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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接触"知识管理"这四个字时,就如同小学生听说"勾股定理"这四个字一样--陌生。但幸运的是从那以后,我便"爱上了它",既有相见恨晚的遗憾,同时又饱含着久旱逢甘霖的喜悦,知识的营养在深度加工以后,其能量超乎想象。本文就简单地谈谈我在个人知识管理这条路上的一些摸索和思考,权当引玉之砖,与诸君共勉。
一、为什么要进行个人知识管理
这是一个"知道它很重要,但却难以表达"的问题。
那么,不妨借大家耳熟能详的概念予以佐述。投资,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它指投资者为了在未来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向一定领域投放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投资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例如,购置多套房产、购买国债、钱币古董收藏、民间借贷等。投资的基本目的是为了实现保值和增值,以及降低风险。注意观察所有的投资种类,它们的共同特点是:看得见。即房子、货币、收藏物等都是看得见的有形物。但是我们可曾对看不见的东西进行"投资"呢?例如,在健康的时候对身体投资--坚持锻炼;对时间进行投资--时间管理,让我们的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对知识进行投资……
大多数人能够认识到并且做到对有形资本的投资,并深谙其道。但是对于看不见的资本却投资甚少。于律师而言,最重要两个资本为:时间和知识。可以说,知识是律师最为宝贵的资本。管理知识,即对知识进行投资。又如刀不磨要生锈一样,知识也需要"磨"。"磨"知识,即管理知识。"磨"知识,即对知识进行投资,使其增值,创造更多的价值。
如果一个从业三十年的律师从未进行知识管理,那么他耕耘多年的专业知识、经验、能力只会存在于两个地方:一是数不胜数的案卷之中;一是言谈场合之中(如下图)。
知识散见于堆积如山的案卷之中的弊端有:需用时无法查找,或者查找出来打开案卷看到的是法院文书与各种草稿纸齐飞,手写体与打印体共一色,更可惜的是找不到具体的能够证明是"知识"的那一张泛黄的纸。
知识体现在言谈场合的弊端有:一是"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的格言并不能完全适应日新月异的法律消费需求,经验反被经验误;二是任何人都难逃"遗忘曲线"(艾宾浩斯记忆遗忘曲线)规律(如下图);三是大脑的生物属性决定了我们对于同一个事物不具有全面的更新替换能力,即仅凭大脑记忆,在每一次法律修订的时候,我们无法用大脑完整地以新法替换旧法,即替换不完整,在没有书面材料等有形物的辅助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某一知识(如公司未经股东会同意对外提供担保的效力)越来越不确定,处于混沌状态。所以,我们经常听见许多律师在谈论某一问题时,"好像"、"可能是"等词汇频频出口,切莫以为这仅仅是口语习惯,其背后往往反映了:我们的大脑中是糊的,没有精确的检索定位。之所以无法快速地进行检索,是因为我们没有形成有章可循的知识库和知识地图。四是知识更新太慢,甚至倒退。人们都说律师能言善辩,但行内人都清楚:多听几次某一个人的谈话,似乎这一次讲的和上一次没有什么不一样,年复一年亦是如此,即"肚里没货"。社会发展,奔腾不息,我们可能对曾经的荣誉念兹在兹,并引以为傲。殊不知,已经被社会的列车所抛弃。
个人知识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对知识的有效管理,让具体的知识转化为自己的思维能力,提升自我技能和个人价值。个人知识管理的目标不是要去匹配"博学"这一称号,而是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庄子曰: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意思是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没有边界的),用有限的生命追求无限的知识,徒劳而已。(推荐阅读李笑来老师的文章《书只是"读得多"并没有什么卵用》)。
一般情况下,律师不可能主动告诉客户说"我读了多少书,写了多少文章,我拥有多少知识……",而是帅气、自豪地说:您的问题有三种解决方法,第一种解决方法是……依据是……但是此方法的弊端在于……综合而言,我建议采用第二种方法……",即律师运用自己的思维能力解决具体的现实问题。如果将律师的专业知识比喻为"术",思维能力比喻成"道",那么"有道无术,术尚可求也,有术无道,止于术。"(当然此言的"道"的原意指的是道德、精神)。
