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法务承担法律之外工作时,“接”还是“不接”?
李熠 李熠   2016-10-17

 

文/李熠 现任雷诺汽车中国区总法律顾问

来源/公众号律政职场先锋(微信ID:legalseed) 原标题《总法律顾问手记#50┃老板要法务承担法律之外工作时,“接”还是“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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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接到几条关于内部老板的后台留言。说到公司法务难做,老板的期望难以满足。老板希望法务做一些额外的工作,比如承担一些商业类的角色,法务从自身的角度出发不想接,得不到老板的理解。有时明明已经尽心尽力的去努力了,承担了许多额外的工作,却还是时不时的出现老板抱怨,感觉得不到理解,感到委屈和困惑。


坦白说,这些年职场经历中,我多多少少遇到过类似尴尬的境地,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对留言中描述的内心挣扎和委屈感同身受。但抛开情绪作为第三者来理性的观察,我认为,如果出现上述情形时,对于老板和公司法务,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着手反思以寻求解决方案:1)对彼此的期望值认知出了问题,互相认知不匹配;一方期待过高,或者一方的期待对方并未能及时的接收到。2)对所要达成的结果,存在理解上的误差。3)双方遇到冲突时的人际关系处理技巧存在不足。本文就以如何管理老板的期望值为切入口,谈谈这个问题。


(一)额外的工作内容,“接”还是“不接”?


归根结底,这首先是一个期望值管理的问题,那么与老板一起就法务的工作定位和职责的边界做一个界定就显得非常重要。虽然边界过于清晰时的代价是会失去一定的发展灵活性,其中的尺度需用心把握。但老板和法务之间彼此明确了边界,才能谈如何接受或者拒绝来自内部老板的不合理期望值的话题。当然,此类界定在法务的Job Description里早有描述。有时候时不时的共同回顾,对彼此都有好处。


就法务的工作职责,我简要总结如下:以法律为工作切入口,贯穿整个公司的业务管理流程,通过公司治理、合同审阅、重大项目支持、知识产权管理、诉讼管理等手段,最终达到防范和化解公司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的目的。所以优秀的法务工作人员,必然是紧密的和业务人员一起工作的,尤其在做大项目,如合资、并购、上市时,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紧密合作的现象屡见不鲜。


紧密合作的好处是增进了信任和感情,对彼此的价值容易认同。随之而来的“麻烦”是,在大的项目合作中,灰色地带很多,需要不断的有人去填空补缺。一方面,法务作为业务团队之外的外援,容易被看成那个需要去填空补缺的人。另一方面,法律人培养体系是典型的精英筛选体系,聪明人扎堆,藏龙卧虎的人才更不在少数。有经验而学习能力强的法务,客观上具备填漏补缺能力,容易被管理层中的伯乐相中。再者,法务在公司里普遍定位为后台部门,工作曝光度和施展才能的舞台有限。实际工作中,法务们内心也渴望增强曝光度,体现自身价值。


于是,机会就这样不请自来了。当老板直接或委婉的表达出要法务承担额外职责之时,接,还是不接?苦恼便这样产生了。


(二)从机会成本出发考察,难以抉择时跟着心走


每一个选择都有机会成本。接,有接的代价;不接,有不接的难处;难以两全。以“接受”为例,法务人员可能会在以下几点之间反复考量:



不接受,则有不接受的烦恼,此处简要罗列如下:



做出答复之前,法务不妨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慎重评估:


1.评估职业兴趣。对法务来说,如果新增加的工作是他们感兴趣的,绝大多数还是会倾向于接。比如有的法务渴望有机会从事更倾向于业务、战略等相关的工作,如果这样的机会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接的可能性当然会超过拒绝的可能性。


