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雷天文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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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控辩对抗是一种权利与权力的对抗,辩护权与国家侦控权对抗。如将控辩对抗比喻成一场篮球比赛的话,那从这场比赛的双方阵容组成看,就已经决定了是一场不对等的比赛。控方球队老板为国家,球员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而有的比赛场次,法院也参与控方进攻,并完成整场比赛的最后致命一击;辩方球队老板是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略)家属,球员有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略)、辩护律师;至于比赛规则就是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控方既是运动员,又担任了比赛的裁判员,遇到狠的,辩护人连触球的机会都没有。对于这样一场双方实力相差悬殊的比赛,作为辩方领队的嫌疑人家属那是一个急呀,想方设法改变比赛规则,意图扭转劣势;于是,贿赂对方球员的也有,自己入场参与比赛的也有,使出浑身解数,为比赛送上“神助攻”,造成了内耗。那么,控辩之战,嫌疑人家属送上“神助攻”都有哪些呢?辩护律师又该如何处理呢?
“神助攻”之一——通过辩护律师违规传递信件、物品
在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2015年度全市律师行业投诉查处情况的通报中,通报投诉共28件,其中8件是涉及传递信件、物品等违规会见的情况,占总投诉的28%,相关辩护律师均受到行业处分。
辩护工作中,嫌疑人家属对此类“神助攻”情有独钟,出手次数相当频繁,要求辩护律师捎带信件、物品给被羁押嫌疑人的问题相当突出,甚至有的嫌疑人家属为了转移涉案款物,要求律师携带与嫌疑人涉案财物处理相关的委托书、授权书等法律文件让嫌疑人签署等。
在会见过程中,辩护律师和嫌疑人之间应尽量避免书面文件、物品的传递和交换,确实需要通信的,应事先征得看守所工作人员的同意;对于不涉及案情的家属信件,辩护律师可以将内容口头转达嫌疑人;无论家属传递的信件内容是否涉及案情,私下传递行为本身违反了看守所相关管理规定。
“神助攻”之二——要求辩护律师违规透露案件信息
2011年7月,甘肃白银律师王某在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过程中,将复制的刑事案件卷宗材料及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内容告诉嫌疑人家属,被甘肃白银市平川区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刑罚。
不要忘了,该“神助攻”也是嫌疑人家属的习惯性动作,要求辩护律师告知接触了解到的嫌疑人涉案具体情况,如要求查阅、复制和摘抄律师会见笔录、案卷材料等。刑事侦查信息、嫌疑人会见笔录、在公开审判前的刑事案卷均属保密事项,律师均不得向嫌疑人家属透露;如系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审后,仍不允许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等;如有违反,轻则行政处罚,重则构成泄露国家秘密或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等犯罪。
辩护律师可以将基本案情概况告知嫌疑人家属,但不可以在案件审判前将案件具体细节(如证人、在逃同案犯身份、物证存放地等情况)透露给家属,防止引发串供、案犯逃匿、伪造或毁灭证据等妨碍诉讼的行为;同时,要及时向家属解释有关国家保密规定,违反法律后果等,讲究家属沟通技巧和艺术,促进辩护方内部和谐。
“神助攻”之三——要求辩护律师违规获取和传递立功线索
2008年9月4日,浙江台州律师许某应涉嫌故意伤害罪柯某家属请求,通过行贿台州市公安局禁毒部门民警江某,为嫌疑人柯某获取贩毒立功线索,被椒江区法院判处行贿罪二年六个月。
现实中,送上此类“神助攻”的嫌疑人家属多数是被羁押嫌疑人的近亲属,对嫌疑人有着特殊感情,为了嫌疑人能得到从轻、减轻处罚,要求辩护律师想办法获取立功线索,传递给嫌疑人,以期嫌疑人检举立功,因此被刑事处罚的律师也不在少数。
对嫌疑人家属发出的此类“神助攻”,辩护律师要保持清醒头脑哦!不得充当掮客,不得将非法获取的立功线索传递给嫌疑人。对于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嫌疑人,辩护律师可以在立功线索来源合法性方面给予专业指导,而对被羁押的嫌疑人,应当向嫌疑人释明相关检举立功法律规定,并督促其多与同监交流,晚上少睡一点,多听听别人有无涉及案件的梦话等,说不定能有意外收获哦!