因此,解决问题往往是次要的,关键是我们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会了如何去寻找知识、如何利用已有的知识,如何去加工和整合,去匹配知识。这些内容即真正思考的过程。知识库是静态的,但是利用知识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是动态的。可以说,个人知识管理比单纯的时间管理重要,问题管理比个人知识管理重要,思维能力提升又比问题管理重要。最终思维能力提升了才是真正提升了自我核心竞争力。
但是,个人知识管理并不必然能够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因为我们经常看到如下场景:大家都有相同的知识库、相同的素材,有的人解决了问题而有的人没有。这里面真正的差距在于方法论和模式的积累,知识的入库和出库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但是这个动作背后更加重要的是每次动作在我们脑海里面都积累下了重要的经验和思维能力。
如今的法律知识已经浩如烟海,法律人还要涉猎其他领域的知识才能从容地从事法律工作。因此,未来一定属于那些具有优秀的学习能力的人,属于善于持续地更新知识、不断提高思维能力的人。
二、个人知识管理的几个误区
在正面谈及如何进行个人知识管理前,我更愿意从反面多谈谈知识管理的几个误区。这是我在进行个人知识管理过程中走的一些弯路,以及在与同仁交流过程中的心得。
误区一:纠结于工具和方法的选择
"有哪些个人知识管理工具值得推荐?"在知乎上有99个回答(截至2016年1月8日);"怎么用Evernote作知识管理工具?"在知乎上有40个回答(截至日期同上)……例如萧秋水老师的回答是这样的(见下图):
许多朋友看到上图的时候,一定感觉"哇,好复杂"。坦言,上图是挺复杂的,但是我们不能说"太复杂了,不好"。因为这毕竟是个人的知识管理范畴,繁简由己。我的体会是,我们不应纠结于工具本身,它犹如下图中的扳手一样,力量再大的壮汉也有求于他,但是它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核心,而在于如何利用杠杆原理扭动螺丝钉,也即工具具有可替代性,我们使用套筒也可以达到目的。
回到律师个人的知识管理,我们其实可以用最简单的Word(Wps)达到管理目的。如下图,有的人用一个Word文档构建所有的知识地图,每一个蓝色标题的背后都有隐藏了一个路径链接,只要点击即可打开相应的文档或者网页,轻松达到检索目的(如下图)。同理,有的人用一个电子笔记本和Excel也将知识管理做得非常好。
因此,方法和工具在个人知识管理里面是次要的内容,一定不要执迷到具体的方法和工具上面,不要因为别人用了什么自己就一定要用。我们要用某种工具唯一的理由就是个人在知识管理和使用上面效率最大化,我们使用工具的目的是帮助自己,而不是被工具玩,成为其奴役。当一个东西被上升到严格的方法工具,上升到诸多的按部就班的时候,这个东西基本上就废了。
误区二:成谜于收集和分类
收集知识并按照一定的喜好(原则)进行分类,是知识管理的基本要义。但是,如果沉迷于此,则不再是知识管理,而是文档管理、文件管理或者说是粗暴的资料堆砌。如果认为把知识整理得井井有条就是知识管理的话,那我们去翻翻多年前放好的物品,就会发现这些物品除了变得暗淡陈旧外,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多少实际价值。
"这个资料好,赶紧保存"、"这篇文章好,先别删除,万一以后用呢",我们通过微信、微博、讲座等各种方式收集了无数份"裁判规则"、"分析意见"、"困境与出路",但是却不阅读、不整理、不丢弃,这些资料并没有内化为我们的知识,形成解决问题的能力。反思回来,对我们真正"有用"的资料毕竟还是少数。
误区三:缺乏价值过滤和体系构建
首先,缺乏价值过滤。我们每天面对无数的信息,但是却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甄别能力,何为垃圾信息,何为有用信息,何为伪知识。人们都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互联网的开放性为爱学习的人提供了一个广袤的平台。但是,在面对外来信息"入侵"的时候,主观认为别人的知识是"对的",然后削足适履,即拿着别人的知识在纠正自己的想法,消极自己的好想法来迁就某一个权威的知识和原理。其实,这些都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东西,一条知识可能适合他人,但并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即使现在适合也不代表将来也适合。学习和管理知识的过程中我们要避免把他人的东西当做圣经。因此,我认为,我们只有拿着这些知识亲自实践和体验了才可能转化为我们需要的圣经。