2.评估是否在个人能力或潜力可承受范围之内。先抛开建功立业等瑰丽的梦想,客观务实的想想,接了后有没有能力承诺的事做圆满。伯乐虽然有好眼力,但最了解自己能力的人当之无愧的属于“千里马”自己。额外的任务,法务没认真做评估就拍拍胸脯接了,最后却没有能力去实现,结果两边都不落好,反而给自己的职业信誉减分的例子,在实际工作中屡见不鲜。不低估自己,但更要留神盲目自信做出的选择。自我评估应客观,过于乐观的评估最终并不会产生好的结果。除了令相中您的伯乐感到失望外,建功立业更无从谈起。我个人的建议是,凡是能力够得着的,或者跳起来够得着的,都可以去试试。


3.评估完成额外任务所需要的资源,是否能得到有力的支持。如果上述两个回答都是“YES”,那么就要“排兵布阵”考虑实现新的工作任务所需要的资源是什么。当工作范围超出了法务的职责时,完成额外任务的资源也与平常不同,往往是法务人员从前的职业积累中所不具备的。无论从人力、物力、财力、管理能力、团队组建等,均应有所考虑。并向领导事前核实如何获得此类资源支持。


4.评估对事业的贡献值大小。接一项超出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顾全全局固然重要,但仍需要考虑对未来职业发展的贡献值大小。如果对未来的职业发展贡献值大,接的可能性就更大。对未来的职业发展如果没有贡献;甚至拖累未来职业发展属于负贡献的;或者说虽然有贡献的,但并不是个人希望的发展方向;那么接的可能性就明显下降。这一点,无论作为老板或个人,都需要从对方的角度考虑能提供什么或获得什么,双赢是合作的基础。


在处理技巧上,如果您被幸运的机会彩蛋砸中时不知如何回答,我的建议是学习停顿一下,想清楚再给出明确的答复。


以上是尝试将难题客观化后的建议。但不得不承认,我们最后的答案却不可能仅仅是客观考虑后的结果。我曾近遇到过许多次这样的额外的offer,百分之九十我会承担下来。虽然有客观上的理性分析,但我反思后发现主要原因是我主观上信任给我额外机会的领导。我信任他,所以愿意共进退,也相信他能给我完成任务所需要的资源和支持,信任他的领导力,信任他知道如何发掘出我的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潜能。如果理性难以抉择之时,请相信您的直觉,跟着心走。


(三)如何妥善的拒绝


如果您根据最终评估和个人感觉,决定拒绝这个超出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那么可能您需要我的以下善后建议:


1.就工作的期望值做必要的沟通。比如有些女性法务在某个阶段有家庭上的考虑,不适合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再或者,有些机会对法务而言,并不是他想要的事业方向;甚至有些时候,法务觉得那份新机会并不适合他的性格,和他的能力不匹配。那么就期望值做沟通就非常有必要。如果你和内部老板的期望值并不在一个目标上,不妨在表示感谢认可之余,开诚布公的谈谈这些客观的因素,以期获得理解,并为今后的继续合作,留下好的合作基础。


2.有出路的拒绝。如果拒绝难以避免,有出路的拒绝一定好过没出路的拒绝。有出路的拒绝时,在拒绝提供的新机会同时,提供一个可替代的解决方案。比如老板需要你承担的法律之外的工作任务,是您并不感兴趣的任务,市场上有公司可以提供关于此类工作内容的外包服务,不妨将这解决方案同时提供给内部老板。


3.有帮助的拒绝。在拒绝老板的一个要求的同事,可以尝试给予他其他方面的帮助。拒绝一个要求,又提供一个帮助,这样在情感上比较容易接受。


(四)总结

 

最后的肺腑之言是,法务做好本职工作之余,如果力有所及,不妨对新的机会抱有积极的态度,这对事业成长在很多时候并无坏处。但如果机会不合适,不得不拒绝,也应及时的做出选择,并说明理由和难处,用妥善的方式,期待获得老板的理解。


但归根到底,顺从自己的内心做选择,做特定的人生阶段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千万不要违背自己的客观情况和内心的声音,去生硬的迎合和讨好。不喜欢或者不想做的事情,多半难以做到位。而公司多以结果论英雄,届时无力完成任务,将对您的职业信誉产生负面影响。如果您不是那个合适的人,不妨学习妥善的拒绝。

 
 
 
实习编辑/卢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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