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造一支成熟的律师团队
黄恒   2017-03-14
 
文/黄恒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供稿

关于对“团队”的描述,相信不少人都听过如下名言:“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众人拾柴火焰高”;“一个人走得快,一群人走得远”……诸如此类的格言,无不揭示了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相比起个人,团队、集体更有力量,也更有利于长远发展。

一直以来,律师在很多人眼中,都属于典型的“自由职业者”:上下班不需要像企事业单位人员一样打卡考勤;不需要每天坐在办公室处理文件;不需要接受领导、老板下达的工作指令等等。诚然,律师职业有其特性,上述吃瓜群众只是简单看到部分律师的工作情况,从而推定律师业普遍的行业态势,难免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当然,相比起其他职业,传统模式下的律师有相对的自由度,往往更喜欢独来独往、单打独斗,凭借单个人的力量去解决具体个案问题。
 
应该说,这种模式的存在无可厚非:刚经过一年实习期、拿到律师执业证的年轻律师,除了继续跟随指导律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师傅”)当授薪律师以外,有部分年轻律师,选择了离开师傅,另起炉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独立执业、自负盈亏”)。由于对生存有着迫切的需要,加上刚执业,接触的客户大多以个人客户、散客为主,因此,早期,年轻律师都习惯单干,单干足以解决所面临的大多问题,而且可以节约成本;即使偶尔与所里的其他律师有合作,这种合作也是零散的。
 
然而,久而久之,笔者发现,这种模式不能持久下去,也不利于个人长远发展,只会造成“接案——办案——再接案——再办案”的死循环中;至于专业化、品牌化、团队化,如何提升个人影响力,通过个案推动社会进步等,根本无暇思索。下面,笔者就结合自身的执业经历与感受,谈谈当前组建律师团队的几个问题。

一、何为律师团队

对于何为律师团队,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结合笔者身边几个运行有序的律师团队,笔者认为,律师团队应具备以下几大特征:

(一)从人数上来说,律师团队应由三人或以上组成

一个律师单干,当然不能叫团队;一个律师带一个助理攻城夺宝也不能算团队;只有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组建起来,才符合律师团队基本的人员规模。

(二)从目标上来说,律师团队的定位应是明确、清晰的,将服务领域锁定在某一类或某几类专业范畴

如果几个律师组合起来后,没有明确的目标定位,依然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案件都接,什么案件都做,那充其量只是几个“万金油”律师的堆砌;这样的组合,形成不了合力,还不如律师单干,起码利润是个人独享。理想的律师团队,定位应当是明确、清晰的,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发挥个人的专长,将客户群体锁定在某一类或某几类客户、服务领域定位在某一类或某几类有牵连关系的专业范畴如土地开发、建筑工程、物业管理等。
 
鉴于若只锁定一类客户群体或一类专业范畴,服务面过窄,对团队服务的要求极高,不利于创收与推动团队发展,在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尚有差距的情况下,单一客户或单一专业领域的团队组建,还不是当前律师团队组建的主流;当然,所谓的“几”也不宜过泛,三到四个专业领域即可,否则,又会变成另一种“万金油”律师。

(三)从个人性格上来说,律师团队的成员应当是具有共同理想、远大抱负、目标一致的一群人

如何发挥1+1>2,避免1+1<2的情形出现,十分考验一个律师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我们知道,律师都是很有个性的一个群体,如何将个人利益、眼前利益提升到集体利益、团队利益和长远利益,彼此成就还是互相拆台,直接影响着团队的根本发展。据此,团队成员应当是为了一个共同目标而走到一起的一群人,他们对工作满腔热情,具有互助、分享的精神,性格上即使不是相似的,也应是互补的,而不是相互冲突、制造矛盾。

(四)从层级结构上来说,三级的金字塔梯队模式最有利于团队的稳固与发展

合伙人+资深律师+年轻律师/实习律师、助理,或老律师+青年律师+律师助理(刚毕业),这样错落有致的金字塔梯队模式,经研究,开展工作起来是最富有成效的,更有利于团队的稳固与发展。位于塔尖的合伙人(老律师),其是律师团队的灵魂与核心所在,即使在某方面能力不是最拔尖的,其在团队中的人格魅力依然是首屈一指,天生具有领袖风范,引领着团队前行发展的方向。
 
但鉴于精力有限,当业务逐渐做大后,领导律师需要让渡部分团队管理职能给在团队待的时间相对较长的资深律师(青年律师),也就是团队中层,由这个层级的律师去维系与客户的关系,分配具体工作任务给下面的律师助理,合伙人(老律师)只需在大方向把控即可;而位于基层的律师助理,则坚定地饰演着执行者与追随者的角色(当然,聪明的执行者是能动的,而不是被动的)。随着律师团队探索与研究的深入,当前,金字塔型的团队模式,又逐步演变成扁平梯形的团队模式(即几个合伙人带着若干律师开展工作,层级越高,人数越少的模式)。

