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唐盛 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标明作者和来源


10月20号,奇虎公司宣布关闭360云盘个人服务,转型企业云服务。在网盘存储、传播内容合法性和安全性得到彻底解决之前不再考虑恢复。2017年2月1日起不再保留云盘数据,关闭所有用户云盘服务并清空数据。随后,因广大用户反映无法及时备份数据,奇虎公司宣布延长保留数据期间。10月26日,已有网友在天涯上发起众筹,计划起诉奇虎公司,维护每个网民的数据安全。


作为360云盘个人用户之一,笔者习惯于在360云盘上存储电子软件、文章、小孩萌照等非敏感性数据资料,对360云盘曾经“马上五一长假了,给大家推荐三部电影:《不见不散》,《会说话的照片》,《关云长》”的承诺记忆犹新,对此次突然宣布关闭甚感意外。作为法律职业者,对360云盘的关闭做以下几点思考:


1、360云盘是否有权随时关闭


在开始注册360云盘时,注册页面要求用户勾选“我已经阅读并同意《360用户服务条款》”。该《360用户服务协议》第3.1条规定:“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360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基于此条款,奇虎公司似乎随时有权关闭360云盘,且无须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但根据合同法之规定,上述条款应属于“免除格式条款提供方主要义务、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法律对于此类网盘等网络新事物并无特殊规制,在没有特别法明文规定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十九章关于保管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十九章第37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基于此规定,奇虎公司虽然不能随时关闭360云盘服务,但可以随时通知用户要求在合理期间内取回数据。因此,建筑在预留下载期间、带宽均合理,使得一般用户均有充分条件取回数据的基础上,奇虎公司发出的前述通知应不具有违约性。


2、360云盘关闭是否侵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在用户使用360云盘的过程中,如有上传关于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敏感性数据,从侵权法的角度来说,只要不是360公司故意窃取、披露和使用或允许他人窃取用户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一般不构成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侵权。因此,奇虎公司关闭360云盘的行为,一般不侵犯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3、360云盘关闭是否侵犯网络安全


11月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76条规定:“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第10条规定:“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根据上述法条,网络安全包括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三大特征。用户将数以TB计的个人数据存储进入360云盘,系基于对奇虎公司这一大型网络安全企业能够确保上传数据网络安全的合理信赖。因此,奇虎公司除保证用户数据的机密性外,还应确保其服务能保证用户采取合理方式取回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否则,即可能构成侵犯网络安全。


综上所述,奇虎公司宣布关闭360云盘的行为本身虽不构成违约或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侵权,但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用户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确保所有用户都能以合理方式取回其所有的完整、可用数据,否则将可能面临相应法律风险。

 

 

 

编排/卢明亮

责编/张洁 微信号:zhengbeiqing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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