苦练内功,去打造个人的品牌和认知度,才能使自己在互联网时代加速成长。

 

我在坚持做的事情

 

研究一个创业公司、读一篇判决书

 

我2003年从大学毕业,不管有多忙,每天都会坚持至少读一篇判决书,这几年每天还会研究一家创业公司,而且带动整个团队一起做。花的时间并不算多,通常一两个小时左右,但长时间坚持下来,有了可观的积累,潜移默化中自身业务有了显著的提高。保持知识获取的节奏,形成习惯,这对于青年律师的成长来说非常必要。

 

每年至少读70本书。

 

我每年基本的阅读量是70本书,而且都经过精挑细选,但不追求每一本都精读。我想强调的是跨界阅读的重要性,互联网正在把不同学科、不同职业之间的界限模糊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只是在法律知识下的专业阅读显然已经远远不够。以我现在重点专注的TMT(Technology、Media、Telecom)领域为例,如果不能理解这些行业的最新发展,不了解社会在发生的变化,就谈不上提供深度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每两周发表一篇文章。

 

无论从阅读中,还是实践中,获得的最新信息是否转化为自己知识体系的一部分,写作是一个重要阶段。从另一个方面讲,这样的输出更新频率也促使我保持获取信息的强度和深度。而副产品是,由于持续的写作,在潜在客户和同行中建立了一定的知名度,反过来更容易获得高质量的信息。

 

个人经验

 

经验一:年轻律师必须自我刻意训练(deliberate practice

 

互联网时代,年轻律师必须自我刻意训练,不管是在大所还是在中小所。在去中心化的时代,建立个人品牌会变得更加容易。而如果要想做到这一点,要付出艰苦努力,要走出自己的舒适区,要创造机会找到适合自己的mentor。律师必须主动去拥抱互联网,去主动进行知识管理,去主动利用新的工具和平台。

 

经验二:写作是高质量的社交

 

我有时在复盘,为什么我的一些文章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还是因为我在写的时候没有太多功利的目的,更多的是作为自我训练的一部分。读书只是知识吸收的第一个过程,将别人的知识融入到自己的系统中去,进而将他们输出、分享,并在反馈中反思、修正,这样才能完成一个知识管理的完整闭环。不过我很认同“写文章是高质量的社交”这一观点,自身也受益匪浅,节省了很多无效社交的时间。

 

经验三:不做知识管理,经验价值会迅速贬值

 

在大环境变化比较缓慢的时候,很多律师主要利用自己的经验去做业务,但现在法律法规和客户看的变化都非常快,个人经验的局限性就体现出来。律师如果不做知识管理,其个人经验的贬值是很快的,甚至会阻碍继续发展。很多律师毕业于名校,在大所受了很好的训练,但在做新兴业务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停止学习、停止自我更新了。所以,我们要考虑到互联网给我们律师行业带来的巨大变化。

   

经验四:找对工具和平台

 

找对工具和平台。其实在怎么样拥抱互联网工具和产品上,律师行业大有可为。小到具体案例和法律文件的可视化呈现,大到个人品牌的建立,律师在“互联网+法律”的浪潮中可以做的远远不仅于此。移动阅读、团队协作、流程可视化都有一些不错的工具。

 

律师怎么和互联网结合?

 

小众

 

在互联网时代一定要甘于做小众,强调提供不一样的服务。比如如果客户和同行问我,我会很明确的说我的主要领域是互联网,甚至会精确到互联网创业,我也会明确的告知他们我不做什么业务。

 

其实现在热门的互联网金融也好,O2O也好。这些现在的热门词汇其实我们团队在两到三年前就开始持续研究了,因为我们很早就界定了自己是谁,自己应该做什么、坚决不做什么,有一个非常清晰的定位。

 

极致

 

小众不是目的,目的是把服务做到极致。因为我们开始便想清楚了很多问题、梳理了自身的优势和弱点,在做完减法之后反而没有了“贪多嚼不烂”的压力。所以我们可以集中注意力,将具体的事情做到臻于完美。

 

打破常规

 

首先我们需要思考一下什么是律师行业的常规?比如现在的律所管理模式是不是合理?合伙人和资深律师、助理之间的分工、协同是不是还有可以改善的地方?现在的律师服务质量是不是还有提升空间,客户的哪些潜在要求没有得到律师的重视?

 

很多人创业时,会强调打破常规。但是由于律师行业相对保守(或者说谨慎)的惯性思维,大家在拓展业务的时候还是比较传统,对新技术、新领域反映迟钝,顶多停留在口头上的接受,而不愿意自我革新。也有一些同行看到了趋势,但在拥抱互联网时只是在表面上去迎合,比如大量使用网络用语,但并没有真的改善法律服务本身,这种以营销为导向的做法很难持久,甚至会给自身和团队品牌带来伤害。

 

总结一下我这几年的探索发现,坚持做知识管理也好,找准自我定位也好,其核心目标都是为了提高法律的服务质量或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不是说有了新的工具、新的平台律师服务质量就会自动提升了。互联网是放大器,可以让优秀的年轻法律人更快的脱颖而出,但内功的修炼才是根本。

 

 

为无讼投稿tougao@wusongtech.com

 

在读

热门评论

点击看看法律人在讨论什么
<<<<<<< HEAD
======= >>>>>>> 96172cdab5db5d05644eea1a7a596661ab9491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