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也谈律师的收费
李常永 李常永   2017-02-17

 

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供稿


最近大家似乎都在谈律师的收费。新近下发的《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若采取计时收费,律师最高每小时可以收取15000元。看到这条,我不能不有所触(jing)动(cha):我全程办理一件刑案,收益很可能还比不上该标准一个小时的收费。


都是用法律谋生的职业,差距怎么这个大呢。


说起“按小时收费”,有个故事说给你听。

 

去年有一起刑案的咨询。客户说,他刚刚在B市咨询完某位律师,气炸了心肝肺。怎么咨询的呢?从进入咨询室开始计时,客户陈述完基本案情,律师翻开工具书,(有针对性地)念了几个法条。客户问:就这样?答曰:就这样,你需要的话,一会可以给你打印一份儿带走。就这么个咨询,一小时收费数万元。


客户跟我讲完后,我忍住没有笑出声。也许这位律师宣读的这几个法条,正是“法律适用”的关键所在。业务操作上可能没有问题。只是,这样的收费标准,我不太敢用,我心虚。


我没说B市是B市,客官不用对号入座。


之所以解释一番,是因为我下面举这个例子还是发生在B市。


2016年底,我们承接了一起天津市某区的贩卖毒品案,涉嫌贩卖毒品的数量惊人。咨询人是犯罪嫌疑人的亲友,也是刚刚咨询完B市的律师。律师跟他讲:我们有“大咖”,有“中咖”,有“小咖”,你要哪一“咖”?咨询人问:“大咖”怎么讲?“中咖”怎么讲?“小咖”怎么讲?律师说:“大咖”收费50万起,“中咖”收费20万起,“小咖”建议不要请。聊了好半天,咨询人没有听到对方讲一句法律规定或者毒品方面的办案经验,没敢相信。也就作罢了。


从律师行业来讲,律师群体收入理应提高。就我所接触的,绝大多数律师同行都兢兢业业、忠于职守,许多同仁忙、累的程度令人吃惊。这一方面是对社会、对客户负责,一方面也是为稻粱谋,生存所需。凭本事吃饭,收费高一些也是理所应当。

 

所有的律师在入行前,都要通过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的国家司法考试,背法条、研案例,做好知识储备;入行之后,还要一辈子保持学习状态,深入司法实践,摸爬滚打多年,不犯错、不出岔,才可能成就一个业务较为成熟的律师,才能承接起为您“依法维权”的使命。

 

我之所以举上述例子,并不是蓄谋“黑”那些“高”收费律师,而只是想说明:律师“高”收费要“高”的有理、有力。

 

所谓“有理”,是指律师的报价应该与案件的重大、复杂、疑难程度成正比;

 

所谓“有力”,是指承接业务应有实力、精力做支撑,不虚假承诺、不坑蒙拐骗。

 

《周易》讲“厚德载物”,讲人的“财”、“名”、“位”应该与人之“德”相匹配。


德不配位,必有灾祸。


2016年,有一起河北霸州的故意伤害案。通过电话咨询,我初步判断该案的司法鉴定存在一些问题。当事人的妻子便赶到天津来面谈。这个妹妹很用心地打扮了一番,但是可以看出她并不常常出远门。来的路上晕车,她没少吐。

 

她很健谈,但是囊中羞涩。当我按照天津市指导价报价时,她很坦率地说:我没有那么多钱,我就带了3500元,你收下吧,你帮我打这个官司,你要是不收,我这个官司就不打了,我认命。我还想挣扎一下,我说:按照天津市这个标准,3500元连一个阶段的代理费也不够,我也要生存的,你看是不是能涨点儿。她有些焦躁,说:你就帮我打吧,我看着你像个好人。我想了想,说:好。

 

为了这个案子,我往返霸州看守所、派出所、检察院、法院七八趟。她为了感谢我,请我吃了一顿驴肉火烧和羊汤,味道不错。值得欣慰的是,他们夫妻俩人都很好。


今年年初,我承办了一起诈骗案。委托人是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年纪已经很大,身体健康状况更是堪忧。说句不好听的,等犯罪嫌疑人定罪服刑出来,能不能看到他父母都还很难说。见面时,老人家当面一跪,击溃了我的心理防线。我一时嘴贱,说叔啊,别担心,这官司我免费给你儿子打。


律师职业兼具“知识分子”和“商人”的特点,可谓“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他既有“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的“水”之秉性,也有“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火”之情怀。许多优秀的知名大律师,如斯伟江、张燕生等,他们的工作,绝不只是为了钱。如果说他们与别的律师有什么不一样,也许,就是“火”的特质更多一些吧。


毛主席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每位律师保留一点儿“火种”,总是应该的。

 

 

 

编排/李玉莹

责编/张洁  微信号:zhengbeiqing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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