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蜂引蝶与闭门养花——律师的两种成长路径
2017-03-20
文/常跃全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联系无讼阅读小秘书(wusongyueduxms)
近日与一律师前辈聊天,谈及我们这些后辈存在的问题,前辈问我:你认为主动出去招蜂引蝶还是躲在单位闭门养花,哪个更好?
我虽然知道前辈指的是什么,但心里并未了然,于是很诚恳的说:愿闻其详。
“所谓招蜂引蝶,就是很多人说的,主动出去找蜜蜂,引蝴蝶。这也许没错,因为我们律师行业,很多情况下,是需要主动的。你不主动,别人就不知道你,别人不知道你,如何请你做事?别人不请你做事,你又如何在这个行业立足?不能在这个行业立足,你又谈何更进一步,谋求发展?所以,现实情况是,很多人都选择主动招蜂引蝶,而且想当然的以为一定大有成效,”前辈说道。然后,前辈问我:你认为这样可取吗?
“既然很多人选择这么做,也就可以说明,至少这样做是有效果的,否则不会有人前赴后继。没人是傻子,所以没人会坚持没有效果的做法。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这种做法是否适用于所有人?是否适用于处于不同阶段的人?”我答道。
“你能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你对此现象还是有点概念的。我认为,你招蜂引蝶之前,一定要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我准备好了吗?我具备招蜂引蝶的基本条件了吗?也就是说,事情或许可以做,但不能盲目去做,经过衡量自身和先行调查的行动才更为有效。因为,任何事情都是讲条件的,即便是别人把你当工具,你也得明白咱没有金刚钻,就别揽这瓷器活。否则的话,你兴冲冲的好不容易接了活,给搞砸了,这下你就糗了。糗一次可能无大碍,但如果有第二次,你就相当难看了,很可能前功尽弃。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白:你是法律专业人士,在别人面前你必须给人这种感觉。有些人总以为自己是瓶好酒,但在别人眼里,只不过是瓶烂醋罢了!”前辈娓娓道来,不乏深刻。
我明白这位前辈的意思,前辈是说,招蜂引蝶之前,你得有资本,你得是朵花,你如果连朵花都不是,蜜蜂和蝴蝶会被你吸引吗?我接着道:“俗话说酒香也怕巷子深,那是对好酒而言。反之,如果你是瓶醋,却当好酒卖,喊破喉咙恐怕也收效甚微。”
“对。偶尔不识货的人把你当好酒买了去,但不会有二次。所以,没做准备,没对自己衡量的招蜂引蝶,我把它叫做招蜂引蝶的初级阶段。就像咱国家一样,处在这个初级阶段的人,相当多。他们乐于盲从,以为随大溜至少不会错。但是他们没有思考:不会错,并不意味着正确,也不意味着最有效。我们可以曾经处于初级阶段--这也并不是什么耻辱,关键是,我们要经历这个阶段,但更要升华这个阶段。”前辈继续阐述。
“然则如何升华呢?”我弱弱的问道。
“实际上,与招蜂引蝶相对应的,就是闭门养花了。这个好理解,闭门养花讲究的是夯实内功,使自己更加专业。在我们这个行业,专业化是趋势。或者准确的说,更加专业化是趋势。大家都明白的一个基本事实是,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社会分工的精细化。很多之前没有过的行业接踵出现,相应专业人士应运而生。因此,想大而全,想继续做你的万金油,想继续你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可以说,那你只能在你的初级阶段待着了。可是,这里却存在着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呢?”我很想知道,究竟是什么问题使前辈有意停顿。
“问题就是,很多人总是顾此失彼。现实情况挺令人扼腕的,有些人过于热衷招蜂引蝶,整天介在外应酬,广为推介自己,似欲大丈夫处世当交四海朋友,却内功太弱,徒有花架子,在这个行业浸淫多年,仍然是个小兵;另外一些,却又在另外一极,过于热衷闭门养花,也不问花朵是否为蜂蝶所喜,也不问待在室内是否为蜂蝶所知。于是乎,花开花又落,蜂蝶独不来,岂非可惜?”
“我们身边这两种做法的人都有,确实如您所言。”
“我们律师这个行业,或者推而广之,每个行业似乎都存在这种现象,这也说明,每个行业都存在机会,只要你能发现切入点,只要你能做的比别人好。具体到你们后辈来说,兼顾当然好,如果不能兼顾,我宁愿你们先种花养花。”这也算是前辈的规劝吧。因为,前辈解释道,就像爱护名声要在拥有名声之前一样,你们要在一开始,就给人花朵,好酒的印象。你种花,也许别人只能享用你作为花朵的作用。但是,你的前辈、你的同行,却会观察到你种花养花的过程,从而会给你施展的机会。你有了施展的机会,内已就,外兼修,何愁没有进一步发展?我所担心的是,年轻人易气盛,易气躁,易急于成事,却不要忘了欲速则不达,要继续保持戒骄戒躁的艰苦作风,才能有所成。
前辈还有一层隐含的意思,招蜂引蝶与闭门种花非但其本身存在阶段之说,就连具体什么人更适合或者更侧重,也要因人而异。年轻人如我辈,似乎要首先把自己培养成花朵,然后蜂蝶自来,蜂蝶不自来,再招之无妨。
谨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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