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联合阿里大数据制“老赖”,网友们五味杂陈,你是哪一味?
201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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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聚焦阿里巴巴旗下淘宝、阿里云和蚂蚁金服在云计算、大数据和用户方面的资源优势,帮助浙江高院构建司法领域的大数据服务体系,搭建符合信息时代特征的集网络、阳光、智能为一体的“智慧法院”。
通过与阿里的大数据对接,今后,送达司法文书可能再也不会因填写虚假地址而被躲避,而在法院的不良记录也可能让你再也无法网上购买奢侈品、机票和申请贷款,支付宝还会时时推送“还债”的温馨提示……通过大数据,这些司法方式走到我们身边。
该消息甫一发布,网络舆论迅速分化,有赞有弹。部分网友指出这是对公民隐私赤裸裸的侵犯,而且这样庞大的个人数据一旦被公权力滥用,私权必将受到极大侵犯,全体公民都将生活在恐惧之中。有网友评论道:“竟不知该如何开口,实在五味杂陈”。更有人质疑“就想问问什么事隐私!”
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通过大数据助力法院执行,对提升执行效率、制裁老赖现象、提升司法公信力非常有必要。他们认为,“老赖”恶意逃避执行时侵害的申请执行人利益以及法律的公信力,与所谓“隐私”冲突时,前者更值得优先保护。而且只要严格依法执行,建构合理的制度防止公权力滥用,就不会产生危害。问题的关键在于用制度去规范新事物,而不是一味的拒绝变革。
作为法律人的你,对浙江高院联合阿里大数据执行有什么看法?这是否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法院的公信力与个人隐私权孰重孰轻?如何设置相关制度有效规范大数据的使用,防止侵犯私权?快快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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