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10期(总第228期)选登了上海市一中院"连某与臧某排除妨害纠纷案",明确了房屋买受人基于合同约定有权要求出卖方履行权利与实物的双重交付,但不必然享有针对合法、正当占有房屋的有权占有人的物权请求权。此案例引起了轩然大波,主要批评意见认为此案例有违善意取得制度,将直接导致善意第三人与原所有权人陷入"权利僵局"。这是一个出乎大多数人常规思维的公报案例。如果我们仅仅"迷信"公报案例的权威性,而少了价值判断,那么我们会被所谓的"裁判规则"所误导。因此,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应当慎之又慎,勤奋而"较真",即利用自己已有的知识、查询我们不知但是已经存在的知识来检视此类知识(裁判规则)。例如,在该公报案例发布后,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陈召利律师写了《论不动产善意取得与无权占有--兼评公报案例"连成贤诉臧树林排除妨害纠纷案"》一文,甘国明法官写了《我的地盘我做主:不动产物权移转需要双重交付?》一文,上海一中院的助理审判员吴丹也写了《所有权与占有权能分离下买受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分析--臧某与连某排除妨碍纠纷上诉案》一文,等等。再如,曹会杰老师曾在检索群指出了一个问题,一"裁判规则"与所对应的裁判文书并非一体,即羊头狗肉。可以说,这些都是优秀的进行价值判断的代表。但许多时候,我们对于许多知识都是"哇,好棒,多来点"的感受,但是可能错误的知识也在被错误的传播。为什么鲜有纠错,因为我们没有去消化它,去整理,因此难以发现错误。以上文章都是通过微信获取的,那么整理在一起,再进行深度整合,又是一个价值判断的过程。或者说,价值判断贯穿着个人知识管理的始终,否则仅仅是文档的华丽堆砌,并不会形成有价值的知识。
其次,缺乏体系构建。知识,犹如烤制的砖;体系,犹如框架大厦。只有将砖放在大厦的具体位置,砖的具体价值才以彰显。互联网时代带来了信息红利,每个人获取信息都极其容易,似乎一切信息、知识唾手可得,尤其是在阅读方面,毫无疑问我们已经进入了碎片化阅读的时代。凯文·凯利戏称我们是"屏幕之民",如今有超过50亿张的数字屏幕在我们的生活中闪烁,每年还有38亿个新屏幕被制造出来。碎片化阅读的确具有快速、及时、交互性的时代特征,但是不得不说碎片化的阅读很容易造成知识的分散,如果对这些知识没有加以整理和归类,这些知识也充其量只能让你成为一个"知道分子"。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把分散的知识比喻为一颗散落的珍珠,那么一颗珍珠并没有体现出太多的价值。但是把所有散落的珍珠通过一根绳子串连起来,那就可以打造成一条价值不菲的珍珠项链。而这个绳子就是知识体系。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串绳子。
误区四:没有知识成果的输出和更新迭代
我们大多数人可能都有这样的感受,工作第一年的时候我们在电脑中生产了一千个文档,工作第五年的时候我们的文档数额可能已经达到一万个。如果没有很好的文件命名规则和归类习惯,加之检索系统的缺失,有时候需要某文档时可能堪称剧痛。究其原因主要是没进行管理,集中的体现是没有知识成果的输出。误区四有两个方面的体现:一是知识只有入库,没有出库,极少知识成果的输出;二是知识没有更新和迭代,没有及时添加、删除、合并、拆分……
误区五:缺乏搜索引擎
一般而言所称的检索,是指我们对于未知资源的获取。但从个人知识管理而言,对已经拥有的知识进行本地检索,直接关乎知识管理成果的大小。从软件上讲,我们可以利用"everything"对本地资源进行检索,其速度远超大多数电脑自带的检索功能;但是我认为更重要的检索,是我们在进行知识管理的时候,每一个知识就应设定一个检索标志(如地图中的经纬网),方便日后检索。
三、律师个人知识管理的"正确"打开方式
之所以将"正确"二字加上书名号,是因为这种打开方式仅仅是我自己的一家之言,并不一定适合所有同仁,更希望这是一个交流的过程。前文从反面谈了个人知识管理的误区,下面从正面予以浅析:
(一)工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如前文所述,我们进行个人知识管理不应着迷于工具的选择。但并不是说不需要工具。我认为工具有两个方面的范畴:一是我们的大脑。许多朋友在选择的工具的时候,似乎忽视了其实我们的大脑才是最好的知识管理工具。一方面,从记忆的角度讲,目前还没有比大脑更加智慧的储蓄工具;另一方面,从意识的角度讲,大脑是我们是否进行知识管理以及如何进行管理的决定者。因此,我们要在思想上爱上知识管理,像谈恋爱一样去对待。唯有此,所有的软件、方法才有落地的基础。
另一工具就是指软件工具了。从知识获取的渠道讲,主要的工具有:书刊(官方的、民间的,中央的、地方的,专著以及连续出版物等),可参阅徐忠兴的《20种常用裁判规则检索工具书》,这些资料的优点是集中化程度高,且质量上乘;电子平台,如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分享、群聊天记录等)、QQ、知乎等。