二、为什么要组建律师团队

谈到为什么要组建律师团队,认为组建团队好的人,可以说上有100种好处;认为不好的人,也可以抛出100种不赞成成立团队的理由。对此,笔者想结合一下个人的执业经历,谈谈一点感受与体会。

笔者是2016年5月正式从律师团队中独立出来,开始独立执业、自负盈亏的,距今已有将近一年的时间。独立执业后最大的感受就是,既要接案(找饭吃),也要办案(做饭吃);既要维护好与客户的关系,也期望可以通过个案,发展更多案源。这与之前在团队里只需兢兢业业的充当一个“工匠型律师”完全不是一回事,当时只需“做饭吃”,根本不愁“找饭吃”。

除此之外,由于一个人只有两只手,俗语有云:“双拳难敌四手”,当忙起来的话,只能按照事情轻重缓急,逐个解决,毕竟笔者不是多核电脑,还好并没有因此耽误事情,不过也由此引发了笔者对组建律师团队必要性和迫切性的反思。概言之,组建律师团队有以下几大利好:

(一)有利于在单位时间内作更大的产出

如上文所述,笔者不是超人,相信不少独立律师应该也有着与笔者类似的感受,一个律师,平均一个月内办3到4个案件,已经累得不行;再多案件的话,根本无法负担得过来。而且,诉讼案件的生命周期特别长(法院可以做到严格遵守审限而不延长的都不多见),往往短则3到6个月,长则1到2年,越往后,累积要同时承办的案件就越多,这就限制了单个律师单位时间内的产能,不是律师不愿意去接更多案件,而是没有这样的时间与精力。相反,如果组建律师团队,律师规模扩充了,可以接洽的案件自然就更多,产出就更大。

(二)有利于分工合作,提高办事效率

独立执业后,笔者曾多次遇过,仅仅复印案件资料、签合同、找领导审批盖章、寄收快递,就耗上大半天的时间,还不算跑法院领传票等户外工作。如果这些基础性的事务工作是可以交由助理去完成,而笔者专心研究案情的话,相信必定能事半功倍。不是笔者自命清高,对基础性事务不屑一顾,而是深知“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的道理,客户购买律师的法律服务,需要的是高效准确地解决问题。如果能将基础性的事务安排助理处理,律师把宝贵时间花在接案、办案的核心环节中,不就可以提高办事效率?

而且,自从独立执业后,由于有着扩大交际圈子的迫切需求,笔者参与了不少社会活动,讲讲课、写写稿,也希望可以在这些活动中充当重要角色,这也在无形中消耗了不少时间与精力。试想一下,如果团队有人可以分担部分社会活动,效果必定更优。

(三)有利于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可以卖得一个好价

我们知道,律师可以给客户提供的产品,就是法律服务。在竞争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上,如何将自身的法律服务产品以较理想的价格营销出去,除了考究自身的营销能力以外,是否以团队的面貌展现在客户面前也尤为重要。不是说以团队去谈案就一定可以把律师费谈高,但以团队去谈案,底气一定比单个律师更足,也更有信心提高律师收费。不为别的,客户都渴望被重视与尊重,同样一个案件,如果单个律师收3万的话,当他知道他的案子是7、8个律师同时在操心时,即使让他为这7、8个律师买单,需要支付10万的律师费也不为过,毕竟算下来,他在这次购买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聘请每个律师只需约1万多元即可,性价比极高。

(四)有利于竞得大的法律项目(诉讼或非诉的)

在越来越多的政府或企业采购法律服务的招投标过程中,都对拟参与投标的律所的律师规模或团队资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或要求所在的律所的执业律师有50人以上,或要求参与竞投的律师团队需有3位以上执业满5年的律师,等等。笔者就从来没见过类似的招投标项目,是可以单个律师去参与竞投的。当然,更多的律师,是采取临时性组建团队的方式去参与竞标,项目完成了,所谓的团队也就散了。这样的合作方式,依然对临时性律师团队的组建有着利益分成、分工合作等各方面的要求,不是太容易达成一致意见。此外,更多的情形是,也许这次是跟甲律师合作,下次合作的就变成是乙律师,不容易形成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

不单单是招投标,律师团队在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重大专项法律服务中,相比起个人律师,也更有优势,而且更容易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挖掘出新的业务。比如,律师团队在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过程中,刚好遇到企业有上新三板的需求,恰恰,所服务的团队就有这方面特长的律师,那么,在已形成良好信任关系的情况下,新三板这项专项法律服务归属该律师团队也就不在话下了。

