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红包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为当代人们娱乐的新方式。无论数额大小,总使人忍不住想打开,一试手气。万万没想到的是,微信红包的这一特点,竟使其成为老板测验员工上班时间是否玩手机的一种新手段。
近日,小编看到一条消息:一家私企的员工在上班时,在微信群里收到老板发来的微信红包。然而,抢到红包的三名员工上午还在沾沾自喜,下午就被告知其抢红包的行为违反公司纪律,被公司罚款五百元。
公司老板强调,公司搞燃气,属于特殊行业,员工半点马虎不得,稍有不慎即可能酿成事故。因此,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绝对不能玩手机、聊微信、发朋友圈。但是要检查员工上班时间是否玩手机并不容易,微信红包正好可以起到抽查的作用——上班时间抢红包的人肯定没在认真工作。
这则新闻在网上引起了很大争议:
很多网友认为,老板的行为属于“钓鱼执法”,并不是检查员工是否认真工作的正当手段。因为根据生活经验,微信红包通常需要“抢拆”、“拼手气”,员工对于老板发的微信红包自然会产生这样的心理期待。发微信红包的行为作为老板的意思表示,隐含着鼓励员工来抢红包的意思。员工因抢红包而违反纪律,对此,老板显然也是有过错的。因此,公司对员工进行罚款不仅数额过高,而且处罚对象也不应该片面局限于抢红包的人,发红包的人也应当受到相应处罚。
但也有人表示,员工和企业之间是一种劳务雇佣关系,公司付了工资福利、提供了工作条件,员工在上班时间应当工作优先。不管受到多大的诱惑,上班期间长时间做私事是不对的。只要遵循《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公司的相关规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并无不可。而且,通过发红包的方式测试员工是否认真工作是一种管理手段。老板发微信红包是管理行为,履行管理职责,并不存在过错。
作为法律人,您认为老板通过发微信红包的方式测试员工上班期间是否玩手机的行为是否正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对上班期间抢老板红包的员工进行罚款的行为是否合法合理?来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