从知识整理的角度讲,我目前使用的软件是印象笔记。与此具有类似功能的还有为知笔记、有道笔记等等。具体如前文。关于律师如何用印象笔记做知知识管理,可参阅陈万莉律师的《如何使用印象笔记做知识管理》,陈印含律师的《律师助理如何利用印象笔记做任务处理和知识管理》。另外,关于如何快速地入门新软件,我的体会是:各个软件的官方网站都有使用介绍,非常详细,有的是视频演示,有的是文字表述(或系统介绍,或问答式),或者该软件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也会随时分享用户的经验文章。另外,也有同仁使用新型的Tower进行知识管理,如徐指亮、焦勇律师等。总之,知识管理的工具本身并不会带来价值,如何管理才是重点。当我们在详细了解一款软件后,并认为"符合"自己的性格,那么便将其运用到极致即可。
(二)积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只有数学和语文两门课,那么他的小书桌上只有两本教材加两个作业本,此时不需要管理;但是对于高中三年级的学生,他有六门高考科目,每一科目有教材、习题、试卷、笔记本若干,那么此时就需要管理。也即,管理是在知识积累达到一定量时候的行为(当然不是说知识少的时候不需要管理,只是管理所产生的价值还很微小)。
因此,我个人认为,对于刚踏上工作岗位或者从事某一工作不久的朋友,在初期可以先大量地积累,到了一定的量再管理。至于如何理解这个"一定的量",则以自己是否感到"乱"为第一感。对于已经积累了大量文档等资料的朋友,则需要抽一个空挡的时间专门整理一下(这过程会伴随着"剧痛",但一定要革自己的命才行),然后再在日后的工作中不断优化。
(三)整合--为知识库减负
徒有收集,只是量的积累。只有对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知识才能发生裂变效应。
一是构建体系。在个人知识管理中,我们必须在事物的总体和事物个体特征中达到平衡。平衡的一个重点就是先通过知识地图和知识体系结构图建立知识的全貌,再各个击破去深入研究。整理的知识,学习的知识太多了,如果无法去挖掘这些知识点的内在关系,并将这些知识组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那我们具备的知识就无法真正发挥强大的作用。
构建体系有二个方面的含义,第一方面的含义是按照比较科学的顺序,对知识进行排列。比如,以民事法律为例,按照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进行排列,相应的知识嵌入部门法的具体章节之下,如下第一图。对于没有学科体系的知识,则需要自己灵活分类,如下第二图。
另外,我之前尝试过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线索,进行知识管理。但是后来舍弃了这一方式,主要原因是:案由太多,平时的工作并不会涉及太多的案由,且案由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的。因此并不符合我个人的习惯。
构建体系当然不是上面那么简单。构建体系的第二个含义就是构建实质的知识体系。实质的知识体系是看不见的,但却是最难形成的。最我个人认为入门的方法就是,按照学科体系通过对有形知识进行不断地整理,在整理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知识体系。
二是保持更新和迭代。更新和迭代的目的是使积累的知识更加简单。例如,上文提及公报案例关于"占有权对抗所有权"的例子,我收集了三类文件:一类是公报原文;二类是原审法院(上海一中院)法官写的关于此案的分析文章,称为官方版;第三类为民间版,即律师、其他法官对此案的评论。这三类文件的字数一共六万余字,如果我现在读完之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但过段时间后我就会忘记各文所云,所以我就应当将上述三类文件整合成一个新文件。为什么要整合成一个文件呢?因为三类文件中有许多相同的叙述(比如案情、法院观点),不同点在于各个点评者的观点,那么我就需要用自己的话在一个文档中将案情、各方观点予以概括。成文之后,原始的三类文件则可以归档,作为新文档的链接附件,便于后期查找即可。在这个过程中,从形式上看,我仅仅是从事了一个将三类文件整合成一个文件的工作,但于本质而言,我在整合的过程中,进行了一个思维碰撞的过程(受文章不同观点的影响),以及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这是一个非常慢、非常难但又是最锻炼人的过程。我认为,个人知识管理最重要的工作就在于此,成就也源于此。
再如,微信公众号里有许多文章,假如同时有多篇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文章,那么就需要对这些文章整理成一篇文章。整理不仅能够使文章瘦身,还迫使我们阅读和消化(克服只收藏文章不阅读的弱点),在阅读中,不断取舍,学习提高。