“神助攻”之四——借助媒体舆论,宣扬”案件真相”,试图给控方、裁判方施压,欲达到影响案件结果的目的
2015年12月11日,网上有则“林森浩作死的过程中,家人送上了神助攻”的帖子,讲的是,除了复旦投毒案行为人林森浩自己作死之外,林森浩的家人在这场风波里,到底是怎么把他一步步送上刑场的故事。这则帖子内容的确反映了当下不少嫌疑人家属在刑事辩护中角色混乱、越界错位的现象。由此,给辩护律师正常辩护工作带来很大负面影响,甚至左右了案件最终处理结果。
嫌疑人家属不是案件当事人,又不是案件证人时,不了解具体案情,若罔顾事实,片面认为嫌疑人无罪,或故意混淆视听,借助网络媒体,制造舆论,炒作案件,试图给控方、裁判方施压,往往会错失良机,适得其反,对嫌疑人处理十分不利。现实中,此类“神助攻”出手次数很多,带来的教训也十分深刻!
对于嫌疑人家属来讲,应避免毫无根据地对具体案情进行炒作,如对认定的案件事实有意见和看法,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表达;在辩护律师建议下,主动做好有利于嫌疑人的处理工作。如涉及人身伤亡、财物损失的案件,应尽可能与被害方达成赔偿协议,力争取得被害方谅解,为嫌疑人从宽处理创造条件。
“神助攻”之五——贿赂控方队员,甚至裁判方,最终导致自己锒铛入狱
根据2015年10月30日新华网披露,为了获取王林案的办理情况,王林的情妇雷帆、前妻张七凤谋划向办案民警钟伟行贿20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案发时,张七凤已向钟伟支付50万元“好处费”。涉案人员钟伟、雷帆、张七凤因此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现实中,嫌疑人家属信潜规则、不信法现象还大量存在,私下里想尽各种办法去接触、行贿办案人员,试图获取侦查信息,干扰办案,以期达到嫌疑人逃避处罚的目的。此类“神助攻”是一个不定时炸弹,随时有可能被引爆,往往导致嫌疑人家属身陷囹圄,自乱了辩护方阵脚不说,还会对嫌疑人处理带来负面后果。
嫌疑人家属贿赂对手,打听案情,请求帮忙,那是嫌疑人家属自己的选择,最终结果大多数也是无用功。此类“神助攻”出其不意,辩护律师事后才知道,带来巨大杀伤力,害了对方,伤了自己,对方后备队员充足,改变不了比赛格局,只会该辩方带来更加不利的局面。辩护律师出于善意,可以在接受委托时向家属提出相关风险防范建议,避免无谓的牺牲。
“神助攻”之六——嫌疑人家属沦为刑事犯罪被害人
2015年7月,本人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家属被他人冒充律师被骗人民币2万元。由于丈夫因涉嫌犯罪被刑拘,作为妻子,心里十分焦急,整天想着这事,恰巧接到一个诈骗电话,误认为是自己律师打来的,骗子于是顺着嫌疑人家属的话,往“送钱给谁谁,就可以放人“方面引导,后家属按骗子要求转账2万元,转账后再打电话给自己律师,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嫌疑人家属送上的此类“神助攻”在现实中还真不少,一旦嫌疑人被突然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家属往往心里焦虑,救人心切而又不知所措,有的家属相信社会潜规则,被他人以放人为由诈骗钱财,从而成为诈骗案件被害人,造成财产损失不说,还耗费了辩护方大量精力。
为避免发生此类情形,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可以将“不私自收费、不在委托合同之外另收费用、不搞勾兑以及律师联系电话”等内容书面告知家属,提前做好家属被骗防范工作。
在控辩对抗中,嫌疑人家属与辩护律师属于同一阵营,是亲密有间、相互信赖的合作伙伴,虽然嫌疑人家属不直接参与辩护,但律师调查取证,离不开家属的配合,嫌疑人家属是整个辩护方的后方,间接参与和支持了辩护工作;辩护律师既要处理好与嫌疑人家属的关系,稳住己方阵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嫌疑人利益,又要确保自身规范执业和安全执业;同时,还要做好善意提醒,防止嫌疑人家属对辩护工作帮倒忙,对整个辩护方利益造成损害,避免出现辩护方损兵折将的情况。
实习编辑/李若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