笔者也曾参与过类似的招投标项目或企业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活动,在与他们的交谈中,笔者不约而同地发现,虽然跟他们洽谈的是笔者本人,但相比起专业技能,他们更关心的是,笔者背后的实力:是否有足够强大的人脉资源与团队力量,也许对他们来说更为重要。尽管笔者洽谈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毕竟笔者所在的所,在广州是享有盛名的,但心里总觉得不踏实,那是因为背后没有固定的团队在支撑。

(五)有利于实现律师专业化

律师专业化建设与团队化运作有着密切的共生关系。单个律师执业时,由于先是有着生存的迫切需求,然后才谈得上发展,因此,律师对案件基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要价钱合适,基本上都会接。而律师团队化运作的模式,可以充分发挥群体的智慧效应,在基本生存已不成问题的情况下,考虑更多的是团队如何长远发展,如何塑造与众不同的品牌形象、在法律服务市场中独树一帜,以团队化促进专业化实现,以专业化保障团队化运作,是打开市场的一把利剑。

三、如何打造律师团队

意识到律师团队的种种利好,关键在于如何落地实施,对此,就像王健林定小目标似的,笔者给自己今年定了一个小目标:组建起一支满腔热忱、富有战斗力的律师团队。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打造律师团队:

(一)寻找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

在笔者眼中,律师不单单是一项谋生的职业,更是毕生的事业。打造律师团队,必须要有人的参与。对此,首先需要在执业过程中寻找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英雄莫问出处,至于毕业院校、年龄、性别、家庭背景等,根本就不重要。寻找到志同道合的合伙伙伴,团队的打造就相当于成功了一半。所谓的志同道合,更多的应是反映在合作伙伴有着共同的理想与抱负,并愿意为之而奋斗。
 
此外,最重要的一点是,合伙伙伴必须要有分享、互助的精神,分享、互助可能会暂时地牺牲个人利益,毕竟原来属于个人的客户,现在变成团队的客户了,利润分成肯定会有所下降;但从长远发展的眼光来看,以后得到的回报,必定比单个律师单干时获得的更多,也就是常说的,通过分享、互助,实现最终的互利共赢。没有互助、分享的精神,团队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可能持久下去。

(二)团队内部应有适当的分工

通才与专长,哪一种人才更适合在当今社会生存并发展;就如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一千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相信上述答案也是丰富多彩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在笔者看来,当今社会高速运转,一个人精力毕竟有限,要想学习并掌握一切技能不太现实,相反,我们更容易实现的是在某一领域钻研更深,从而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
 
映射到律师团队的运作中,就是在团队内部,应有适当的分工:善于交际、营销的律师,应充分发挥其专长,负责开拓市场、营销客户、并维护与客户的关系;理论功底较为深厚、实务技能精湛的工匠型律师,应着重花时间钻研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快速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具有领导、管理特点的律师,应考虑如何在不同的时间段,将团队带上不同的台阶。

(三)制定合理的分配机制

尽管分工有所侧重、有所不同,但目标都是一致的。每个人都是团队里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反映在分配机制上,就应当与其对团队的贡献相匹配,而不单单只反映其个人能力的大小。因为即使一个人个人能力再强,如果其与团队的发展不相配的,那么,其就不值得团队去为他支付高额的报酬。

(四)规划有特色的法律服务产品

团队要生存、求发展,必须要有一套被市场所接纳的法律服务产品。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市场规律,团队必须要规划出一套有特色的法律服务产品,以便在市场上占得一席之地。就如笔者之前所在的律师团队,早期,团队定位在刑事辩护、刑事维权领域;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上对机遇的把握,现在团队除了在原有的领域继续发光发热以外,还另行开辟了跨境辩护这一崭新的法律服务产品,这在市场上也是不多见的,更奠定了团队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

除了上述笔者认为最重要的、组建律师团队应当考虑的四大因素以外,律师团队提供服务的标准化、团队凝聚力的强化、培养提升制度的建立,等等,都是在打造团队过程中需要时刻思考的命题,关系到律师团队可否在竞争日趋白热化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永葆生命力。但由于篇幅所限,在此就不再一一展开了。

律师团队的组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逐渐铺开,一步一个脚印;出于成本控制以及业务有待提升等原因,刚开始,团队的组建也许还达不到理想的三级梯队模式,只能形成两级的团队雏形;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及业务的积累,在有准确定位与坚定思想的指导下,成熟的团队结构必能成型。

本文仅是笔者个人不太成熟的思考,权当将律师团队化这个问题抛砖引玉罢了,希望各位不奢指教;也希望笔者今年的小目标可以在各位专家学者的指导下顺利实现,那就心满意足了。
 

 

 

编排/谢昊

责编/张洁  微信号:zhengbeiqing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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