迭代还需要我们定期对知识进行效力识别,即哪些是过时不再适用的,如是即以新知识代替之。
(四)地图检索--众里寻他千百度
我们平时出行用得比较多的工具可能就是地图。地图的概念很复杂,但其重要的特点是可检索。因此,我们在组建了庞大的知识库的时候,知识地图不可缺少。当我们一想到某一个问题,能够快速地在我们的知识地图中予以定位。
实现可检索的目标有很多方面:一是规范的文件命名规则,例如我的习惯是"时间+作者+题目";二是在整合多份资料后欲将其归档或者抛弃时,一定要在新形成的资料后附上原资料的名称、链接或者关键词;三是工具的选择。用Word也可以组建知识地图,但是其背后的路径往往是这样的"F:\律师事务\法律意见方案\关于××的问题报告",虽然我们在电脑上可以顺利打开,但是当我们在其他移动设备使用时则无法打开。因此,我个人使用的印象笔记就解决了这个问题,某一个笔记的"内部链接"不受终端的限制,因此检索不会中断。
(五)成果输出--种豆得豆
前文已经提及,徒有积累没有整理,知识管理犹如一张皮囊,所收集的知识永远是别人的。那么将别人的知识内化为自己的知识最好的方式就是进行成果输出。我个人认为成果输出最好的方式就是写作。
很多人常常抱怨自己文笔不好云云。其实我认为这是一种对写作的误读,或者是在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
首先,我认为专业内写作应该包括两方面:一是如前文的文档合并整理,去粗取精的过程就是写作的过程,此写作一般不需要发表或者展示,仅仅作为自己劳动成果,称为自我修炼。另一方面就是类似于创作的写作,有一个探索新知和未知的过程。写作使人精确(培根语),但凡有过写作经验(无论是公文写作,还是专业论文,或者是写QQ空间,亦或是朋友圈的评论)的人,都有这样一个感受:写作最难的莫过于开头,最痛苦的莫过于对概念的推敲以及对用词、数据是否准确的怀疑,经历过这个过程,我们的思维更加严谨和精确,因此可以说写作的最大受益者是作者自己。如果作者能将成果分享出来被有缘人学习借鉴,后者受益匪浅,又是另外一个话题范畴。因此,写文章是最好的锻炼方式。推荐阅读刘美邦律师的《如何做到游刃有余的法律写作》。
无数次整理意味着无数次写作,也决定了无数次革新,知识和经验便在这个过程中得以沉淀和升华,至于最后那些看得见的文章成果,权当是对作者勤奋的褒奖和安慰。
(六)坚持--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个人知识管理有两难,一是启动难,二是坚持难。
说启动个人知识管理很难,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意识的觉醒,毕竟要深刻认识到知识管理与个人发展的重要关系,不是人人都能立即意识得到的;二是意识觉醒后,需要花很长的时间对原有的知识进行整理,许多人希望另起炉灶,但是原地重建还是主要的切入点。
"贵有恒,何必三更眠五更起,最无益,就怕一日曝十日寒。"我认为做个人知识管理最难的就是坚持:一是坚持不懈对于任何事情都非常重要;二是与货币实务等有形物相比,对知识、时间等无形物投资,看不到收益,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对知识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减退,行动力不再如昨;三是知识管理本身的系统性和复杂性决定了这是一个非一日之功便可成就的事情;四是相比于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的组织性、战略性、制度化、专门化特点(参加我的拙文《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的终极目标是传承文化》),个人知识管理的方法、技巧、时间、持久性都受到很大的限制和挑战。
但是我们又不得不面对个人知识管理,因为我们的最大资本是知识。知识管理是一个没有终点的过程。
四、结语
知识是什么?有时候知识并不能立即解决我们的问题,但是当我们面对没有案源等困境时,还有迎接黎明的勇气和希望;知识在我们一文不名的时候依然可以抬起高贵的头颅,"我有一个梦想"依然在心中激荡。
管理是什么?管理就是平时多擦擦手中的枪,当需要的时候,亮堂的弹堂能够灵活、快速地击发子弹对目标进行精准打击。
知识管理是什么?知识管理就是将具体的知识内化为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在日新月异的变革中永葆中流砥柱之位,凸显价值。当我们老了,最引以为豪的不是我们占据了多少知识,因为那是人类共同的财富;而是我们解决了多少问题,实现了多大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
实习编辑/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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