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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中办国办联合发布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规定》,其意旨在落实依法治国政策方针,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其中第五条第三项明确了落实党委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制度。实则早在2016年6月中中办国办已然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其要求在中央部委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落实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要求在17年底全面落实。
 
12月的联合发文更是将此要求上升到党政负责人职责的高度要求必须落实到位。足见中央及政府推行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之决心。随后各部委及地方政府亦相继出台通知,落实此政策,如住建部印发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方案》,在住建部门逐渐推广。

此政策推行对于法治建设的全面推广可谓大有裨益,其对于党政机关法律风险的防控,政策方针的落实,决策意见的把控多有帮助。然而笔者以为此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的范围尚有局限,依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其外聘律师要求五年执业经验,此范围可制定政策予以适当放宽。年限足以丰富经验,却并非衡量能力和水平的唯一标准,年轻执业律师亦不乏在特定领域的佼佼者,故而笔者以为此外聘范围可由各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由确定,自优异者择之。
 
如此一则放宽了党政机关等单位选择的自由度,使得公职律师与单位更为契合。二则亦给一些专业律师提供了机会,尤其是有志在特定领域从事专业化服务的青年律师。诚然5年亦非难以逾越的阻碍,白驹过隙,5年可谓眨眼一瞬,若在5年间打好基础,确立好方向,将来踏入这一法律服务领域亦是不无可能的。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则并不新鲜,然而此番中央及政府发文落实却有了不同的意蕴,这说明国家已然注意到在法治建设中党政机关法治建设这一小单元的重要性,同时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在机关法治工作中的作用亦日渐凸显,这不仅因为行政诉讼案件的趋赠,亦因法律人才在决策及政策的认知、规章草案文件的起草审核以及涉及法律诉讼事务的处理上具备的素质及能力所致。
 
依法治国中法律人为贯彻执行的最细小亦是最重要的因子,同时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政策的推行对于律师及法律人自我能力提升以及社会影响力的扩展亦是有益的。此外,此制度的推行,对于涉及党政机关、国企的法律服务扩展亦有所影响,其影响力的扩展又势必使得机关企事业单位更加重视律师的法律服务,其产生的附加值是不可估量的。

公职律师一经推广,对于法律人及律师群体能力及影响力皆有益处。首先,自业务能力提升角度,随着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的推行,相关律师及法律人针对所涉行业的具体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以及实务操作等必将具有更为深化的认识,其在日常诉讼业务中的能力亦会得以锤炼。以不动产登记业务为例,其业务涉及法律众多,其不仅涵盖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同时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司法解释亦浩如烟海。
 
同时其不动产交易环节还涉及税收政策,对业务受理人员法律素质的要求是极高的。然而现今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现状是业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其未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故而在业务的受理和审核上便潜在着极大的风险。倘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的介入,其在预防风险提升机构服务水平的同时,自己对于此专业领域的实务操作及法规规范亦会日臻熟悉,可谓相互提升,共同进步。

自社会影响角度,政府机构法律顾问,可谓自带光环,其本身这一标签便意味着对其特定领域能力及综合素质的肯定。试想执业中在名片之上有这么一行小字:某某机关公职律师,无形之中便为自我加分不少。随着在这一机构这一行业顾问工作的日渐熟悉,影响力亦是在不断扩展的。城市化是社会分工细化的过程,律师执业亦摆脱不了此细化分工的规律,在涉及某一特定领域及行业的党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无疑是掌握此细化分工中最优红利的契机。
 
同样以不动产登记领域为例,登记机构与之有关联的不乏开发商,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不动产中介服务机构,可谓贯穿整个房地产开发的始终。此领域的公职律师其在行业的影响力便可想而知了。

此外,公职律师嵌入党政机关可谓细化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契机。同时作为律师亦可以自律师行业角度出发为如何更好保障律师的利益做些许贡献。亦以不动产登记为例,随着公证制度日渐淡出登记业务,登记机构对于当事人申请材料的审核把握成了一大难题,尤其是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登记业务。此时便可发挥律师执业素养,从风险防控及具体操作模式上细化对机构的服务引导。
 
对于一些不经公证的委托代理业务,可由律师进行见证,并可针对当事人所涉及的交易登记业务提出相关法律意见。针对业务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提升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针对律师权益保护方面,在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上,优化查询途径和方法,在保障登记资料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为律师查询提供便利,发挥登记簿的公示效力。

律师多服务于当事人,以服务理念为宗旨,当事人利益至上,在当今政府职能转变的大前提下,公职律师的角色转化,更能以服务者的姿态提供服务于群众,便利人民的法律意见级服务,同时其作为法律行业在党政机关的代表,为法律行业影响力的扩展及向各个行业的渗透是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的。故而,2017年随着公职律师制度的推广,党政机关法律服务必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编排/谢昊

责编/张雨  微信号:Ann199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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